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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火书记”案一审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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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6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火荣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鉴于被告人火荣贵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当庭认罪、悔罪,主动退回部分受贿财物,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梁慧杰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