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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先天畸形,或许只能靠解体才能治好

镇长本人 大树乡谈 2024-04-24

最近得克萨斯州有一点小热闹,有人说美国要内战了,其实就这件事而言,不过是美国的日常多加了点盐罢了,不过是大选之前的惯例党争,背后顶多有一些暗戳戳的挖坑,不是啥大事,看看热闹就好。

为啥说挖坑?
注意已经保守化的美国最高法院,竟然以5:4支持了拜登要求得州拆除隔离墙的要求,看起来是因为最高法院要捍卫美国宪法,坚持边境问题属于国家主权由联邦统管,但如果细究,是站不住脚的。

美国是判例法系,几百年下来法条体系极为复杂,最高法院在联邦权和州权的裁判上更依赖于坚持立法本意。美国宪法规定边境问题属于联邦权,目的是防止边境州随意放非法移民入境对美国造成损害,而现在是拜登上台后的美国联邦对非法移民持宽松态度,反而是得州控制的更严,从立法本意的角度,美国最高法院应该支持得州限制非法移民入境。

而从最高法院更倾向于保守主义、共和党而言,也更应该反对拜登的提议,现在这种诡异的情况,或许是故意给拜登挖坑,把拜登放在火上烤,无论是放任得州管控移民,还是为了移民问题与得州发生直接冲突,触碰美国最核心的联邦与州权之争,作为在野的特朗普,大可以看拜登的笑话。

至于网络上有人说美国要内战之类的,不妨等等4月在北美上映的美国科幻电影《内战》,电影里“过过瘾”。美国军队和国民警卫队早就基本实现一体化,早就不是百多年前高度独立的状态,而且拜登手里头握着一个神器“国民警卫队联邦化”,可以立刻宣布将得州国民警卫队收归联邦掌控。

得州的事,不过是一场小小的闹剧,最终多半是拜登多让一步罢了。

但美国确实有大麻烦,而且是独立之初就存在的先天畸形,几百年过去,这个麻烦越来越大,夸张地说,或许美国最终解体为至少两个国家,断骨再重塑,才能真正解决畸形危机。

为什么这么说呢?

美国立国之初,非常有意思,现在主流的历史都说美国是为了反抗英国的剥削和压迫,实际上这纯粹是给美国的背叛开脱。

实际上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特别好,北美殖民地在很多方面都享有超越英国本土的优待,所谓的英国压迫,不过是要求美国能够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以比英国本土更低的税率交税,在殖民地派驻1万人的英国正规军,加强对走私的管控等等,美国殖民地仍然享受超本土的优待。

真正导致矛盾爆发的是英国开始限制殖民地的扩张,比如之前在《土地财政立国的美国,怎么就改征房产税?》提到的,1763年10月,英国国王发布命令,要将殖民地整合为4个行政管理区,并且收回曾经授予的殖民地土地开拓权,将美国中西部的广袤土地留给印第安人。

这就动了各殖民势力的利益,怎么可能同意,当然想要干脆脱离英国,独立建国,就必须得找一个伟光正的理由,按我们的话说就是“道义”

美国开国元勋们找到的道义是站在全人类的高度上,强调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征税、纳管、驻军、打击走私等等措施,并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对自由的威胁,这一下子就提高了殖民地独立的正当性。

后来有“美国体制之父”称号的托马斯·潘恩总结说“旧世界(指欧洲大陆)遍地盛行着压迫,自由到处遭到驱逐”,因此,潘恩认为北美殖民地的独立,是捍卫自由,而且不仅仅是捍卫北美殖民地人的自由,更是代表新世界为全人类争取自由,有一种要打破旧世界的味道。

用潘恩的原话说就是“没有美利坚,就没有整个世界的自由”,这里需要强调下,潘恩原话的“世界”,用的英文不是“world”,而是“universe”,可以翻译为“天地万物”“宇宙”,含义比“world”大多了。

