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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会成果(二):个性自由与人类福祉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0-10-01

主讲人

姚俊智,生于北回归线以南,近来滨于海行于岛,对法学和文字不温不火。偶尔听听港乐搞搞运动勉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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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自由思想的产生与发展,与其自身所处时代的社会背景不可谓无所联系,这一点在首次读书会中我们已经有所了解,而且通过对其个人思想来源的进一步梳理,不难发现,密尔个人的生活经历与其思想的形成有着某种必然的关联,包括个性自由思想。为了促进社会整体的进步以及增进人类福祉,只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是不够的,还需要将这些自由付诸实践,进一步说,作为自由的个体还应拥有将自己的思想观念付诸于行动的自由。密尔所诉求的自由包含了两个层面:一个是思想言论自由的理论层面,第二是个体在这些思想言论或者说意见下的实践展开层面。这两个层面对于个人来说,一个关乎人的“智性方面”和“德性方面”,另一个与人的“个性”密切相关。因而在论述思想言论自由后,密尔转向论证个性自由,讨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问题。


(一)个性自由的内涵与外在

1.个性自由的内涵认识

在密尔看来,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之一是:要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要求自由订定自己的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性格。[1]密尔认为,个人应当被允许自由订立自己的生活计划以顺其本心,同时在自担风险的情况下允许个人按照自己喜爱去付诸实践。“生活应当有多种不同的试验,对于各式各样的性格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就应当给以自由发展的余地;不同生活方式的价值应当予以实践的证明,只要有人认为宜于一试”。[2]因此,个性自由允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个性自由可以表述为一种个人按照其意志和想法去付诸实践而免于社会和国家权威所压制和干扰的自由,它是人性发展所必须的条件。

[1] 参见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4页。

[2] 同上,第66页。


2.个性自由的外在表现

(1)生活方式的抉择

既然个性自由强调生活应当有多种不同上的试验,那么这种自由就必须允许人们在生活方式上进行自由抉择。以宗教信仰自由为例,我们对宗教信仰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我们可以选择信教也可以选择不信教,并且在信仰哪一种宗教的选择上我们也有选择的自由。密尔认为,在生活方式的抉择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个人的意志和想法,而不受制于传统风俗和别人意见的束缚。在思想言论自由一章中,密尔指出只有经过讨论、辩论以及反复检验后,真理才会明了。在此,密尔也认为,个体存在差异性,因此只有在亲力亲为中经过理性思考、不断考究,才能找出适用于他自己情况和性格的正确的生活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密尔并没有认为个性自由是绝对的,个人的自由必须不需自己成为他人的妨碍,也就是说生活的选择与试验要有其正当之处,否则就要受到约束,密尔以关于粮商和私有财产的言论意见表达选择为例说明了这一点。


(2)选择能力的运用

自由地抉择展现了个性自由的一面,而要充分发挥人类本身所具有的独特的官能,例如人的判断力、智力活动甚至道德取舍等,便要不断运用个人的选择能力。密尔指出,智力的和道德的能力也和肌肉的能力一样,是只有经过使用才会得到进展的。[3]不同的人所需要的环境和发展条件不一样,同一种生活方式对不同的个人来说感受也不一样,有的恰如天堂有的堪比地狱。因此,正如密尔指出的,人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人性的东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权利和利益所许的限度之内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起来。[4]人们依据自主的选择所去体验、去安排自己的过程,就是个性自由得到发展的过程,这也利于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

[3] 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68页。

[4] 同上,第74页。


(二)个性自由的价值

1.个性自由与“首创性”

这里的“首创性”,或者说人的创造性,与人的自身发展密切相关,在密尔看来,个性自由是使人们具备创造性的重要条件。首创性乃是人类事务中一个有价值的因素,密尔以天才的存在为证,他指出由天才的人乃是而且大概永是很小的少数;但是为了要有他们,却必须保持能让他们生长的土壤。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5]密尔认为,有天才的人,在字义的命定下就是比任何人有较多个性的。密尔通过赞美天才存在的作用实际上是在强调个性自由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了自由的环境和宽容的条件,天才的这些“与生俱来”的个性就会被社会的枷锁牢牢束缚,因而那些创造性之类的东西就无从谈起,更何况个人的进步。

[5] 同上,第76页。


2.个性自由与“幸福”

