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的义务|幸福家庭
各有其责--结为终身伴侣的人,双方各有特殊的品性与个别的责任。他或她各有各的工作,不过妇女所有的价值,却不可以她们能作多少劳工,如牲畜能负多少重荷般加以估评。
妻子当尽妻子之分,加惠于家人,作她明智之丈夫的佳偶。每作一事,她当自问:“这是否合乎真实妇女的标准呢?”以及:“如何才能使我的感化力在我家中成为基督化呢?”作丈夫的应当使他的妻子知道:他十分感佩她的工作。
妻子当尊敬她的丈夫,丈夫当爱护并珍重他的妻子。他俩既因婚姻的盟约结为一体,也当因信基督而在祂里面联合为一。还有什么比得见那缔结婚姻关系的人力求学象耶稣,且愈来愈被祂的圣灵所充满更能蒙上帝喜悦的事呢?
现今你们有些当尽的义务,乃是你们婚前所没有的。“要存……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
你们当仔细研究以下的训勉:“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上帝给夏娃的训言--上帝告诉夏娃,今后她命里必要多受忧愁痛苦。上帝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但在起初创造人的时候,上帝原是令她和丈夫两下平等的。
如果他们常常顺服上帝--合乎祂处伟大仁爱的律法--他们就会永远彼此平等和睦相处。然而罪带来了不和谐的气氛,如今要维持结合,保持协调,必须使一方面服从于另一方面的辖制了。
夏娃是第一个带头犯罪者,她违背了上帝的命令,离开丈夫的左右而陷入了试探中,又因她教唆亚当也犯了罪,所以上帝使她从今以后要受丈夫的管辖。
倘若堕落的人类服从了这针对着犯罪所作的判决,并将上帝律法的原则存在心内,这判决就是他们的福气。可是作丈夫的常常滥用给他的至大权力,以至使妇女的命运更苦,叫她们的生活成为重累了。
原来夏娃在伊甸园的家中,在丈夫身边有完全快乐的生活;但她好象许多近代二十世纪不安于位的夏娃一样,受了撒但的迷惑,心中妄想升到比上帝为她所安排的更高的地位。
可惜,她在努力求取更高地位的时候,反而降得更低了。近代的妇女,若不以愉快的态度遵照上帝的计划过她们日常的生活,也会发生同样的结果。
妻子顺服;丈夫爱护--常有人这样问:“难道作妻子的就不应该有自己的意志吗?”《圣经》清楚地记载说:丈夫乃是一家之首。“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
假若这条命令到此为止,我们就可以说作妻子的地位并不值得羡慕。就许多实例而言,作妻子的地位的确是相当艰苦难堪的,这样的结合不如少有为妙。
许多作丈夫的,只念到“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便停止了,但我们应该将这条命令的结论读完,那就是:“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
上帝要求作妻子的常存敬畏之心,将上帝的荣耀常摆在她的面前。只对于主耶稣基督全然地顺服,因祂曾以无限的代价,就是祂自己的生命,将她赎回来,作祂自己的儿女。
上帝已赐给她一颗良心,她若加以违逆,就决不会不受惩罚。她的个性不能归并于她丈夫的个性之中,因为她原是基督所赎取的产业。
她若怀着盲目的忠诚,认为应当去做她丈夫所吩咐的任何事情,而心中明知这样行,必损害她已蒙救赎脱离撒但奴役的身体与心灵的话,那就是极大的错误了。
有一位比丈夫更尊大的,站在妻子与丈夫之间,就是她的救赎主,而她顺服自己的丈夫,乃要照着上帝的指示--“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
当作丈夫的迫使他们的妻子要完全地顺服,且声称妇女在家中并无发言权,也不能有个人的自由意志,必须全然顺服时,他们便是把自己的妻子置于与《圣经》教训相背的地位上了。
他们如此谬解《圣经》,就违反了婚姻制度原有的宗旨。这样的解释,用意无非是容许他们得以专横行事,其实他们并没有这样的特权。
但是我们再往下念:“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丈夫凭什么要苦待他的妻子呢?倘若丈夫发现她有过错和缺点,苦毒的心意并不足以纠正恶弊。
妻子之顺服丈夫,当如丈夫之顺服基督--主耶稣与她教会的关系,并没有在许多丈夫与他们妻子之间的关系中正确地表达出来,因为他们并不遵行主的道。
他们声称:他们的妻子必须凡事顺服他们。然而作丈夫的自己若不顺服基督时,上帝就没有意思要他作一家之首,而拥有管治之权。他必须顺服基督,俾能象征基督与教会的关系。
假使他自己是一个卑劣、粗鲁、专横、苛刻而傲慢的人,但愿他切勿讲出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必须凡事顺服他的话。因为他不是主,就真实的意义而言,他也不是丈夫。……
作丈夫的应该研习楷模,并力求明白以弗所书中的表号所象征的意义,就是基督与教会之间所有的关系。
丈夫在他的家庭中要象一位救主。他是否基于上帝所赐高贵的大丈夫的立场,竭力提拔自己的妻子儿女呢?他是否发出纯洁的馨香之气呢?他是否诚挚的培养耶稣的爱,使之成为家中长存的原则,犹如他强调自己权威的主张一样呢?
