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沉日记 | 司法所工作一周感悟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密切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充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根据省司法厅统一安排部署,3月5日,我下沉到琼山区龙塘镇司法所,开始为期20天的基层工作实践体验。
下沉第一天,第一次独自驾车行驶在多弯道的149县道,心中不免有些紧张、忐忑,好在安全准时抵达,紧张的心情完全释然。到了龙塘镇司法所,所长李传威和社工人员热情的接待了我,相互介绍后,李传威所长向我介绍了龙塘镇的基本情况,龙塘镇调解委员会组成以及司法所人员配备及工作职能。
龙塘镇位于南渡江下游西岸,东与龙泉镇隔江相望,西与龙泉镇、龙桥镇相连,北接凤翔、府城等街道。全镇总面积38.7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05.93公顷。全镇有1个社区,10个村委会,61个村民小组,67个自然村;总人口37722人,其中常住人口37390人,农业人口26700人,城镇人口10690人;可耕地面积17580亩,人均耕地面积约0.43亩。该镇突出的主要矛盾纠纷为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纠纷。龙塘镇司法所现有司法所长、社工人员2名,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并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参与扫黑除恶专项重点工作等多项职能,任务繁重,人员少,职能多,需求配比不平衡的矛盾较为突出,一定程度制约了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随后,我们来到龙塘镇居委会,与居委会主任等就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3月6日,为熟悉掌握司法所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和流程,主动向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解辖区社矫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查看了相关台帐资料,做到对辖区社矫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
3月7日上午,龙塘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社矫人员按时到司法所签到,递交一份思想汇报,我和工作人员一起对社矫人员开展了谈话教育,了解他们近期的心理、工作情况以及困难需求,并最大限度给予帮助解决。要求他们在矫正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不参与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参与群体性事件,远离毒品,积极矫正,树立守法意识,养成符合社会行为规范习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之后李传威所长对社区矫正人员在全国“两会”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和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程序,需外出的矫正对象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主动向司法所汇报动向及情况,手机要随身携带并时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二是在亲朋好友聚会期间严禁酗酒,严禁酒后驾车等;三是严禁从事賭博、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及时主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通过集中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
下午,我们又走访了龙塘镇新民村委会,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该村委会主任、书记吴以忠(琼山区人大代表)向我们介绍了新民村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村调委会人员组成及开展工作情况。吴书记介绍,该村呈现的主要纠纷为土地确权,一年有近20宗。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新民村委会充分挖掘本村人资源,发挥村协商会作用,吸纳协商会中德高望重、有群众工作经验的老党员、老村支书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及时化解了一桩桩矛盾纠纷,效果明显。同时村委会从每年30万元的工作经费中,抽出一定的经费,按照一案一补的原则,给予他们适当的经济补贴,极大的提高了他们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这样既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又减轻村委会的工作压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风险化解于无形,可以说是取得了双赢效果。最后,吴书记向我们推荐了一名本村具备一定知识、有做群众工作经验的农技员参与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选聘。
3月8日上午,龙塘司法所借助“龙塘集市日”及“三八”国际妇女节,联合琼山区人社局、镇政府、禁毒办、妇联等多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小礼品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婚姻法》《人民调解法》《毒品安全防范》《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现场接受法律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在轰轰烈烈的法制宣传活动中我度过了一个别样的“三八”国际妇女节。
下沉一周期间,不时有群众来访寻求法律帮助、法律咨询或请求调解,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便放下手头工作热情、耐心接待每一位到访人员,倾听他们的诉求,并在职能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法律服务帮助。
近一周的工作实践,真正体会到“百姓利益无小事”,有些问题看似虽小、不起眼,但若处置不当、不及时或是轻慢疏忽,很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纠纷,甚至上升到刑事案件,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也深深感受到司法所在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不可替代的润滑剂作用。
更多资讯
值班主编:薛 欧
值班编辑:刘宗超
责任编辑:李杏雯
欢迎来稿
hnsfxc10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