密尔直接将“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作为第三章的主题,并花费了大篇幅去论证个性自由对人类幸福的重要意义。密尔指出,凡在不以本人自己的性格却以他人的传统或习俗行为的准则的地方那里就缺少着人类幸福的主要因素之一。如前所述,密尔认为人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把自身所具有的个人性的东西磨成一律,两者之间的不同才是最能吸引对方之处。显然,个人价值和幸福的实现离不开个性自由,每个人对快乐和痛苦的感受是不同的,真正的幸福是每个人按照自己的个性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3.个性自由与“社会进步”

在指出个性自由是人类幸福的因素之后,密尔又接着指出这也是个人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颇为主要的因素。密尔认为,相应于每人个性的发展,每人也变得对于自己更有价值,因而对于他人也能够更有价值。同时他将个性自由与社会和民族的进步结合起来,认为个性是这个民族得到持续发展的源源不断的动力。在密尔看来,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兴衰,与这个民族、国家和社会中的人们的创造性密切相关,若人们失去了创造能力,整个社会将会停滞不前,而人们这些创造性的培育所需的土壤归根结底还是在于个性自由。


在此密尔以中国为例,将之与欧洲各国族相比较。密尔直言要以中国为前车之鉴,这个国族曾经富有才能和智慧,曾持续稳居世界文明的前列;现在,这个国族却已经变成静止的了,几千年来原封未动。而反观至今欧洲的各个国族,不但没有步入中国的悲惨命运反而成为人类进步的一部分。这是为何?密尔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指出,中国这个国族限制人的个性,因循守旧,用一套同一的思想意识去束缚国民,人的个性得不到发展、创造力得不到培育,久而久之,便沦为他人眼中的野蛮国度。而欧洲个国族,他们在性格及教养上注意保持着显著差异,个人之间、阶级之间、国族之间都是彼此极不相像,并且他们在历史荒野中闯出了各式各样的多种蹊径以通向某种有价值的东西,因此他们有前进的和多方面的发展。[6]

[6] 参见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85-86页。


(三)个性自由的阻碍

试想一下,倘若现实自由,又何必苦苦高呼自由。密尔将目光由传统的政治自由转向了社会自由,而在他的自由思想中,个性自由于人类福祉和社会进步而言功德无量。回顾历史,密尔更担心的是社会上多数人力量和意志本身对自由所施加的抑制,这是密尔所要防范的重点。那么,究竟是哪些东西,阻碍了密尔笔下的社会自由或者具体来说个性自由?


1.社会舆论与习俗

在论述思想言论自由的章节中,密尔强调了自由讨论、思辨对于获取真理的重要性,同时密尔认为言论思想自由有益于发展人的个性。民主政治时代,来自官府的独断的暴虐已经大为减少,而对于得势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对于社会要借行政处罚以外的办法来把它自己的观念和行事当作行为准则来强加于所见不同的人等等,这些都需要注意防范。[7]得势舆论所渗透的地方,从私人生活到公共议题,既关心个人的兴趣和喜好也涉及家国大事,还有对司法活动的议论。诚然,这些得势舆论很大程度上有益于社会的前进,但是这些多数力量和意志一旦失控,其祸害是难以挽救的,想想德意志战车那一前车之鉴。倘若放任得势舆论对少数舆论的不当压制,长久以往,社会无法宽容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甚至连想和说都不被允许,这是极为可怕的。

[7] 参见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5页。


同时,密尔对社会习俗专制阻碍个人自由进行了严厉地批判,他直言,习俗专制在任何地方对于人类的前进都是一个持久的障碍,因为它和那种企图达到某种优于习俗的事物的趋向是处于不断冲突之中的。[8]密尔指出习俗是人们“习惯于相信”的东西,它易于为人们所接受,所以容易逃过理性的考察,如此一来,习俗就化身为“社会的好恶”和“行为的准则”来指导现实生活。[9]这种习以为常的“指导”在不知不觉中使人忘记了“首创性”,属于个性的东西就会逐渐埋没在人群中。密尔再次放眼东方,他指出,在那里一切事情都最后取断于习俗,所谓公正的、对的,意思就是说符合于习俗。

[8] 同上,第83页。

[9] 胡栋材:“以习俗论自由——解读论自由的一个新维度”,载《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2.民主政治(代议制政府)

