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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子是用来泄欲泄愤的吗?

绳师48号 绳师48号 2022-10-12

“总是有趋使的欲望,也总是有制约的规定。”

前段时间听闻了一件特别不好的事。


一位男s勾搭了一个女m,他们在实践的过程中,男方的dirty talk提及到了女方的家人,这触及到了女方的雷区,因此女方爆发出强烈的反抗情绪,开始同等力度辱骂男方的家人,并且过程中冲突一再升级,直至演变成了互殴,最后双双进了医院,还去了派出所调解。


后来当女方在群里揭露男方时,男方说,“我混圈子就是来泄欲泄愤的,别扯那些大道理,你们谁不是跟我一样想法?都别跟我在这装!”发完后随即退群。


事实上,每次听闻这些事,都会有一种无力感从心中泛起。


因为我非常知道这些事不合理在哪,可以分析它产生的原因,讲出很多道理。


但无力的是,听道理的人往往是讲道理的人,而最需要明白这些道理的,却往往最不讲道理。


当一个人认为“bdsm或者其他任何群体不过是用来泄欲泄愤的”,那么ta其实已经为自己筑起了一个非常坚固的信息茧房,和他不同的看法会被ta阻拦在茧房之外,只有持有相同观点的人才能成为ta的同流,并进一步彼此印证加强。


因此,我写这篇文章并不为了改变这样的人,我对此不抱期待;我想写给“徘徊着的”或者“半信半疑”的人看,我希望你们,不要去相信,不要去认同,不要去滑向那个“抛弃道德和尊重”的深渊。


既然提到了道德,我们今天便从道德角度来聊一聊bdsm。


bdsm之所以看起来禁忌又危险,是因为现代bdsm文化诞生于性解放运动和一系列自由主义运动,它强调“追逐愉悦”,甚至为了愉悦可以一定程度上违背道德。


例如传统道德观念中要求女性贤良淑德,为母则刚。有人会想:ok,我可以这么做,但是很累,不快乐。为什么我不可以做荡妇?为什么我不可以做主人的掌中宝?为什么我非要贤良淑德,而不可以发号施令?


传统道德观还要求男性阳刚,具有男子气概。没问题,但如果我比较特殊,反过来才能觉得快乐,我能不能违背这样的道德要求,去扮演女主人的男仆,甚至工具化,女性化的自己呢?


如果上述答案都是可以,那么很显然,我们在bdsm中追求愉悦,同时也在践踏道德,至少在那些情境之中时,暂时的践踏道德。


到这里,似乎正中开头男s的下怀了:bdsm就是无视道德,肆意发泄。


但是,如果只能分析到这里,那我们就太肤浅了。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到,“自由”的反义词,是“约束”。


约束在现代社会中的体现,是“法律”和“道德”。法律代表“他律”用来约束所有人,道德代表“自律”以比法律更高的要求,用来约束自己。


我们的谚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描述的也正是道德——如果自己都遵守不了的规则,就不要去要求别人了。


因此遵循这样的原则,我们践踏道德时,也只能践踏“我们自己的自律”,而不能践踏“他人的自律”。


就是当我们喝可乐的时候,我们可以对自己说:“去tmd自律,让我变成肥宅吧!”


但我们不能把可乐强硬的灌进别人嘴里,再对ta说:“去tmd自律,跟我一起变成肥宅吧!”


这样朴素的,小孩子都懂的法益观点,也正是现代bdsm中ssc原则的构建核心,即“知情同意”:我们不能随意地冒犯他人,除非事先得到了他人的同意。


如果你觉得bdsm是个大粪坑,只要贴上s的标签就可以随意发泄,随意冒犯他人,而不用顾及任何规则,你就是天王老子,那这是不对的。


再说一次,道德可以践踏,但最多最多,只能践踏对自己的自律,而不能践踏别人的道德观,因为那是别人一直遵守的、对自己的要求。


一个人觉得自己的父母不可以被侮辱是很朴素的道德观,凭什么这位s觉得可以肆意冒犯?


常常有人问,我好喜欢露出啊,我能让主人牵着我去马路上学狗爬吗?我好喜欢那种失德反差感。


我的答案是不能。原因很简单,在二人的bdsm情景中,尚且要征求双方各自的同意,那么你去马路上,将它看成一个巨大的bdsm场景,就应当去征求每一个有可能目击者的同意,只有当所有目击者都认可看到这种行为对自己不是一种冒犯后,才可以进行。


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因此直接进行露出,和开头的男s一样,同样是一种肆意发泄,冒犯他人道德观的行为。


有时候我也常常会觉得困惑,一方面我与道德作战,觉得某些道德实在是腐朽不堪,例如女德;一方面我又在为道德辩护,觉得完全没有道德感的人一定是危险的人。


这种困惑换一种说法就是个人自由的度究竟在哪里?


康德提倡“绝对道德义务”原理,即所有人,都应该无条件的遵守一切社会道德,道德是无上命令,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违反,在这样的思潮下,个体的自由是很少的。


卢梭则倡导“有限道德义务”,即人应该遵守道德,但实在不行,违反了也是可以原谅的。


例如在他的时代,手淫被认为极其恶劣荒谬,道德败坏,但卢梭认为,如果有个小伙子,又穷又丑,实在没人愿意嫁给他,那他手淫一下,应该值得原谅,因为他实在没有办法嘛。


孟德维尔则宣扬信马由缰,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最大程度地去追求自由,不管道德。因为即便一个个体因为追逐自由,在道德上看起来是“坏的”,但将所有人组合起来,从社会整体效能看,其实是促进了社会繁荣。这也是他最著名的观点:“个人逐利有助于公共效益。”


不可否认的是,自由与道德,很多思想家就这一问题都讨论不出答案。一方面,道德让人们易于管理,减少社会成本;另一方面,自由又总能孕育出创新力量,刷新生产力。


唯一确定的共识是,过度的自由和过度的约束,都会造成伤害。


正如福楼拜在《包法利夫人》中写的:“总是有趋使的欲望,也总是有制约的规定。”


因此,当道德连女性的瑜伽服都容忍不了时,我会谴责道德的泛滥;而当一个男s随意发泄还振振有词时,我亦会谴责自由的极端。


在我这里,自由是以不冒犯他人为前提的。


一定有人觉得bdsm中,主导者的快乐就是建立在冒犯别人的前提上的,并且觉得所有人心里都是这么想的,只是表面上做做样子才讲些大道理。


当你好心给他们讲道理时,他们可能还会嗤之以鼻,“装什么装呀?你都玩这个了。”


且当他们如此的、恶劣的事迹流传出去时,不了解的人们一定会觉得:哦,原来bdsm群体是这样的,好可怕。


所以,希望大家遇到这类人时,在听闻他们的观点时,可以不被他们同化,并且勇敢且坚定地对ta说:


“别代表我,我知道尊重的力量。”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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