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一群烂人,怎么就成了受害者?
相信各位都看到这则新闻了吧。
一个不满27岁的女辅警许艳,在几年的时间里,先后睡了至少九个大大小小的体制内人员。其中有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镇中心小学校长、卫生院副院长,还有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在县城级别的官场史上,绝对能算上一号了。除此之外,还一系列说不清的一长串某某某。
许艳利用女人的性别优势,在发生关系——用法庭的话说“不正当关系”——后,以分手补偿、怀孕、买房等为借口,向那些男人索要金钱。她当然不是什么好人。
但是,在法庭的判决中,那些涉事的男人却被说成是受害者。
他们真是受害者吗?毫无疑问,他们——尤其是其中的公职人员——同样不是什么好人。
你问问他们这帮人:是她强迫你们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吗?如果你们已经结婚,没有考虑过要忠诚于配偶吗?
再问这帮人:这个女人,难道是因为你们长得帅,才跟你们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吗?心里没点*数吗?还不是因为你们手里有点权力吗?她怎么不勾引亮哥?当然,一个是因为亮哥能抵抗得住诱惑,还有一个原因是亮哥手里没权力呀。
一个个人模狗样的,在公共场合一副公事公办、装腔作势的样子。在背地里,却又如此贪赃枉法、龌龊不堪。
在灌南县这样一个经济并不算太发达的小县城,这一个个的,随手就能拿出十万、一百万,怎么都那么有钱?钱是从哪里来的,都是通过正当渠道赚来的吗?尤其是那个一百万?法庭调查过了吗?
法庭的判决也神了,不但判了女辅警十三年刑期、追缴了违法所得372。6万元,还罚款五百万,要求一个月内拿出来。如果她能拿出五百万,还会去诈骗吗?
法庭这样做,是不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度?一个法庭为什么如此严厉地对待一个女人?除了她本身的问题,无非是因为她揭开了体制的遮羞布,暴露了它最腐烂的部分。
一个并非无罪,也并不贞洁的女人,用自己的身体,暴露了官场的本质。所以,她受到铁拳的暴击,也就没什么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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