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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文书保密制度(上)

屈春海 皇史宬 2020-08-23

清朝时,凡帝王诏告臣民、敕封官员以及处理军国政务所使用的文书,总称为诏令文书,有制、诏、册、诰、敕、谕旨等形式。随着中央集权制度得到发展和加强,为了进一步维护皇权,清朝建立了一整套皇帝谕旨文书保密制度。


  谕旨与颁发  
谕旨,俗称圣旨。由皇帝主动颁发的指令称为谕,因臣僚奏请皇帝下达的指示称为旨。根据发布方式不同,分为公开颁布的明发谕旨和通过寄信方式秘密寄出的寄信谕旨。

明发上谕,简称“明发”,都是相对不太紧要的事情,秘密程度要低一些,譬如皇帝巡幸、谒陵、经筵、救荒,中央政府尚书侍郎、地方政府总兵知府以上官员的升降,以及晓谕中外诸事。明发上谕由内阁拟好,皇帝看过,再由内阁交到六部。

❖ 顺治帝诏书

(选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明清宫藏档案图鉴》)

皇帝谕旨凡不交内阁宣示而直接封寄发往各省的,称寄信谕旨,简称“寄信”,又称“密谕”“廷寄”“密寄”。根据受文者的官级、地位不同,寄信又分为“字寄”和“传谕”两种文书形式。寄信谕旨是清代特有的,是为告诫官员、指授兵略、查核政事及责罚等事专门寄某省某人或数省数人的秘密谕旨。寄信谕旨由军机处拟给皇帝看,皇帝看过以后,封起来盖起一个印,这个印叫“办理军机处”,然后直接由军机处寄给受命令的人。譬如给江苏巡抚的上谕,直接寄给巡抚,旁人谁也不知道。

❖ 康熙帝朱笔谕旨

(选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明清宫藏档案图鉴》)


军机处的保密制度
雍正七年(1729年)设立军机处。事关军机要务的谕旨,都通过军机处以“寄信”的形式密递,谕旨文书保密制度不断完善。

寄信谕旨是由军机大臣奉旨以寄信的形式向承旨人传达上谕,自乾隆朝开始,逐渐成为军机章京之专职。但机要重大之事,皇帝则召见军机大臣口授谕旨,太监不得在侧。军机大臣承旨后,自拟进呈,不交军机章京办理。

军机处承办谕旨是极其迅速和缜密的,一般从接折、阅折、觐见、请示、草拟、审阅直至誊清,全部过程要在当天完成,次日呈皇帝审阅、交发。遇有紧要事情,连夜办理,一两个时辰即可发出。

迅速同时,尤重保密:谕旨文书交接严格、手续严密,其收发登记,必画押存查;个人承办的事件,不得任意泄露;不经由自己之手办理的事,不准过问;办理撰书寄信谕旨,办理皇帝批改的奏折及国书等秘密文件,均须在军机堂上办理;兼理部院文件,不准到军机处办理,本管司员不准到军机处回事。

凡办理秘密事件时,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军机大臣指派一两个章京承旨,在军机堂上缮写后,将缮写清楚的密件密封呈递,由军机处进行封发,并钤盖军机处银印,交兵部捷报处递送,并将底稿押封存记。除此之外,领取文件的人要注明画押于簿中,谓之“交友”。

建立了催办和稽查制度:如乾隆朝时,军机处承办发交的满汉章京,将逐日所发上谕及折奏事件,每届十日汇开一单,交与内阁票签处并转交各衙门逐一查对,如十日并无遗漏,即于单日注明交回。

还采取了以下保密措施:所用听差皆选用十五岁以下不识字的幼童;京官文职官员三品以上,武职官员二品以上,外官文职督、抚、司道,武职官员提督、总兵以上各大员子弟,均不得充任军机章京;军机处军机章京办事处,各部院大小官员不得擅入,其窗前、阶下均不得有闲人窥视,文武满汉大臣俱不准至军机处同军机大臣谈说事体,违者重处不赦。

❖ 上谕档:乾隆五十九年(1794)十月冬季档

(选自《朱批奏折展》)

道光三十年(1850年),军机大臣祁寯藻拟定了《军机处章程》9条,其中7条同文书管理和保密制度有关:

(1)军机处应立用印簿。于用印之日,满汉章京内轮派一员,监印登簿画押。用过印封、印花数目,于下一次请印时核对。

(2)兵部送来印花数目,应与用过数目详细核对。

(3)字寄中遇有秘密查办事件,于承旨后派章京一二员在堂上缮写,密封呈递,发下后仍由堂上用印,封交兵部领去;将底稿押封封记,俟查办事竣,再行拆封登档;如果有泄露,查明缮写之章京严参。

(4)逐日改定草稿,应责成每日该班章京与领班章京共同检齐焚销。

(5)每日明发谕旨同奏折交内阁发抄,寄信印封夹板交兵部驿递;速议事件,交各衙门领去,应严饬各衙门仍遵照旧有堂谕,承领事件人员未到,传领时不得进入军机处值房,违者参处。并严令各衙门人员,不许在军机堂并章京、值房阶外附近处站立窃听。

(7)军机堂章京、值房苏拉人等,由堂司随时稽查,其方略馆供事、苏拉、厨役,应责令满汉提调、收掌各员认真稽查,毋许任意出入,滋生事端。仍密访如有串通在外闲人,将补授官员等事,事先送信报喜者,即行革役究办。

(9)军机档册两份,一存方略馆,一存圆明园。该章京等在内该班,不及兼顾园中值房,应片行圆明园八旗值宿官、兵丁小心守护,如有应行取用档案,开单交片提取,派员领回。

❖ 军机处办事章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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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中的保密制度
清代中央有两个总收文机构。一个是通政使司,负责接收各省衙门递京题本,送交内阁及有关部院,并检查本章违式及程途稽限等事。另一个是奏事处,为皇帝内廷机要文书机构,专司传宣谕旨,收发秘密奏折,登记簿册。

自成立奏事处后,一切密奏文书,不由通政使司接收,而直达奏事处直接呈皇帝拆阅。奏事处接收奏折时,要检查是否符合递折规定,不符合规定者,拒绝接收。

廷寄谕旨送达后拆阅亦有制度,其封面书写收件人姓名者,须交本人拆阅,如本人不在,代理人不得拆阅。寄信密谕,则写明军机大臣密寄,交驿站驰送,如有泄露、沉匿、擅自拆阅者,关系军务的按军法从事,事关军需粮饷、调遣兵丁及官员开调参革的处以流罪。雍正三年(1725年)规定:朕所降密旨,俱系国家紧要事件。岂不重于军务,而可轻泄,以贻害乎?嗣后若有此等,一经发觉,该部概照泄露军机治罪。

皇帝谕旨文书有严格的归档保密规定。军机处值日章京,凡所奉谕旨,所递片单,均钞钉成册,按日递添,每月一换,谓之“清档”;凡发交之折片,由内阁等处交还及汇存本处者,每日为一束,每半月为一包,均责成章京检覆无讹,按季清档。月折及各种存贮要件,收入柜中,值日者亲手题封,谓之"封柜"。军机处还设有专门的档案房,有专职的保密人员管理这些档案,由此也为后代留下了许多难得的珍贵史料。

紫禁城方略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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