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执行悬赏公告保险”第一单落地
12月6日上午,太原市执行悬赏公告保险第一单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签字落单。山西保险协会秘书长孙志斌、中国人保山西省分公司理赔管理部总经理兼太原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驰,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苗发全,中国人保太原市迎泽支公司经理赵岳虹,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晋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燕惠敏出席合同签订仪式。张驰总经理与苗发全总经理分别代表保险公司和银行在保险合同上签字。
此项活动,是杏花岭区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市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来的具体举措,也是该院在打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全新尝试。
合同签订仪式上,王晋斌院长指出,在杏花岭区法院签署太原执行悬赏公告保险第一单,既是法院和保险行业、金融机构前期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拓展和延伸,也是法院在积极采取传统网络查控、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诉讼保全、悬赏执行等多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手段惩治“老赖”后的又一举措,将对破解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等问题发挥积极的作用,为法院探索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再添新招式。
张驰总经理表示,此次执行悬赏合作机制,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总公司的签约精神,建立“人民法院+人民保险”法保联动合作模式,执行悬赏保险的加入,更有效缓解了申请人的经济压力,将大额支付的赔付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我们参与法院执行工作,也是尽人民保险为人民的社会责任,旨在让更多的执行申请人通过执行悬赏保险顺利拿到执行款,充分发挥保险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作用,对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编辑:武文静
投稿:太原杏花岭区法院
来源:山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