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是182.28亿,阿里被罚的金额。被罚者态度很端正: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一笔是2000元,一位卡车司机的罚单。被罚者金德强,他不服,然后喝下农药,平静地写下对这个世界的眷恋与遗憾,以及自己的无力感:罚款是解决问题最简单的法律方式,也是最容易的。阿里借此而解脱,而金德强借此却绝望。如果我们不能从中获得什么样的教训,我想,阿里会解脱得太容易,而金德强却死得失去了他希望带来的意义。阿里的行为可恶违法不?当然可恶违法!但是罚款是最有效的处理方式?也不是!为什么这样说呢?要解决一个问题,比如阿里这样大公司的滥用市场地位,比如店大欺客的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无法靠一个部门做好守门神,或者罚款就可以解决的。想当年,2015年的时候,阿里可以和工商总局叫板,说他们:不作为、乱作为、恶作为。然后就不了了之。为何五年时间,阿里没有改变?那五年来被损害利益的人怎么办?五年后,突然被处罚,是法律的胜利吗?法律要是有用,早就胜利了!这事,本质上是权力的胜利!我们处理问题的逻辑,还是依靠行政权力,所以我们要么等不到,要么等得太久,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式。我们的法律没有被真正激活,什么叫做被激活呢?就是法律的制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比如,当阿里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时,普通的人、普通的公司,都可以在杭州,在中国的其他地方起诉阿里,让他赔10亿,哪怕1000万时,这才是真正的法律的胜利。这就随时随地给这样的大公司一个警示,不要瞎搞,否则无数的人可以通过法律来制衡你。可是,只要南山必胜客、杭州不输翁的问题不解决,偶尔突如其来的罚款不过是让他们得到来解脱而已,甚至他们还容易当作一次“奉献”。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而这样的行为,还在祖国的大地上,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在重演、继续。为何如此?金德强违反规定了吗?违反了。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这样的规定是要解决“卡车司机疲劳”的问题,要解决监督他们的问题,可是方法呢?靠罚款!罚款会解决这个问题吗?解决不了!法律规则,约束的是人,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代码,我们无法通过输入指令,就获得一个理想的结果:大家都遵守。人会根据规则采取自己的行动,规避风险。比如,物流公司就会把风险转嫁给司机,而在谈判中处于劣势的司机,风险一直在,不因法律而消失,只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变成了更弱的人。就像之前饿了吗骑手的社保问题、保险问题,不最后都转嫁给了骑手个人?就像为了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就安上无数的电子眼,反而还让大家避让电子眼,诱发更多的安全问题。立法者没有智慧,没有理性而科学的设置,只有廉价的善良,就是很危险的。讲一个立法者智慧的故事,就拿电子眼来说。瑞典人认为,既然目标是改善人们的驾驶习惯,鼓励大家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超速,那更多的警察,或者电子眼就可以了?当然不会。于是,他们想到了一个方式,叫做“测速照相乐透”。在斯德哥尔摩的繁华街道上安装相机,做什么呢?拍摄所有行驶的汽车,超速者,开罚款给他们;而罚款用来做什么呢?当作彩票的奖金,如果你遵守规则,被拍下照片,就有机会参加抽奖,分到一部分奖金。于是,超速的事件就大大减少了。你看,一个小小的改变,就能解决问题,为什么要罚款呢?!而且当罚款作为手段出现的时候,最终都容易演变为执法的目的。这说明什么呢?法律的意义,本就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所以规则制定的出发点是解决问题,而不是以权力的后盾,以各种处罚来简单处理。简单是简单了,可问题呢?还在那里,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暴露出来而已。我只希望,如果法律是追求正义的,那我们的制度设置,应该是更多的方式制约阿里,而更有效的方式保护金德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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