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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意会的“意会”

高宇 楞个想 2022-09-24


《科学、信仰与社会》是根据“洛德演讲”整理而成的,集中体现了作者所提出的新的科学哲学和认识论,批判了实证主义科学观,提出以人性为基点的科学信念、科学直觉和内在创造作为科学研究之基础的观点。

科学究竟应当是一种科学家个人兴趣所导向的“追逐游戏”,还是志在造福大众的“社会工具”?科学的导向究竟是如同其验证手段一般严谨的“巴别塔”,还是其实是充满了个人色彩和误打误撞的“无巧不成书”?

上述问题别说是普通人,或者稍微试图进入科学世界一窥究竟的爱好者抑或甫踏入这个特殊领域的生手会茫然蹙眉或者争论不休,连大专家们也常常是各执一端。

但是不管是各执哪一端,说到底还是一种个人阐释罢了。而《科学、信仰与社会》的作者波兰尼却成功地将这个问题提到了科学哲学与方法论的层面,从而在更加宏观更加系统的层面论述了这一问题,并且直接把矛头对准了现代科学方法论的基础——实证主义方法。

向格式塔学说致敬的科学方法论

《科学、信仰与社会》一书的作者是英国物理化学家、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1891~1976),其人经历不可谓不奇——从上述头衔也可窥出一点端倪。他生于奥匈帝国自诩“老派人物中最后一个君主”的弗朗兹·约瑟夫皇帝统治时期,少年时代思想活跃涉猎甚广(其兄包括后来成为著名经济学家、著有《大转变》一书的卡尔·波兰尼),其后在布达佩斯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化学博士之后,一战中应召入伍做过军医,战后在德国进行了十年卓有成就的物理化学研究,又由于他的犹太血统遭到迫害被迫逃往英国,在曼彻斯特大学继续担任物理化学教授,但在其后的近二十年内写了大量的经济、社会、科学哲学方面的作品;而在他生命的最后二十年,“波兰尼彻底完成了从一个世界级科学家向大师级哲学家的转变”。

从他的经历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波兰尼本人是一个跨越文理局限和学科疆界的学者,同时他在科学方面的建树使他可以更有立场和能力来对科学哲学和科学研究方法论进行反思。而他的科学哲学思想,也就必然带有鲜明的跨学科、跨领域的色彩和非常带有“科学家”特色的思辨特点。

这本《科学、信仰与社会》是根据“洛德演讲”整理而成的,集中体现了作者所提出的新的科学哲学和认识论,批判了实证主义科学观,提出以人性为基点的科学信念、科学直觉和内在创造作为科学研究之基础的观点。

上世纪初针对行为主义心理学,一批心理学家提出了“格式塔理论”(德语Gestalt),强调经验和行为的整体性,反对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公式,认为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意识不等于感觉元素的集合,行为不等于反射弧的循环。

纵观波兰尼全书,很鲜明的特点就是他对于认知过程中“意会”这一概念的提出。在前言当中他就分析了人的认知过程——而且提到了格式塔研究——他认为单凭数据等等观测结果是无法导向科学认识的,“科学认知蕴于对表面实在形态的辨识之中”。他将此称为“直觉”,和后文提出的科学研究过程是科学家的“个人判断”而推进的这一论点相呼应。可见,波兰尼应该是受到格式塔学说的影响(全书常常可见他赞赏有加地引用格式塔理论的部分内容),或者和格式塔学说是殊途同归地反映了当时整个学术领域的一种思潮。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我们讨论科学方法论和科学哲学的时候,我们究竟是要站在哪个层面的立场上来看呢?是全人类的“认识”,还是某个人的“认识”?当然,所有方法论都是经由个人之手完成的;但是,如果过度在个体层面上阐释,难免会陷入茫然的境地,诚如作者所述,在命题“真正”得到判断之前,任何一个人都无法知道究竟哪个解释是正确的(我们只是暂时地知道哪个“比较”正确),所以作者得出的结论是个人判断在科学认知中有重要作用。而我恰恰认为,与其说是个人选择了知识,不如说知识选择了个人。毕竟,科学研究是和客观世界相联系的,我们判断一个之前的实验结论不完备,那一定是发现了新的客观条件;在“全人类”的“认知”上说,我们必然是更加前进了——当然,按照不可知论的解释,我们只不过是在更贴近不可能全然被了解的客观实在罢了——而不同的个人选择被客观实际大浪淘沙,留给我们的其实只有那些相对正确的个人选择,而其他的个人选择已然被淹没在了科学史的云烟之中或者科学八卦史的边边角角。

况且,作者这种论证方法很容易掉进不可知论的无底洞,因为如果过度强调个人选择对科学发现的意义而不引入客观事实对于科学理论的筛选功能,我们可能最终发现我们的所有知识不过是一堆远离真实世界的假说——当然,按照完全彻底的不可知论,我们很可能连“我们和客观事实不符”这一点都发现不了。

而且,既然作者极其赞赏地把格式塔理论作为论证的一块重要基石,那么作者也很不幸地获得了格式塔理论固有的被怀疑的不稳定之处。格式塔理论从诞生之时就受到质疑,因为这种对于“整体”或者“意会”或者“不可被分解为元素的意识”的依赖,让科学探索变成了一种“无从下嘴”的尴尬。格式塔理论的论证方法往往是一堆实证实例,但是在我们都接受了这些只可“意会”的实例之后,我们发现我们无法从这种含混的实例和概念中获得更多关于如何进一步发展科学研究的信息。这种含混和模糊是格式塔理论本身所固有的性质,而波兰尼的论述也因此而变得含混。

偶然之偶然与必然之必然

关于这个论证过程中的问题,其实是延续了第一部分当中提出的论证方法问题。由于波兰尼在论证过程中使用了大量通过举例的方法指出实证主义和机械论或者还原论的问题的证明方法,这就成为了逻辑线索上的令人警觉之处。

