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生转入投行的全景记录(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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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我们选择怎样的工作?
上篇已述,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是“知彼”,较为容易;而了解自己能/不能做什么、喜欢什么、适合什么,是“知己”,较为困难。个人认为,讨论这一话题可以分解为三部分:能/不能做什么、喜欢什么、适合什么,这三个问题的难度是递进的,“能与不能”可以说是客观判断,“喜欢”则是飘忽不定的,“适合”更是要在了解能力与喜好的基础之上,在了解对方的需求之后,对自己所做的综合判断。
1. 能与不能
首先需要假设,考虑这个“能与不能”的问题的人,不是初入本科的同学——也许这些同学还有很多可能性,完全可以赶得及学任何想学的东西,包括所谓编程、建模之类。本文假设读者是研究生:经过一些实习毒打,已经大致知道自己的能力范围:法学相关的可以触及,具备相应的学习能力,但相差太多的东西可能很难上手了(比如考CPA,学一些有门槛的编程,比较难,学习成本较高)。
之前看到很多软文鼓吹非经管专业的同学们去学一些很高端的技术,其实基本都是收割韭菜的。金融里确实有很多岗位需要一定的技术能力,比如固收交易、资管、投研、量化,但,这些东西与法学生无关——这些岗位的招聘既然有技术壁垒,就一定会限制专业,相反,如果不限制专业,或者写明法学专业,必然是对法学有一定的接受度。
而在投行业务里面,绝大部分岗位不需要高精尖的技术,只需要核心能力(参考上一篇)和基本的财务、法律、业务知识。而且,不同业务、不同岗位,对于财务、法律、业务知识的要求有不同侧重,比较而言,股类对于财务知识要求高些,债类低些;对于业务知识,除了一些理工科背景的同学很了解行业环境外,基本上绝大部分东西都是在实习工作中现学的,这点基本不需要担心。真正需要担忧的,是上一篇所说的基础能力——人际交往、沟通协调、文笔表达等等。
以自己在ABS组的实习为例,来说说“能与不能”,供读者参考:我从2月实习至今,对ABS从0认知到基本了解框架(当然谈不上精通),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边做边学,看别人怎么做、关注什么,自己再搜相关的书籍、研报、文章来阅读、做笔记。虽然ABS业务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合同条款设计、监管政策)、会计问题(出表、风险报酬转移、计算财务指标)、评级问题(证券分层、现金流测算、风险评估)等等,但就具体项目承做来说,并不需要立刻把每一方面都完整掌握,往往只需要在A项目搞懂几个点,在B项目搞懂另几个点即可。参与项目就是最好的学习机会,项目资料就是最好的学习材料,从来不存在“学好了再入行”,而只有“边做边学”。以上是我觉得我能做的事情。
在实习过程中发现,什么是我不能做的,我觉得有几方面:
财务更深的事情我不能做。之前有些工作需要分析一家客户的财务表现,我只能做到按以前模板找一些数据,计算一些指标,但结合这个公司所在行业、竞争环境找更具体的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我就不行了。还有些时候,财报里没有某些数据,需要在附注里找/计算,或者看底稿来找,我觉得也很难。所以,我大概清晰自己财务方面的瓶颈:只能做浅层的东西,更深层的搞不定。
技术高端的我不OK。有几次需要用一些数据库+统计软件搭配使用了,秃了哇…
二级交易方面的我不行。有时候需要找一些市场背景资料,结合宏观数据分析货币环境走势,秃了哇…
这些不能做的事情,本质是学习成本的问题——不可能拿大把时间来学别人本硕几年学到的东西,所以,只求能照抄(我放弃了T T)
2. 喜欢
提出“喜欢”这个话题不是分析如何寻找“喜欢”,而是,我明确反对以“喜欢”来做选择(极少数天才除外,大部分人都不属于那极少数天才,所以我推荐做大部分人应该做的理性选择)。
首先,人的“喜欢”是飘忽不定的。【此处插播推荐《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书中有精彩的介绍】因为没人再限定人必须做什么,所以人获得自由,可以仅凭(全凭)个人喜好做选择,但,喜好不定,所以人常常处于迷茫和焦虑中——凭借喜好来做选择,一时开心,但必然变动不居、反复横跳,若无做选择的一套逻辑,往往把自己搞得迷糊。
其次,所有喜欢的事情,变成工作,必须达成目的,需要对结果负责,就很难再喜欢。
因此,非常不建议凭借“喜欢”来做选择,而建议在选择之后“喜欢”。
个人觉得,“选择喜欢的事情”,相当于理性服务于感性,处于一种目标不定、结果不明的状态;而“喜欢选择的事情”,即感性服务于理性,目标与结果都很明确,能够清楚认识到目标与结果是更有利的,只需要调整感性的部分,相对容易。
对于这点,王一快节目也聊过:薪资差距在20%以内,可以尝试自己更喜欢的工作,因为20%值得冒险;但薪资差距大于50%,就一定要选择高薪的那份(即使不如另一份喜欢),因为不值得用50%以上的差距来冒险,自己的喜好往往经不起这差距50%以上的考验。
在大四、研一这两年中,我很纠结于各方面的选择:薪资、生活、家庭、休闲、健康、兴趣等等多方面我都想要,在考公、法务、律所、金融等几个选择中反复横跳。最终明确的是,做选择必然要取舍,不可能既要又要,所以我确定的顺位是:薪资优先,经济基础是绝对重要的安全感来源;健康第二,以是否损害健康作为对薪资的限定,绝不会为薪资而伤害健康;其他因素,现在都不急需考虑。明确这样的想法后,其实选择就很明确了:不考公,基本不考虑诉讼,主要看金融行业,其次看非诉。
3. 适合
经过上述“能与不能”、“喜欢”的分析,“适合”的选择基本明晰——
清楚排除“不能”,在“能”的范围内,朝着最核心的目标,尽量屏蔽现阶段自己“喜欢”的干扰,结合招聘方的需求,得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然后,去长期实习、具体体验,验证这项选择是否“适合”。
我觉得,这可能是适用于绝大部分普通人的选择方法论。
在“知己知彼”之后,如果读者朋友对投行这份工作依然有一定兴趣,想朝这方向尝试,笔者将结合自身经历尽量梳理一套法学生转入投行的流程及方法论,敬请期待《第三篇:转行具体怎么做》~
关于本系列小作文的后续话题和关注点,笔者能想到的难免挂一漏万,如果读者朋友有与主题相关的关心、好奇、感兴趣的内容或个人咨询,均可邮件联系:email_20220101@163.com,作者可以尽量尝试在后续小作文中做一些回复。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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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排版 | Y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