民主不意味着自由的实现,反而可能会成为个性自由的阻碍。密尔也认为,代议制政府是最理想的政府形式,但是在其著作《代议制政府》中也指出了这种政府形式的弊端:第一,“议会中的普遍无知和无能,或者说得温和一点,智力条件不充分”;第二,“有受到和社会普遍福利不同的利益影响的危险”。[10]密尔担心,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选举权不断扩大,平庸的大众过于多数地入席代议机关,进而控制代议机关。而平庸的大众可能会只看到自身的眼前利益而置社会的长远利益不顾,通过法律等手段对社会少数人的利益进行压制,包括对人的个性压迫。密尔称这些多数人是集体的平凡的人们,密尔要捍卫的正是那些少数人的利益,这些少数人应该被允许有自己的个性发展,有自己的利益代表,而不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惨痛牺牲。

[10] 密尔:《代议制政府》,汪暄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46页。


(四)个性自由的挣扎:个人与社会之界限

在第三章的最后,密尔指出,时代中的一切政治变化都在促进同化,因为所有这些变化都趋向把低的拔高而把高的降低。教育的每一拓展、交通工具的改善、商业和制造业的增加等等,这些都促进同化。[11]更为严重的是,除开这些,公众意见本身也在促进同化。这样说来,个性自由已经四面楚歌,如何突出重围实现人的个性发展成了密尔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11] 参见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87页。


密尔试图在公民自由与社会权威之间划清界限,在第四章的开篇他首先问到,个人统治自己的主权又以什么为正当的限制呢?人类生活中有多少应当派归个性,有多少应当派归社会呢?[12]密尔随即指出,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但问题是,按照哲学上的观点,世界上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我们每个人所作出的行为都或多或少都会与他人产生某种联系,因此恐怕难以划分个人与社会。尽管难解难分,密尔还是给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社会权威所能干预个性自由的唯一正当理由是自我防卫,而这个限度就是:情事一到对于个人或公众有了确定的损害或者有了确定的损害之虞的时候,它就自由的范围之外而被放进道德或法律的范围之内了。[13]

[12] 同上,第89页。

[13] 同上,第97页。


诚然,密尔关于个性自由出路的思考并不止这些原则性的表达,个性教育的开展、宽容精神的培育等等这些都在他的考究中,不止是在本书的最后部分也在他的其它著作中,相信随着阅读的深入,我们关于密尔及其自由主义思想的认识会更加丰富。



评论人

王越扬,人丑又读书少,竟然还可以坦然面对生活的“二愣子”,大学的目标就是争取可以和好兄弟一起跑一次半马,也希望自己在接下的日子里能够不断认识自己,更好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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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第三章的一点感想

第二次读书会,师兄首先承接前文,对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进行介绍,并从家庭教育、婚姻影响等角度分析论点形成的原因,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背后总是有迹可循,亲情、爱情是人生中最为可贵的东西,密尔的经历是不是也可以让我们对于这两种能量有所感受,让我们给予他们值得拥有的重视。除此之外,也让我更加确信,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让自己不断成长,才能够给身边的人带来更多的力量。


第三章,论个性对于人类福祉的影响,通读全章,让人感觉激情澎湃,隔着翻译之后的文字,也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密尔的悲愤,人类正在朝着失去人类个性的路上越走越远。暂不论人类个性发展对于人类福祉的影响有多大,让个性充分发展也是幸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随着时间的推进,人类文明的成果不断扩大,但是个性却没有得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密尔在文中说道:“人类正当使用生命,以求其完善化和美化的工作中,居于第一重要位置的是人本身。”如何成为一个大写的人,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关注人本身的感受,欲望和冲动就是感受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欲望和冲动在很多价值体系下的评价并不好,但他们每个人根据内心最本初的声音。在历史上某一个时期,人的个人性和冲动可能会过多,需要通过法律和纪律来和个性进行斗争,对个性进行束缚。但现在的问题是,社会已经战胜个性,个性却没有办法发挥他的作用,人没有办法全面的接受自己内心发出的信号,而是盲目遵守社会给他提出的要求,这是非常可悲的,社会也没有尽到他的义务,为个性的发展提供自由的环境。


