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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边境移民官粗鲁无理对待入境旅客,请看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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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经常会有消息新闻报道某某在旅游入境时被某国海关查扣后遣返,并且海关在过程中其很不礼貌。之前也曾有同学跟小编反映其在访问加拿大时,入境时被CBSA(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officer粗暴对待的行为。而且边境官不给他发A44表格,直接让他回国。
目前确实存在很多边境官打政策插边球,以"Disguised Decision“变相裁决方式避免发布正式决定来避免司法审查(原理上是如果行政官没有作出行政决定就无法申请judicial review)。
最近,一个司法审查的案例引起了小编的注意,申诉人在加拿大机场边境入境时遭受到了边境官一系列不公正待遇:被言语侮辱、手机被没收后强行要求开机检查、强行要求签署放弃入境申请等。最后被强制架上返程飞机当天遣返回国。之后申诉人在回国后委托境内律师提请judicial review,最终获赢!法院判决边境局官员行为违规。申诉人申诉成立并获得补偿。
该判决可谓是树立了典型行为规范---移民官不能以没有主动做出行政决定为理由避免司法审查。同时也提醒各位同学,在与行政机关打交道时,碰到任何不公正行为都应该积极回应抗议,也可采取法律手段确保自身合理权利。
该案例号是:SMAIL KHANICHE v Canada (Public Safety and Emergency Preparedness), 2020 FC 559 。
下面跟小编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2018年11月,S先生买了往返机票再次踏上前往加拿大的飞机,憧憬着可以与在蒙特利尔的哥哥团聚。
在入境加拿大时,接待他的边境官员对S先生态度不悦,这位官员向S先生提问了关于他工作背景、经济状况及哥哥的相关情况。S先生回复说自己月薪折合加币500刀左右,蒙特利尔有自己的亲哥哥等信息。之后,该名官员拿走他的护照、机票及其它证件。同时没收了S先生的手机并索密码后,检查了手机内容。检查完后,该名官员并未立马返还物件。
随后,该名官员要求在边上表示疑问的S先生安静,并叫了警察。同时按照S先生描述,当时该名官员对他喊叫到:“看你在阿尔及利亚混的不错嘛,那你为什么要来加拿大!?”,“今晚你就得要回国”...
之后,该官员尝试让S先生"自愿"签署“准许离境表”IMM 1282而又不让S先生看表格内容,S先生拒绝。之后该官员尝试强制s先生签署,但S先生均拒绝。之后该官员便自己代为签署。
随后,该名官员带S先生即刻登上返程飞机,并告诉他:"滚回你的国家去吧!"。随后把S先生手机及个人证件转交给机长。S先生被迫返程。
最后,该官员以怀疑S先生入境目的不真实、有滞留加拿大的风险为由写进了GCMS完成了本次遣返行为。
在GCMS中,该官员表明申请人是“入境检查失败,被准许离境”。该记录并未提及申请人有买返程机票及境内哥哥等信息。
S先生回国马上提请了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
联邦法院在收到审查申请后,对申请做了详细分析:
1.辩护人认为S先生的申诉不符合司法审查的资格,因为边境官并没有做出正式的行政决定。法院认为虽然没有正式的书面报告,但是边境官实际上已经做出行政决定:"...the event at issue is the disguised refusal of his application for entry by the officer, which constitutes a “decision”."
2.该决定对申诉人本身造成了负面影响。
3.IMM 1282的使用方法应该是申请人自愿主动提出放弃,而不是边境官强迫或者代签。这项决定权在于申请人而不是官员。因此边境官员对申诉人的行政决策是不符合程序公正的。
在本案中,法院的任务是判断移民官在审理过程中是否做到了程序公平,决策过程是否合理、透明、可被理解。
法院认为:
申诉人符合申诉资格,边境官员做出的行为是不符合程序公正的;
边境官录入GCMS的备注作废。
3.法院准许申诉人要求的经济补偿。
之前也有很多同学咨询关于边境局CBSA与移民局IRCC的区别,遣返人的部门到底属于什么单位?借此,小编也科普一会:
总体来说,移民局顾名思义是管理移民事务的联邦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而边境局主要职责也是管理边境入境事务。它的很多职责其实跟IRCC有重合又有不同。它与IRCC是两个联邦独立行政部门。两个部门官员都可以称为immigration officer移民官。主要职责如下:
看到最后一条没?所以遣返的活都是CBSA在干。IRCC广开国门发签证,CBSA把好入境关当好门神,分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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