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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宰、被骗、被队友坑?2017国庆自助游6大法律锦囊在此!|生活量

2017-09-30 登录▶ 熊猫法律星球


这是熊猫生活星的第 19 篇文章




昨天,熊猫法律星球整理发布了《旅行团敢这么说?怼回去!2017国庆参团游10大法律锦囊!》一文,解答的是参团旅游时,如何应对旅行团或景区的不合规行为,许多“驴(旅)友”表示很实用!很涨见识!


今天,为你准备的是:自助游中被宰、被骗、被队友坑的都是些什么?我们又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权?





问题1:自助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意外风险有哪些?


▍可能遇上的坑:


出游的高峰期,熟人之间开始相互“拼团”组织外出旅游,除此外网上发布的出行、探险“召集令”也备受青睐。但自助游在给人自由随意、新鲜感的同时,也频发种种问题甚至权益侵害。而旅行前通常只顾着规划行程,却很少人留意意外风险,不提前防范,一旦意外发生不仅毁了原本美好的旅行,还可能背上法律责任。

 


▍熊猫律师教你:

 

旅游最常见的风险是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亡时的损害赔偿风险,受害人的损害需要由他人承担的条件,至少要求他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比如自助游的发起人或起组织领导作用的人员,在山洪多发季节将露宿帐篷搭建在地势低凹区域,洪水致人损害的,相关人员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就国内目前的立法状况看,我国目前对自助游这种旅游形式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以《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条文来进行责任区分。

 

目前关于自发组织的自助游,暂时并没有特定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相关责任无法明确,存在法律空白和灰色地带。所以,法律对于自助游的某些纠纷可能是无能为力的。

 


▍提醒各位注意:

 

首先,在自助游出行前最好做充分的事前预防工作,如办理意外伤害险、集体推举若干负责人、协商制定相关的守则制度、初步明确责任等措施,以防事发后造成不必要的相互扯皮现象。

 

其次,提前购买好适合的旅游保险。提醒需要驾车出省自助游的,如果之前车辆保险承保范围是省内,应当在出行前及时扩大承保范围,以免在省外获得不到保险赔偿。



 问题2:旅游吃饭时遭遇严重宰客行为,应该怎么办?


▍可能遇上的坑:


民以食为天,外出旅游,“吃”字当头。旅游时常常遇到“天价”饭菜。例如“哈尔滨天价鱼”、 “青岛大虾”、某些沿海地区的天价海鲜餐等,那遭遇严重宰客行为,应该怎么办?




▍熊猫律师教你:


被宰后,记住你能寻求帮助的部门不止是110, 还有物价局和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以及当地媒体, 出发前把当地的相关部分的电话找到,存进手机,遇到被宰逐个投诉。


此外,你还可以拨打12301全国旅游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关注“国家旅游局”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栏点击“投诉举报”,通常情况下,第二天12301就会回复电话。



境外游一定要牢记当地中国大使馆电话,必要时可打电话求助。



问题3:旅游购物时,如何不成为黑心商家的“鱼肉”?


▍可能遇上的坑:


到一个新的城市或旅游景点难免要逛逛纪念品店或特产商铺,可网上不少网友吐槽遇到“强盗商家”,拉闸强卖,或坐地起价!还有网友掉奇葩坑:店主原本讲“20元/斤”的药材磨成粉后就改口要价“20元/克”,这一袋粉总价要18200元!!

 


▍熊猫律师教你: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任何商家、商场、旅行社不得强买强卖。如商家存在强买强卖行为的,可以报警处理,轻者,警方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重者,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问题4:网上订房被爽约或者给出的“优惠价”有猫腻,怎么办?


▍可能遇上的坑:


现在互联网时代,自由行通常都提前在旅游网站预定好住宿,快捷又方便。可是有不少网友表示“被酒店放飞机,难不成要睡天桥底?!”。原本通过网站预订酒店房间,并根据网站的订房要求在线支付了担保金,余款到店支付。按照预约的日期,到达办理入住手续时,却被告知没房了或者价格比预定时贵了不少。

 


▍熊猫律师教你:


消费者通过网站预订酒店房间,属于代理预订,如果遭遇爽约,应该归责网站。对于消费者而言,下单付款后,与网站之间的合同行为就算完成了,因为酒店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入住,网站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不同的预订方式,赔偿也分不同情况。网上订房为例,消费者在网站上下单后,到接到“预订成功”的信息,但没有支付任何款项,一旦被爽约,可以要求网站赔偿实际损失;如果消费者下单后支付了相应的定金,却被爽约,网站需要赔偿双倍定金。


网上订房订票后,最好及时与实体商家联系,确认预订信息。在预订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订单号、短信等。遭遇爽约,消费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权益。从网上预订酒店,房间的实际价格或者规格与网站描述不符,照按照《广告法》 》 第38条,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广告的经营者或者发布者明知是虚假广告的情况下,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消费者的正常心态,如果住房情况与描述不相符的话,消费者肯定不会选择入住。这种情况下,对于消费者和旅游者,消费体验非常差,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消费没有达到相应的作用,损失显而易见,所以更应该比照无房进行相应处理。

 


问题5:私人包车游,被坑还需付“违约金”,怎么办?


▍可能遇上的坑:


自助游,不少人喜欢找当地司机做向导,提供有偿包车,在当地随意游玩,多快活!通常和私人司机都是口头约定,一旦遇上奇葩司机那就有苦说不清了。最多的坑就是把你拉到一个偏远的地方然后要你加钱才肯把你送回酒店,你不愿意加的话,他还说你违约,要支付“违约金”!

 


▍熊猫律师教你:

 

证据!法律最重视的证据!只要有证据,不怕政府部门不管,不怕对方骗你。谈包车时留个心眼,整个过程用微信或QQ和对方聊,这就有截图作为证据。如果当面聊,就偷偷打开用手机录音录像功能,全程录下来,这样的证据最有力。到了偏远地方被讹诈,先忍着,继续录音录像,把他讹诈你的过程记录下来。可以先给钱,等回到酒店,立即拿着证据向政府部门投诉,然后你就等着奇葩司机上门求饶吧。

 

 

问题6:自驾游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驾驶人及同游成员的责任怎么划分?


▍可能遇上的坑:


三五好友相约自驾游最爽不过!可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熊猫律师教你:


如果是借车,出行成员应当承担该车辆在运行支配中出现的风险责任。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自驾游成员死亡,自驾游成员应承担各自的赔偿份额并负连带责任。

 

如果是自驾游成员无偿驾驶自驾游车辆,且出行前无人对此提出异议,是执行的自驾游团体共同事务,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法律责任应由自驾游团体成员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借用人)共同承担。

 

而且,开车前驾驶员要履行检查车辆安全的义务,由于其出发前未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过失,其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应适当多于其他赔偿义务人。



旅游那些坑你遇到过几个?

你又是怎么“怼”回去的?


欢迎在文末留言分享给大家,很可能下一秒钟,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个人会因为你的分享受益一生!




来源丨本文由熊猫法律星球整合,部分内容来源网络,转载请标明出处

编辑丨熊猫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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