强调个性,也不是意味着我们就不能从已经发展的人的身上学习经验,正如现代科学的研究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个性也是借鉴了其他人的,但重要的是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是自己选择的,并且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个选择的。就好比是数学的公式,我们选择用这个公式,不单单要掌握这个公式的适用条件,还要掌握这个公式的推导过程,知道公式是怎么来的,我们在学习前人或者是社会提供的经验时,也要对这个经验有全面的理解,知其所以然,再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在作出是否采纳、以及如何采纳的选择。当社会对于个性的侵蚀已经到了我们自己无法辨别出来的时候,那时候已经无药可救了。不怕社会的压迫多深,压迫越大,反抗的势力也总是存在的,就怕我们自愿放弃了对自己个性的追求,还沉醉其中,当然这也是自由选择的一个体现,但这已经是被阉割过的自由,这是不清不楚的自由,在惰性的推动下,过着自己所认为最好的,或者社会要让他过的幸福生活,只是他越来越听不见他自己的声音。


评论人

柳洋,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17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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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个性自由与“首创性”

一、密尔《论自由》

这里的“首创性”,或者说人的创造性,与人的自身发展密切相关,在密尔看来,个性自由是使人们具备创造性的重要条件。首创性乃是人类事务中一个有价值的因素,密尔以天才的存在为证,他指出由天才的人乃是而且大概永是很小的少数;但是为了要有他们,却必须保持能让他们生长的土壤。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密尔认为,有天才的人,在字义的命定下就是比任何人有较多个性的。密尔通过赞美天才存在的作用实际上是在强调个性自由的重要性,因为如果没有了自由的环境和宽容的条件,天才的这些“与生俱来”的个性就会被社会的枷锁牢牢束缚住,因而那些创造性之类的大学就无从谈起了,更何况个人的进步。


二、简论提倡个性自由与“首创性”对社会公平的影响

在生活中,一旦一个富二代拿到了人们艳羡的成就,众多的键盘爱好者就好从多个角度来论证平台的作用;一旦一个贫穷家庭出来的孩子杀了人,爱好键盘的朋友就会从社会的角度来阐述人性的脆弱和单个人力量的弱小;一个美女喜欢富人,叫做拜金;一个妹子喜欢帅哥,叫做真实。那么,为什么更多人喜欢白手起家的故事而讨厌富二代再创辉煌的故事呢?我觉得,这是因为人对白日梦有着最基本的刚性需求。


何为白日梦的刚性需求,简而言之,就是普罗大众能从古诗中获得我也可以的错觉。穷酸小书生一定要配慧眼识珠的大家闺秀,单纯灰姑娘一定得到霸道总裁的喜爱,三流文笔的套路小说能走红,归根到底是满足了人们的臆想。尽管随着时间流逝,人们逐渐厌倦了套路,但是不管是因为对美好未来的执着追求,亦或是由于公民对基本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人们总是具有一种杠精的精神。比方说,一个人因父亲的努力而出生便获得资源的加持,进而取得成就,那这种成就就会因父亲的努力而得到质疑。这种杠精的精神归根到底是对于本可以获得但没有获得的嫉妒。为什么我的父亲不努力?凡是能够通过人的努力,但是又非全凭本人努力而获得的成就,都会受到这样的质疑。因此,确保公平平等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因需要考虑时间长度而成的伪命题。


然而,人们又对于一切无法看到的东西感到盲目的崇拜。出于对上帝、老天爷的憧憬与无可奈何,或者说,人是难以与自己战斗进而取得胜利的,大多数人对于天赋的材质有着因崇拜上帝而产生的公平感。让天才走向成功是普通公民能够无法反驳的公平。因此,出于对老天爷而非个人的无可奈何,我们能较为容易地接受诸如“哲人王”式的设定。因为大众获得不了“我也可以”或者“如果其他人怎样,我也可以”的感觉,就产生了公平之感。


但是天赋只是一种潜在可能性,让公民觉得不够公平、社会黑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于平台的限制,天赋的影响力对个人成才的作用不够强大。因此,如果能够保证每个人都能够基于天赋而获得成就就成了公平的侧面反映。而这种保证离不开“自由”,因为自由是生长的土壤,可以让天赋自然的展现。这样的展现能怪罪的只有老天爷,但是人无法和老天爷战斗的,因为人是无法战胜自己的,因此这样的无可奈何进而给人一种公平的感觉。


