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社会精英?
什么人才值得嘉奖?
什么才是人民律师?
今天是【世界法律日】,普法与公正的使命再一次受到召唤。但是今天,月半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可以让大家看到在中国法治的毛细血管处,那些默默无闻的律师们。
先讲一个故事,我一个朋友最近走访了很多湖南县城里的律所,他给我感叹:这些县城里面的律师真的了不起。为什么呢?很多不都是法院门口摆摊的模式吗?其实,这是我们的偏见。他们办理的案件零碎得不得了,而且收费也低得不得了,一个官司收个两三千,包差旅费和开庭,甚至还有执行,这些都是真的。但是背后的故事呢?一个县城的律师,生存的压力也很大,大概每一个人一年要办理七八十个案子,才能勉强活得像样一点。换一种方式表达:他们做着被大城市律师们不屑一顾的案子,收着被大部分律师不理解的低价,却解决着这个平凡社会中,芸芸众生的实际法律需求。看了看数据,大约20多万律师在基层,在全国各地的各个县里、乡镇里,他们占了全国律师总人数不到40%,但是却解决了绝大部分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我们前年曾经采访过一个藏区的律师,李红菊。她是那个县城里唯一的律师,有时去办理案件,在一个县城里都要开两三个小时的车才能到,她要解决多少多少的事情呢?《人物 | 在这片辽阔的藏区草原,只有她一个律师》这些分布在2843个县级单位的律师们,他们压力大、收费低、生存困难,他们默默无闻,所有的优秀几乎与他们无缘,但是他们承担起中国绝大部分人的悲欢离合,他们的生老病死,他们遭遇的不公……这些是真正的精英,是他们解决了中国大部分的法律需求:他们是了不起的人民律师。于社会而言,于行业而言,律师都属于社会的精英,但是精英就等于西装革履,就等于高大上?以所做业务的类型来划分高低,是这个行业固有的偏见,做IPO的看不起做婚姻家事的,做婚姻家事的甚至都看不起做交通事故的。流弊所致,就是县城里面的律师直接被忽视。那些县城里面的律师,可能穿得土里土气,他们去了省城律协开会,都会觉得“矮人一头”,评优秀律所的时候,他们可能完全没有机会。你把最近的全国律协的,甚或各省律协的会长、副会长的律所做个统计,看看有没有县城里面的小律所?荣誉,与他们无缘。可是,荣誉如今又被很多律所用来做市场竞争:在招投标,在大企业的选择上,这些被利用起来的“荣誉”,甚至律协的职务都会被用来做市场竞争。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我们对“优秀律所”的评定如此执着的话,那最终形成的不过是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县城里面的律师们,缺乏话语权。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排挤在市场规则的制定外,眼睁睁看着别的大城市的大所,利用不平等的方式获得了主导地位。他们的生存困难,一部分,其实也是有这样不平等的方式导致的。人们纷纷去那些“大所”。我走访了好几个县,如今很多县城里面的80后90后律师凤毛麟角,再过五年或者十年,那小县城里面岂不沦为了“法治的荒漠”?这是一个问题,非常巨大的问题。当我们的制度发展,居然没有让律师无法服务更多的人时,再颁一个“人民的律师”又有什么用呢?我们有太多的不公平需要去匡扶,我们有太多的不法治需要去抗争,我们有太多的历史的或者县城政治遗留问题需要去处理。这些都是现实的法律需求,这些也是无数活生生的人在平凡世界里挣扎的生存需求:一个被离婚的农村妇女该如何面对法院?一个被遗弃的老人如何得以善终?一个被强拆的家园如何弥补?一个被欺骗的工人如何拿到全家生活所需的工钱?一个被欺负被冤枉的乡下人,又该如何据理力争?特别是疫情,病毒侵蚀的是何止是人心,还有法治:为了目的,可以置多少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那些被损害的,或者被就此改变的人们,该怎么做?
或者因为时代的覆巢之下,那些被压碎的一个一个家庭,一个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们从哪里获得勇气去面对未来?所以,我们这个生活,我们这个时代,连对精英的定义都与众不同:谁能服务更多的人,谁能一点一点改善中国的法治现状,谁就是真正的精英。那些做IPO的,那些做基金的,那些做跨境并购的,固然是精英;但是那些在乡间与基层法庭间疲于奔命的律师们,也一样是精英,没有云泥之别,没有高低之分。
最后,对那些默默付出的县城律师们表达敬意,也希望也为司法系统的诸君们进一言:市场已经在奖励那些规模化的律所了,我们何必再锦上添花呢?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让大家更加关注到那些默默无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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