所以,美国真正的立国精神是“自由”,而不是所谓的“民主”。实际上美国开国元勋特别厌恶“民主”,认为人人投票的“民主”是祸害,所以美国建国之初,主要工作是建立一套体制,也就是所谓的“共和”,就是要遏制人人投票的“民主”带来的扭曲。

这套逻辑直到现在仍然决定着美国的政治生态,比如从1992年民主党的克林顿获得全胜开始,更加支持“民主”、人人投票的民主党在票数上就一直占据优势,2000年的布什、2016年的特朗普在票数上都败了,恰恰是靠美国立国之初的制度,也就是“共和”才获胜当选。

不像其他国家立国文件确立对国家的认同,强调不同种族、文化、宗教、价值观的人,是如何凝聚在一起,承认同属于一个国家。

美国是个异类,在《独立宣言》中反而选择弱化国家。甚至很大篇幅宣扬国家和政府的恶,要建立一套机制用于限制即将成立的国家和政府,这套机制的核心就是把国家权力分解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

这并不奇怪,因为从利益角度,当时美国各殖民地代表的是不同的利益集团,之所以闹独立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既然不愿意上面还有个英国指手画脚,那又怎么可能允许冒出来一个联邦政府再管着,所以美国立国之后很长时间,美国联邦政府日子特别艰难。

当然这种利益的事不好写在明面,也是为了“洗白”对英国的背叛,所以美国立国者把争取北美人民乃至全人类的自由、反抗英国和旧世界的“暴政”放在首位。
正因此在独立后通过的《联邦条例》中,对于即将建立的新的联邦政权,使用的英文不是代表国家的“nation”,而是“union(联盟)”,意思是大家不过是为了共同的理念“自由和平等”而团结在一起而已。

实际的权力还是归各州所有,比如《联邦条例》明确规定,主权、自由和独立这三个核心的国家权力,归各州所有。这就是为什么得州能这么蹦跶,为什么会有20多个州声援得州。

美国从立国之初,联邦的国家权力,就受到了各部门、各地方的层层约束。只不过在后来的南北战争、世界大战、民权运动以及几任强势总统的领导下,美国总统的权力才慢慢扩大到今天的程度。
但问题来了。

美国立国之初,立意很高,讲究的是不看种族、肤色、信仰等等一切,只看是否认同“自由和平等”的人类大义,甚至把“自由和平等”提高到立国之本的高度,到1917年正式归纳形成了“美国信条”

几个要点:

第一:美国建立在自由、平等、正义、人性的原则之上,为了这些原则,美国的爱国者可以牺牲生命和财产;

第二:为了保障上述原则,建立了联邦,联邦政府的权力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

第三:联邦不可分割,由多个独立自主的州组成,是共和制民主国家,民有、民治、民享。

第四:美国人要保卫美国免受敌人的侵害。

但是问题来了。

美国从立国之初到后来两百多年间,真的“自由”“平等”吗?

当然不是,美国人宣称的理念,与真正做的,相差十万八千里,简直是反着来的,彻头彻尾的名不副实。

说是“自由和平等”是全人类的权利,或者起码是“美利坚人民”的权利,但问题是,谁配称为“美利坚人民”,谁配享有“自由和平等”以及投票选举的民主权利?

美国开国元勋们说得很清楚,实际配称为“美利坚人民”的只是少数人,有几个基本条件:居住在美国、有一定财产、信仰基督教(新教最好)、成年白人男性,这四点缺一不可。

白人妇女都不配被称为“美利坚人民”,也就不配享有“自由、平等和民主”,原因约翰·亚当斯说得很直白,他认为妇女不理解什么是国家、也不关心国家大事。(注意这是美国开国元勋说的,小镇坚决反对)