可是,现实是,大多数的种子即使因生产力和文明空前发展而获得自由的土壤,也无法结出什么果子。因此保留这种所谓的不公平反而会让大多数的种子能够发发怨气。当然,即便如此,我们也不可否认,能够保证自由的土壤,才能够让天选之子获得更好的发展,进而形成一种正能量的氛围。



评论人

占鑫,法学末等生三金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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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报告略思

探讨点一:密尔关于“庸众政府”的态度转变


如密尔在《论自由》的第三章中指出的,“不管人们对真正的还是他们认定的智力超群者表达乃至给予了怎样的尊敬,遍及世界的普遍趋势仍然是使庸众成为人世间的支配力量。”密尔称这种普遍性的政府为庸众政府,其群众并非通过教会、领袖或书本等获取意见,而是选择让一些跟他们非常相像的人代其形成意见。在此过程中,那些人可能受一时之激,通过报章向他们发表演说或直接以他们的名义发言。密尔对其定性为:终究逃不过成为平庸政府之宿命的一种政府形式。不但如此,密尔在这本书中表达的观点似乎与其他古典自由主义学者一样:把政府的存在视为“一种必要的恶”,其存在阻碍住了人类追求真理和社会进步的步伐。结合到当时的时代背景,此庸众政府极有可能就是当时的西方代议制政府。


在密尔完成《论自由》一书几年后,其新著的《代议制政府》一书中阐述的理论则陡生转变。密尔除了继续坚持其为个人自由同时也是为政府划出的那道“底线”:个体自由不能对社会中的其他人造成直接明显的伤害,还着手对政府的角色进行设定。这种操作默认了他这几年的思想转变,政府之存在对于人类追求真理和社会进步是有积极作用的。《论自由》中阐述的社会自由是无法实现的,转变之作《代议制政府》选择了赋予政府职责,促进公民教育,更好地实现他所追求和呼吁的社会自由。


探讨点二:加尔文教与密尔自由观的联系

根据书中第三章的观点“在加尔文派的教义看来,人性本该如此。依照那种理论,人的最大罪孽就在于自我意志。人类力所能为的一切善行,都包含在服从之中。”,加尔文教对于人的先天资质、后天才能等个人的丰富发展与自由个性持极度的否定态度,企图引导民众的信仰服从来为个人与社会的发展敲定一种其所设置的固定模式。诚然,如本文的批判段落所言,加尔文教此种压制个性、倡导服从的观念及其所类似的各种程度稍有弱化的观念对“人之成为值得瞩望的尊贵美好之物”理想有着根本上的消磨作用。故毫无疑问的是,加尔文教在此方面与自由主义是站在了坚定的对立面上。


简单地从教义上对加尔文教进行剖析,此种评价是无可置疑的。可是,在任何一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历史分析从来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加尔文教的分析当然也应放在那个动荡激情的十六十七世纪的欧洲大陆中。加尔文这位伟大的神学家在创立此项教派之初的重要(或者说是根本的)考虑之一,就是如何探索适应法国的宗教改革。其教义核心中的“先定论”思想把世俗事业的成功和节俭道德的崇高等设计成了上帝所庇佑的“选民”群体的身份体现,这是与以往任何的宗教观念所根本不同的理念:既往的宗教鲜明地坚持因信称义,把世俗世界与宗教世界分离开来;并且推行无理的禁欲主义和苦行修行。恩格斯言及:他以真正法国式的尖锐性突出了宗教改革的资产阶级性质。


加尔文教与自由主义思想的共通之处应该在于:在各自所创立的那个时空阶段,他们都是服务于资产阶级的历史需求。前者侧重于早期资产阶级在弱势状态下的需求:需借宗教外衣对抗教会和封建统治;后期侧重于中期资产阶级在受政府管制下的需求:需放开政府管制,实行自由竞争自由贸易等。前者为后者打下了时代基础,让后者成为可能,彼此一脉相承。

参考文献

1.王辉.从《论自由》到《代议制政府》:追求真理之推进[J].现代交际.2018

2.王玲.试论加尔文“先定论”的产生及其积极意义[J].黄山学院学报.2002.

