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选好书】所谓爱情,不过是“你和我”的艺术。
一年又一年,总有人说自己的爱情困在了厨房,也总有人说遇见的那个人满身是光;
有人哭着在夜晚嘶吼再也不信任何人,也有人懵懵懂懂,小心试探着问:
爱情,究竟是什么呀?
其实,所谓爱情,不过是“你和我”的艺术。
《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和范柳原,遇到香港倾覆,才硬是在一堵断壁残垣下幡然悔悟:
一切都不可靠了,唯一可靠的也只有“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身边的这个人”,于是十年八年地过了下去。
不管是影视剧,还是红尘中的很多人,似乎都是在生死攸关的重要时刻,才能抛掉一切执念,生出点真心,悟到些爱情的真谛。
可见,我们这个时代,罗曼蒂克真的消亡了……
我们现在遇见的爱,多是爱的“临摹”,每天忙着为房子、车子、票子、孩子兢兢业业,好不容易抽出点时间来看电影、吃饭、送花、拍婚纱,周年的时候组织一次旅行,然后又急匆匆回到庸常的生活中,这一份急切委实破坏了爱情的精致。
是我们不想爱吗?
未必。
伟大的爱情,常需要伟大的痛苦陪伴,爱的精彩,实在是天时地利的成全。
而民国就是这样的一个异数。
那时候的爱情,有激情,有活力,有奋不顾身,也有绝不低头的勇气,更有爱过之后转身离开的果断决绝。
钱钟书在《围城》里说“书要借,不能送,一借一还间,爱情就有了模样”。而书信,让这个纽带形成更深的联结。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张爱玲
当年,20出头的她忽然冒出的那句“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即使在百年后的今天,仍然被人铭记。
天才作家张爱玲,算是无可争议的贵族血脉,祖父是清末名臣张佩纶,祖母是李鸿章之女,母亲黄逸梵亦是门庭显赫,湖南女子。
张爱玲年幼时就出国留洋,在高跟鞋里塞满棉花信步走在塞纳河畔,也去瑞士滑雪,过得丰富自我,全然不似旧时的女子。
可就是这样精致的女孩,在遇到胡兰成之前几乎没有恋爱过。
她不关心政治,所以完全不在乎他的汉奸身份。他的文章词句太好,哄起女人来又那么真诚,她大概第一次完全无法控制自己。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写道:“我只觉世上但凡有一句话,一件事,是关于爱玲的,便皆成为好。”
张爱玲在寄给他的照片中回答:“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但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便是不对等的,张爱玲爱得赤诚,爱得毫无保留。胡兰成也爱她,可又不仅爱她。他贪美,贪爱,觉得世间对他有意的女子皆好。
张爱玲也许一辈子都没问谁要过零用钱,但当胡兰成因为范秀美要做人流手术和她要钱时,她给了,但也不爱了。
爱时,便付出一切;不爱时,转身离开就是最好的姿态。
胡兰成给不了张爱玲婚书上写的现世安稳,她沉默决然,选择出国,最后客死异乡。
李碧华说,文坛寂寞的恐怖,只出一位这样的女子。而她的爱情,也只轰轰烈烈燃烧一次。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沈从文
有人说历史上能和宋氏三姐妹比肩的,只有“张氏四兰”。大姐张元和与小生名角顾传玠结为伉俪;二姐张有和嫁给了语言学家周有光;小妹张充和做了汉学家傅汉思的夫人;而张兆和嫁给了胡适口中最有希望的小说家——沈从文。
然而与其说她是爱上了沈从文,不如说她是爱上了那三百多封缠绵情书与情书里的痴情男人。
在那些情书里,他叫她“三三”,叫她“黑凤”,叫她“黑猫”。
在那些情书里,他说:“三三,莫生我的气,许我在梦里,用嘴吻你的脚。我的自卑,是觉得如一个奴隶蹲下用嘴接近你的脚,也近于十分亵渎了你的美丽。”
感动不是爱情,但感动不知何时随风潜入润物无声,你已无法抗拒。
于是,沈二哥终于与三三结为了连理。
不过,生活从来都不是一首诗,也永远不会在最美时戛然而止。
女神回归了家庭,诗人却还是诗人。
婚后他们一直生活窘迫,沈从文虽然收入不低,但却有些文人雅好,为了收藏文玩古董,甚至当掉了张兆和的戒指。不知张兆和看到待洗的裤袋里那张当票时什么感受,他显然都没打算赎回来。
大约诗人一直希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他不愿她在现实里失去美感和光华,那是他追了数年的梦幻。
但当她走下他的祭坛,素面朝天为他洗衣做饭,他反而迟疑了。
这两个人,一个爱她在云间的幻影,一个爱他信笺里的英雄梦想。
沈从文临终前说,三姐,我对不起你,那时大半生已经过去了。
张兆和晚年时,有人拿沈从文的照片给她看,老人说,认得,但想不起是谁了。其实那时他只走了三五年。
谁也不必说亏欠,他把世上能有的最美的文字都献给她了,那些文字堪比天上最亮的星,山巅迎风的野花;她还拥有,他曾给的一个诗人般的挚爱。
有些人觉得爱情只是平凡生活中的一个点缀,有了它,色彩斑斓;失去了,依然有滋有味。
有些人觉得爱情是来这世上的可遇不可求,如果遇见了,只想先牵着你的手温存地哭一场,无需说起已然过去的哪怕最微小的一丝丝煎熬。
我们之前已经推荐过《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今天有必要拿出来再说一说。
严格的说,它不是一本描写爱情的书,然而读完却又不得不对里面所传达的爱情观感到惊讶,这种惊讶来自于大量的共鸣,里面的问题几乎每天都在我们脑海里闪现:
到底是爱对方还是爱自己?
到底是嫁给爱情还是嫁给婚姻?
爱情是到底是自私还是无私?
男人和女人真的有如此差别?
毛姆在书中给出的答案,或许能为我们指点迷津。
谈起爱情,大家想到的第一本书,或许是《红楼梦》,或许是《傲慢与偏见》,又或者是《爱你就像爱生命》,但万千人心中最经典的一本,绝对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因为这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
随便截书中的一句话都足够扎得人心尖疼:易得的幸福无法持久,这点体会更多地是源自教训而非经验。
就连作者马尔克斯都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注意,他没有说之一。
很多读者都说,尽管这本书讲述了三个人的爱情,但准确来说它只是一个人的爱情等待史。
他等待着,从年轻时带有种种苦痛烦忧的等待,变成坚如磐石的老人的固执等待,世事变迁,只有等待没有变。
关于爱情,你可以等一个人多久?
他等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
你可以爱一个人多久?
他说了一生一世。
我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一起等你,赴那场关于爱情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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