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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三章 天国的钥匙

2016-09-14 凯波尔 我们合理的信仰


第卅三章

天国的钥匙


 教会的一大特点,乃是神将天国的钥匙交给教会,关于这点我们看圣经的观点如何?


  基督与钥匙

  在圣经中,教会与国度两个名词,并不常交互使用,例如教会虽然是人与人的交往,但是国度却包含了属灵的祝福;神的国不在乎吃喝,乃在乎圣洁、公义、和平,以及圣灵中的喜乐(罗十四17)。而国度也往往被认为比教会的范围广,例如当说到神叫基督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一22)的时候,重点是在说他的王权不仅达于教会,也达于家庭、国家、社会,以及整个的宇宙。可是天国的钥匙这个名词,乃是说到国度与教会是异字同义的,圣经中唯一说到这正确观念的地方,是在马太福音十六章19节,耶稣在前一节中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显然,主在这里是将教会看做一座房子,这一节他又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他心中所想到的钥匙,就是这座房子的钥匙,所以在这里,教会就是天国,天国就是教会。从圣经的教训看来,教会包含得救的人(徒二47),就是那些要进天堂的人与那些已经进天堂的人,所以对于上述那样的认同,是不值得惊讶的。因此,天国的钥匙就是代表接受人进入教会,或是把人从教会中排除的权柄。

  既然天国钥匙的意义是这样,那么就清楚看出,在绝对意义上来说,天国的钥匙是属于基督、教会的头,以及国度的王,而且唯独属于他,因为只有他能赦免罪,只有他能打开天堂的门让我们进入,而且只有他有权柄定人的罪永远受刑罚。父将审判的权柄只交给了子,且唯独交给了他(约五27);那开了无人能关,关了无人能开的,就是他。

  曾有个瘫子被带到耶稣面前求医治,他没有立刻吩咐他起来行走,他乃是先对他说:「小子,你的罪赦了。」一些文士就在那里议论说:「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可二3~7),他们心里以为耶稣仅仅是个人,这种假想是错误的,所以他们得到的结论也是错误的。一个人若以为自己能赦罪,那的确是僭妄的,因为赦罪是神的特权,也因为耶稣是神,所以他有权柄说:「你的罪赦了。」


  使徒与钥匙

  基督自己有权柄掌管天国的钥匙,但是他却认为将这钥匙的权柄交给使徒是适当的,现在我们看新约圣经怎么说。

  当彼得承认耶稣为基督、为永生神的儿子的时候,耶稣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十六19)。

  简言之,主授权柄给使徒,立下了进天国的条件。使徒所立的条件,与基督在地上传道时所立的没有什么两样,归纳而言就是信靠基督为救主,并在信以先悔改脱离罪,信了以后就顺服基督为主。

  虽然在马太福音第十六、十八章中没有提到赦罪和将罪留下,但圣经其他地方则论到此事,在向门徒显现的时候,他对门徒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廿23)。

  骤看这种说法有点奇怪,为求适切地了解,在这里必须要作一重要的区分。基督实际上并没有把赦罪或留下罪的权柄交给使徒,以前我们已经说过,赦罪之权唯独属于神,所以基督授权给使徒,仅仅是宣告罪的赦免或留下罪。主授权给他们宣布这件事的本身是无谬的,我们必须记得,正在主对门徒说这话之前,主说:「你们要受圣灵」(约廿:22)。毫无疑问地,我们正面临着一项「特殊的灵恩」与「使徒的特权」。只有使徒从圣灵领受了宣告人罪得赦免或罪被留下的权柄。


  教会与钥匙

  教会元首基督,有绝对使用天国钥匙的权柄,而使徒们只是受之于基督的权柄,是属于次要的使用,但他们所行使的权柄却是实在的。问题又来了,那钥匙交给后代的教会又是怎么回事呢?

  神不许教会僭妄,像王一样地运用这钥匙,因为教会不是神。不错,教会是从神开始,且教会有基督为头,在本质上是超自然的,其中的成员也都是为圣灵所生的,但是教会是由世上的罪人所组成,在本质上是不具神圣性的。

  但是在传道和惩戒、信者与不信者之间实在有着区分。虽然难以决定信与不信之区分,但是教会在对待人的时候,最重要的问题是,他们是不是信者:在合乎圣经的传道、合乎圣经的惩戒上,教会就把天国的门对信的人开放,对不信的人就关闭了。

  天国钥匙用得适当与否,对教会而言是极其重要的,也就是说,教会对圣经要求人在信耶稣而得救上,是不可加也不可减的。教会只能够宣告基督以及使徒所立下进天国的条件,一点也不可有所增减。


  例如:某人虽被邻舍所尊重,但却没有悔罪的证据;纵使非常尊敬拿撒勒人耶稣为完人之范,但却不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也不相信他是神:只景仰基督因其信念而牺牲的勇敢,却不相信基督的死代替人的罪。教会并不能将之视为信者,教会有责任将天国的门向他关闭。

  另一方面,一个人犯了罪,这个人对圣经的道理所知无几,但是他像彼得一样承认:「你是基督,是永主神的儿子。」他知道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11),并基督为罪人死(罗五6)。教会应当认为他是真信者,也应当伸开膀臂欢迎他加入教会,并将天国的门打开欢迎他。在十字架上与主同钉的那个强盗,就是最好的例子(路廿三41~43)。


  研读回应

1.请阐明天国钥匙的意义?

2.主将什么样的权柄给了使徒?

3.唯独神有赦罪的权柄,但如何解释约翰福音廿章23节中耶稣对门徒所说的话?

4.教会如何运用神给天国钥匙的权柄?


回顾往期内容:

神的荣耀离开了吗?

第一章 教会的由来

第二章 有形的与无形的教会

第三章  争战的与胜利的教会

第四章 教会的超越性

第五章  教会的合一性与多元性

第六章 教会的联合与分歧

第七章 教会的圣洁性

第八章 教会的大公性

第九章 教会的使徒性

第十章 教会的进步性

第十一章 教会的不可毁灭性

第十二章  教会荣耀的元首

第十三章 教会肢体的和谐

第十四章 教会与真理

第十五章 教会与救恩

第十六章 教会为一机体与组织

第十七章 牧师的职份

第十八章 长老的职份

第十九章 执事的职份

第廿章  教会的双重责任

第廿一章  教会的工作

第廿二章  传悔改之道

第廿三章 传扬福音

第廿四章 赖恩得救

第廿五章 教会的圣礼

第廿六章 教导青年人

第廿七章 教会与世界为敌

第廿八章 教会成为世界的祝福

第廿九章 教会与世界分离

第卅章 教会胜过了世界

第卅一章 教会的广泛性

第卅二章 教会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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