3.约翰-穆勒.《论自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评论人

凌珠珠,德语转战法学的佛系青年,日常与脱发和双下巴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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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章的一些思考

主讲人回顾了上次报告的内容,增加了关于密尔生平和主要思想的一些背景知识,重点梳理了这次报告主要内容第三章个性自由的脉络。

第三章主要内容已通过上图尽量展示,下面想说的是书中一些有意思的观点或者有争议的话题。


一、密尔对习俗专制的看法

单从法理上讲,社会风俗是可以作为法律渊源的。我国《民法总则》也规定,“公民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里的良俗,即善良风俗,可见传统习俗受到肯定的一面。那么,在《论自由》中,密尔是怎样看待习俗的呢?我认为,他对习俗是持否定态度的。


首先,密尔认为个性自由的受限条件只有两个:一是不侵害他人权利,包括法律规定的个人权利和其他社会公认的生存权利;二是抵抗外侮或帮助他人摆脱危险,这是属于不能推脱的社会责任。这两条并不包括满足大部分人期待(如传统习俗)但是违背本人意愿的情况。其次,密尔明确指出,传统习俗专制是压制个体个性而满足大多数人统一要求的存在,虽然习俗有关于处理人际利益的部分,但更多的是无关他人利益还要对生活方式指手画脚的陈规旧俗。并且他论述了在人类社会早期,群体力量相对薄弱,个人个性强烈破坏社会稳定,此时习俗的积极作用是主要方面。而人类社会越进步,个人相对群体越渺小,此时习俗压制个性多样化非但不合理,还会阻碍社会进步,习俗的负面作用就是主导了。


综合来看,密尔认为习俗会使价值取向、道德观念趋向同一,不利于个体个性化发展,进而阻碍社会蓬勃发展,所以不能让个性自由屈从于习俗专制。从法理角度看,习俗的这一特点正能满足群体的价值认同,起到安定人心维护团结的作用。究竟孰利孰弊,这里就不便展开论述了。


二、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该归咎于压制个性自由导致社会退步吗?

密尔主张发展个性的重要理由是个性化发展不仅能增加个人价值和个体幸福,更能推动社会进步。为了论证这个观点,它以近代西方和中国的对比作为论据:西欧诸国虽然也有专制,但总体上保持了个性发展的道路,能在科技、制度、思想等等方面全面赶超,率先进入工业化的社会。而中国虽然在过去两千多年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但由于禁锢思想、压制个性导致在近代全面落后西方。


我认为,密尔想表达的观点是个性化发展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而他的这种观点不失为对“李约瑟难题”的一种回答。但是我觉得这个答案说服力不够,过于片面和表面。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太多重要因素,也充满了不确定性。个性化发展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为什么是西方更多的发展起个性自由呢?密尔没有给出答案,这也不是他在本书需要论证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做一点衍生思考,毕竟“李约瑟难题”真的是又迷人又复杂。


三、工业革命以来社会环境的趋同是否造成了个性自由的衰落?

密尔认同威廉洪堡的观点,即个性自由的发展需要多样化条件的土壤。而他认为,随着交通的便捷、大众教育的普及、信息的广泛传播,人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趋同,因此个性的培养也越来越难,“把高的拉低一些,低的拔高一些”,所有人趋向平庸化。在我看来,密尔的表述不够准确。广泛的交流、信息的传播也有利于民智开启、观点碰撞、思想融汇的一方面。关键在于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后,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大众教育的目的不在于使人全面发展,而是让人掌握一项技能,成为社会生产的“螺丝钉”,这与密尔所接触的精英教育有很大不同。而这些平庸的大众通过手中选票能左右政府的组成,影响精英的决策,无疑放大了他们平庸带来的负面影响。


不过密尔的担忧不无道理。随着大众传媒方式的改变,特别是电视的普及,获取信息的方式由传统的文字阅读变更为图片视频的大量放送。人们越来越缺乏理性思考,而沉溺于视觉效果的刺激,客观上有不利于思想自由和个性自由发展的方面。


凌珠珠

8月13日

参考书目

戴蒙德:《枪炮、病菌与钢铁》

耿兆锐:《文明的悖论 约翰密尔与印度》

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



评论人

刘琦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法学入门中,乐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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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读书交流会在师兄的带领下,大家在条理清晰、有重点的结构框架下展开了新一周的讨论与交流。以下是我以章节为主线的浅谈。