至于白人中的穷人,因为没钱所以会被有钱人控制,不能自主,也就不配有发言权,更别提投票权。

至于黑人、印第安人又或者非基督徒,美国开国元勋们都不屑解释,或许在潜意识里觉得连白人、基督徒都不是的,压根不在考虑范围内。

就拿《独立宣言》来说,很重要的内容就是为反抗英国提供支撑,所以里面提到了很多英国的暴行,其中有一条极为无耻,说“(英国国王)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竭力挑唆残酷无情的印第安野蛮人对付我们这些开拓边疆居民(殖民者)”,都这么说了,还怎么可能把印第安人当成“美利坚人民”。

不仅仅《独立宣言》,美国其他开国元勋也有类似的表述,比如“美国制度之父”托马斯·潘恩在他的著作《常识》中就说“千千万万人认为光荣的,是把煽动印第安人和黑人起来消灭我们的那种野蛮凶恶的势力逐出大陆”,所以也就不用奇怪美国后来对印第安人的残酷屠杀。

一边喊着为了全人类的“自由和平等”,另一边却极其残忍野蛮践踏除了“有钱、信基督、白人成年男性”以外大多数人的自由。
一般人真做不到如此理直气壮的双标、扭曲。

甚至就在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4年,185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仍然明确裁定,黑人被剥夺公民权。

至于后来黑人获得公民权,不过是北方为了取得对南方的胜利罢了,而黑人也付出了惨重的牺牲,得到了曾为战友的美国陆军的支持。

但黑人最终换来的,也不过是名义上的“自由和平等”,南北战争后通过的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不分种族和肤色都享有公民权,终于从法律上解决了美国立国之后一百年的歧视。

但是战争已经结束了,同黑人并肩战斗的美国陆军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支持黑人,所以战后不久,白人势力就开始迅速反弹,于是美国开始了长达百年的新种族歧视。

也就是所谓的“隔离但平等”,法律上承认黑人等其他肤色的人种与白人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处处隔离,黑人和白人之间属于两个世界。

打破这个格局,还得归功于两党的党争,归功于冷战苏联的压力,归功于更多移民融入美国,更归功于无数移民的努力等等。
从罗斯福、杜鲁门到肯尼迪提出《民权法案》、建立“平等就业机会总统委员会”,再到约翰逊签署《民权法案》,以及之后尼克松、卡特、里根、布什、克林顿一代代总统不断强化。

直到冷战结束、苏联解体,美国自信达到顶点,认为自己真的成为了“历史的终结”,才终于把两百多年前喊得“自由平等”的口号,落在了实处。

但好景不长,美国终究不是“历史的终结”,美国国内的矛盾越来越深,而且发生了戏剧化的转变。

非白人、非基督教信徒的移民们形成了美国的自由派阵营,开始继承了美国立国之初的“自由和平等”的旗号,想要真正建立一个非白人、非基督统治的国家,这个国家是多元的,任何少数群体都会得到尊重,但用力过猛就变成了几十种性别,美国也开始变得更加碎片化。

而移民们的做法,也导致了新教-盎撒白人群体的极大反感,于是跟渴望恢复基督教信仰的群体一道组成了美国的保守派阵营,要求重新建立美国的基督教属性,甚至要重建属于白人的国家。

这里面的矛盾之前也通过一些文章从各个角度谈过了,比如文化、宗教、移民、族群等,今天补上了美国建国之初的先天畸形。

信仰新教的白人以维护全人类的“自由平等”为理念,建立了美国,形成了美国核心价值观,这是理想中的美国,可以简称为“美国梦”,虽然这个梦在美国立国后从来没有成真,但确实是美国立国之本。

现在这个立国之本的支持者,变成了非基督教、非白人的移民们支持的信念,而老白人们却开始反对,这就是经常说的“美国反对美国”

本就先天畸形,又畸形的生长了200多年,已经固化了,要么打断了重塑再生(内战、解体、再统一),要么只能靠树立一个又一个外敌勉强维持。

最终又会如何呢?

有些人类一再验证的环节和代价,省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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