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与看守所“连线”,一起刑事案件隔空审结
为了保障疫情期间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在严密部署、细致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2月19日上午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完成太原首例刑事案件网上庭审。
“现在开庭,由于受疫情影响,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通过远程提讯系统网上开庭进行审理……”随着刑事审判庭法官张军敲响法槌,一场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庭审开始。
庭审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通过电子屏幕、音视频实时传输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全案证据,并进行了充分、有效地质证,同时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辩论,最后被告人进行了陈述。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通过QQ群认识被害人,后以谎称帮被害人代办购车为由,骗取被害人支付首付款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张某某收到钱款后,将所骗钱款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合议庭对该案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该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当日前往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向被告人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当场表示不上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法院要求,万柏林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用,依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间”网上庭审系统等多种网上办案平台,将立案、送达、调解、开庭等工作由线下搬到线上,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既保证了审判活动的顺利开展,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编辑:梁慧杰
来源:太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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