但愿每位为夫为父之人,学习明白基督的圣言,不要片面地研究,单单注重妻子顺服丈夫的教训,乃要以髑髅地十字架上的亮光来研究自己在家庭范围中的地位。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耶稣已献上自己,死在十字架上,为要洁净我们,并借着圣灵的感化,保守我们脱离一切的罪孽与污秽。
须彼此宽容--我们必须获有上帝的圣灵,否则家庭永难谐协。作妻子的若具有基督的精神,就必谨慎自己的言语、控制自己的意气,且必凡事顺服,然而并不觉得自己是奴役,而是她丈夫的伴侣。
丈夫若是上帝的仆人,他不致辖制他的妻子,他也不致专横苛求。我们不论怎样珍重家庭的爱,也决不会过分。因为一个家,如果有主的灵住在其中,那就是天国的表象了。
倘若一方有错,对方就当表现基督的宽容,而不应冷漠地远避。
无论丈夫或妻子,都不应企图在对方身上使用专横的控制权。不可勉强对方来顺服自己的意愿。若长此以往,就无法维持彼此相爱的心了。
要仁慈、忍耐、宽容、体谅,并谦恭有礼。仰赖上帝的恩典,你们便能彼此造福,正如你们在结婚盟约中所应许的一样。
要彼此温和地容让--男女在婚后生活中,有时候的行为竟象毫无修养、刚愎任性的小孩子一般。丈夫坚持己见,妻子也固执私意,互不相让。这样僵持的情形必招致极大的不幸。
夫妻双方都当甘心乐意地捐弃自己的主张或成见。当他们双方执意为所欲为之时,绝不可能获得丝毫幸福。
除非男女都曾学习过基督的柔和谦卑,他们难免会表现出小孩子的任性与无理取闹的通病来。那强横而未经训练的意志,必力争霸权。
这等人需要研究保罗的话:“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象孩子、心思象孩子、意念象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
适应家庭的困难--假若夫妻俩都没有将自己的心皈服上帝,即使双方都力求平静而公平地调处各人的职责,以适应家庭的困难,也还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
对于家庭的福利,夫妻二人怎能各持己见而仍然恩爱如昔呢?对于一切有关家庭福利的事,他们当同心合意,倘若妻子是一位基督徒,她就应该象丈夫的友伴一般,随和他的主张;因为丈夫乃是一家之首。
劝导不和睦的家庭--你的作风错了。当你采取立场之时,未曾好好地权衡事态,考虑到坚持自己的主见,任意将之织入你的祈祷与谈话之中,而你也明知你妻子的看法与你相左之时,将产生怎样的后果。
你不但不像一位君子那样的善于体贴妻子的感受,避免涉及明知双方意见不合的话题,却故意去强调那些相异的论点,只顾发表你自己的意见,全然无视于周围的人。
你以为别人没有权利可以与你的意见相左。这一类的果子,决不是基督徒树上所结的。
弟兄,姊妹,你们当敞开心门,迎接耶稣,要邀请祂进入心灵之殿中。你们当彼此相助,克服那侵入婚后生活中的一切障碍。
你们必须猛力作战,方能战胜你们的仇敌魔鬼,而你们若指望在这场战争中得蒙上帝的援助,就必须同心合意地立志要获得胜利,闭口不出邪恶的言语,甚至当跪下呼求道:“主啊,求祢斥退我灵性上的仇敌。”
心有基督就必合一--若上帝的旨意得以成全,夫妻之间就必彼此尊重,并培养爱情与信任之心。
凡足以危害家庭的平安与和睦之事,应断然予以遏制,却要培养仁慈与爱心,凡表现温慈、忍耐与仁爱的精神之人,必发觉别人也以同样的精神对待他。
何处有上帝的灵作主,何处就没有任何婚姻关系不融洽的论调。基督若真的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家中就必充满和睦而恩爱的气氛。
住在妻子心中的基督,必和住在丈夫心中的基督谐合一致。他们必一心一德地为基督去给一切爱祂之人所预备的住处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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