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内务府设置官房租库负责对官房进行实际管理,内务府管理的官房,主要用于出租、售卖、公用及备赏。内务府官房租库所收管各处入官房屋中,铺面房不准售卖,其他房屋、地基在留出出租和皇上备赏的房间之外,其余住房、地基,如有人认买,向皇帝奏明即可令买家交钱认买。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务府奏案认买房价清单上看,官方对买房之人并无身份上的限制,官员、兵丁、拜唐阿人等均可购买内务府官房。官房租库负责给出售的官房估价。从史料来看多按檩作价。乾隆时期的档案显示“凡有入官房间内有应行变价抵项房间,自九檩至三檩仍照雍正九年以前旧例,以七十两至十两次第分别估价。”到了嘉庆时期,内务府对官房售价有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根据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的记载,以檩计价,综合考虑房屋的面宽丈尺、檐柱丈尺及有没有倾斜、渗漏等情况,将房屋自九檩至三檩分7种,每种又分5等,每间房屋按照檩数等级售银100至5两不等。购买官房的付款方式非常灵活,主要有三种:一是交现银付全款购买;二是交部分现银作为首付款,余款在约定年限内扣俸饷还款购买;三是不付首付款,直接扣俸饷还款购买。第一种,交现银付全款购买者最为省事,选择后两种用俸饷认买官房之人,首付款比例和扣俸饷还款的年限有所变化。乾隆年间,大学士尹继善曾拟定过用俸饷买官房的付款和分期还款政策,以1000两为分界,价格在1000两以上的房子,先交纳首付款一半,即百分之五十,其余银两限8年扣俸饷交纳。价格1000两以下的,如果扣5年俸饷足够还完房款,就扣5年俸饷;如果扣5年俸饷不够还完房款,则先预付首付款一半,其余款项5年还完。从内务府奏案认买官房档案中可以清晰了解当时人购房付款的情况。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二月,工部尚书福长安认买雅德入官细瓦厂住房一所,计228间。所有房屋按檩计价:其中七檩房36间,每间价银50两,计银1800两;六檩房23间,每间价银40两,计银920两;垂花门一座,计银40两;五檩房47间,每间价银30两,计银1410两;四檩群房25间,每间价银20两,计银500两;四檩游廊96间,每间价银20两,计银1920两,所有房屋共作价银6590两。尚书福长安现交价银一半,即首付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五十,其余银两限两年还完。❖ 内务府为工部尚书福长安认买官房交价银一半其余二年交清事奏折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五月十三日,总管内务府官房租库进呈的一份认买房价清单里,详细反映了全款现银和分期付款认买官房和地基的情形。房屋根据地段和房间多少价格从几百两到千余两不等,相较房屋,地基相对便宜。镇国将军头等侍卫宗室永琛、员外郎延福、侍读学士法式善等18人,购买的房屋18所、地基1块、院基1块均以现银一次性付款。护军参领宗室伯尔奔、副都统范宜恒、銮仪使隆安等11人认买官房11所,均首付百分之五十,余款按季扣俸饷还款。护军参领永溎等9人认买的11所官房,没有付首付款,而是直接按季扣俸饷还款。此次,共有38人购买内务官房,售出房屋40所,共房1107间,地基1块,院基1块,房价银共38710两4钱9分5厘。现交银23916两1钱6厘,按俸季扣交银14795两3钱8分9厘。内务府虽有所管官房的售卖之责,但卖房的房款并不归入内务府,而是归入户部,进了国库。用俸饷按揭“分期付款”的房款,户部在发放俸饷的时候会直接扣下,这种还款方式似乎比现在银行扣款更直接。可见,内务府为了售卖官房也是想尽办法,采取了灵活的买房付款政策。版权声明:本号文章、档案插图、音视频等版权均归“皇史宬”公众号(ID:mingqingdangan)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但欢迎读者朋友们转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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