比如他使用德布罗意波的发现过程说明世界上或许存在一样的“直觉”使没有相互交流的科学家引向同一科学事实,还曾经使用元素周期表的细微偏离预测来说明科学遭遇新的观察结果之前不存在可扬弃的言传规则,观察补充了原来潜在的认识,而其中借助了科学家的“直觉”等等。

如果这些现象不是独立出现呢?或者说,如果这些现象并不能被割裂于整个认识过程之外,而是整个认识过程中必然存在的修正过程的一部分呢?如果引入科学实在与科学推测这个“可言传规则”,上述现象反而成为极其正常的。筛选过程使得不那么正确的个人解释被抛弃了。

当然,波兰尼的论述过程倾向于把所有有“人的因素”参与的部分皆认为是与人的个人意志相关的。但是,如果这样,这个问题就毫无论证意义了,因为无论是不是科学探索过程,所有人类可理解的活动都是必须建立在“与人相关”的基础上。就算是“飞天拉面神教”,我们只要能说出这个名词,岂不是就意味着和人的“意识”相关联了?(“飞天拉面神教”常常用于对不可证伪的观点的驳斥过程。)

“组学”:科学的未来发展

首先申明,这也是用了一个特例来提出对于本书的质疑,而且这可能还不能算作事实特例,只能算是学科发展的方向或猜测,故可能出现逻辑层面的不严谨。

生物学的发展自从人类基因组计划完成(或者从提出这个计划之后)之后可以说进入了一个“组”时代,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转录组学、调控组学……不一而足,而且我相信后面还会继续发展壮大。可以说,这一发展其实是证明了格式塔理论的正确性,因为组学的重要观念就是所有生物元件堆在一起并不能够完成功能,功能蕴藏于相互之间的作用和联系之间,即“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观点。

但是这明显是与作者的观点背道而驰,因为在如此海量的信息之下,科学家的“个人选择”变得似乎无关紧要,高通量高速度高精度的计算使得科学中的偶然变得罕见。我们的确可以同意作者对于个体“直觉”在科研中对于某些现象的发掘是异常敏锐的而科学家的“训练”其实着眼于此,但是在无限穷举和比对在高通量数据处理的时代大大抹去了这个优势。而且,如果作者仅仅停留在阐述人的“直觉”对于科研的跨越式的进展的作用,或许“组学”的进展对于作者的理论的冲击还不算太大,而作者更深层地将整个人类科学史的认知都建立在了科学家“直觉”和个人选择之上,甚至“超感官感知”,这一点将被组学的进展彻底磨灭。而鉴于作者又更进一步地将科学的导向寄托于或者认为主要受到科学家个体的“个人热爱”,也就是强调科学与艺术同为一种“人性”的过程。高通量的信息的优势之一也在于,以前因为个体研究者的精力有限,自然只能“选择”一定的方向和领域进行研究,而随着越来越多海量信息可以由计算机代替人类进行处理,使得研究者不必再“精打细算”地选择研究方向,甚至对某一个方向的研究可能进行“穷举”般的试错都有可能,所以这种“人性”的选择对于科学前进方向的导向作用将未必会如作者预言的那样起到根本作用。

本书在进行了对科学认知的分析之后(同时探讨了科学家的“良心”以及自由的科学互评机制和这种传统的因袭对科学本身进步的保证),承接着科学的“国度”赖以存在的“共同意志”和自由讨论的精神,将讨论对象迁移到了社会。在作者看来,科学训练的“契约”和“社会契约”是类似的,只是参与的人接受的训练和先决条件是不一样的。而从这一点推开去,科学之信仰与社会稳固之信仰实际上是一脉同源的。而相应的,“自由”的支持者带来了现代危机,认为“自由”即不需接受任何义务。作者论证了这种彻底的“自由”其实出自于对于“前提的坚定信仰”,但是却反过来动摇了这种“信仰”本身。进而讨论便进入了对于社会形态的讨论,本文在此不再赘述。

作者通过对于个体在科学认知中的“选择”推出了“精神实在”与个体对于“精神实在”的追求,又通过对于科学体制的讨论和对于社会形态的类比探讨了社会中种种彻底自由主义或者极权主义的产生的原因,从而提出对于整个认知应该坚持“社会的知性任务和道德任务最终还将取决于每代人的自由良心,而我们完成这些任务,本质上就是在不停地往社会传统里添加新的精神遗产”。

哲学不受到科学上“不可证伪即为伪”的限制——当然,这一条本身也是出自实证主义认识论的;但是,如果对于科学的研究方法没有这个限制,作者的“科学互评机制”又是建立于何等基础之上的呢?如果不承认科学发现的稳定性亦即在不同时空下相同条件限制的前提下,实验是可以被重复的这种“证实”的价值,科学的互评将脱离科学的事实本质。对于“精神实在”,这种模糊的意指在哲学或者美学上或许是可以的(当然了,这是哲学或者美学的门外汉的理解罢了),但是在科学认识论上,模糊的定义将对实际科学认知的进行没有帮助。

在从科学推至社会学与信仰层面,也包括在对于科学认识论的推导过程中,偶尔会见到“滑坡推理”的问题——对于一个问题可能导致的后果,作者并未将其逻辑上的必然性和可能性程度进行讨论,而是直陈了这个可能而已。这可能成为逻辑上的软肋。

掩卷再思,作者很富有思考地将人类认知这个问题贯穿了科学与社会之中,论述也非常深入浅出和生动,在思想上不可谓不引人思考。本文仅对其中令人稍起疑窦的部分加以讨论。或许,“意会”才是对本书最好的解读?

转载《中国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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