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5年!王燕勇等18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2019年10月12日,高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燕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该案22名被告人共同或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10宗罪。其中18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2016年11月,被告人王燕勇纠集被告人关兵兵、吴新涛、武超及靳鑫等人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抢劫犯罪行为,通过为团伙成员提供毒品、对团伙成员打骂、惩罚等手段进行约束。2017年夏天,被告人王燕勇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后,为壮大组织势力,王燕勇采取对吸贩毒人员毒品利诱、武力收服等手段,先后又吸收、发展了被告人李念年、李先林、许德付、朱进武、何卫忠、王飞、来会智、家俊慧、朱强、袁小屯、董露露等刑满释放人员及吸毒人员,充实组织力量。截止2018年11月,先后实施非法拘禁 8 起、敲诈勒索 4 起、抢劫 11 起、寻衅滋事 7 起,容留他人吸毒 7 起,盗窃 3 起,被拘禁、抢劫、滋扰、殴打的被害人多达30余人,严重危害了正常社会秩序。
法 院 判 决
被告人王燕勇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念年等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高平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公开宣判。
编辑:梁慧杰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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