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的自由

①论证了思想言论的自由。

在密尔看来,在政府与人们没有合一的社会里,应合公众的意见与违反公众的意见相比来使用它,是同样有害或者是更加有害的。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是一种对整个人类的掠夺的特殊罪恶,因为不论意见对错,他们都失去了对于真理更加清楚地认识和更加主动的印象。我们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假如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也仍然是一个罪恶,因为我们失去了通过辩论使真理更加明晰的机会。而且,所谓的真理都只是片面地真理,一个人能够多少行近于了解一个题目的全面,唯一的途径就是聆听不同意见的人们关于它的说法,并研究各种不同的心性对于它的观察方式。


②真理与迫害的问题。

我们不能因为迫害无能加害于真理遂称迫害真理是正当之说。这其实是一个乐观的伪误,一切经验都反正其不然。只不过,真理的优越之处在于,一个意见只要是正确的,尽管可以一次两次甚至多次被压熄下去,但总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直至它有一天能够抵住随后再试图压制它的一切努力了。密尔反对缄默,因为缄默的结果是使异端意见永远得不到公平透彻的讨论。所以,作为思想家们的义务必须是随其智力所之而不论它会导致什么结论,思想自由必不可少,而不能一见事物不复有疑就放弃思考。而我们学习之人就要切忌盲目跟从或缄口不言,不然真理就会有所损失的。


第三章:论个性为福祉要素之一

①在人类应当由自由形成意见并且毫不保留的发表意见以及这个自由若得不到承认,或者若无人不顾禁令而加以力主,那么在人的智性方面并从而也在人的德性方面便有毁灭性的后果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应当再考察一下上述那些理由是否同样要求着人们应当有自由去依照其意见而行动,即将其意见在生活中付诸实践,只要风险和危难是仅仅在他们自己身上,就不应当遭到同人们无论物质上的或者道德上的阻碍。


②“社会性”

人类要靠在他人权利和利益所允许的限度内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起来,才能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而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人性的东西都磨成一律来实现。个人因结束了他本性中的自死刑的部分的发展才使其社会性部分可能有更好的发展。一个人为他人之故而受制于正义的严格规律,这正足以发展它的以他人的利益为自己的目标的情感和能力。为了给每人本性公平的发展机会,就必须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凡是压毁人的个性的都是专制。在论述个性与发展是一回事之时,也说明只有培养个性才产生出或者才能产生出发展的很好的人类。


③“首创性”

首创性是人类事物中一个有价值的因素,以及坚持天才的重要性,坚持让它在思想上和实践上都得自由舒展的必要性。我们不能试图用一个模子来范铸人们,应对个性的任何显著表示宽容,只有支持鼓励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这两个人类发展所必要的条件的发展,才能使个性保住它的根据,避免个人性格的各项情况日益趋于同化。



评论人

武娜,一个喜欢看书音乐美食美景的人。一个愿意为法律事业奋斗的人一个正在大三路上挣扎的人。一个没有什么优点都是一大堆缺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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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体系梳理

(一)不必顾虑政府对政治讨论的危险,关注多数人对少数人意见的压迫


(二)从四个部分的论证

1、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

① 人类自身假定不可能错误性

② 讨论和经验可以纠正错误

③ 将意见放在公众面前去审视

④ 真确性vs有用性

⑤ 冒认不可能错误性:任何一个人不仅说到谬误性、说到有害后果、说到不道德和不敬神,但只要他在追求那一私恶判断时,虽然也有公众的支持,但只要阻挡人们听到对那个意见的辩护,就是冒认不可能错误性。

⑥ 苏格拉底

⑦ 加尔瓦雷

⑧ 马卡斯奥吕亚斯大帝:迫害基督教

⑨ 马卡斯 安徒尼拿斯:称迫害真理为正当

真理并不能永远战胜迫害(宗教改革、基督教)

从浅层次的迫害先知者到深层次的迫害异端者,使异端者失去了思想

勇敢性导致思想和理性被限制。得出主张思想自由和精神自由的结论


2、假如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仍然是一个罪恶

① 无怀疑的表示赞同

② 质疑可以锻炼能力、培养理解力

③ 缺乏自由讨论有损于意见的价值

④ 意见分歧


3、有两种相互冲突的教义都不完全正确和错误

① 卢梭

② 两党制

③ 对公认的道德是真理的批驳


4、教条本身的副作用


(三)重申四点论据,证明意见自由和发表意见自由的必要性


第三章 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①仅仅因是习俗而遵从习俗,那不对对他有帮助

②对于习俗,要遵循也要有分歧

   欲望+冲动=性格 从前人们性格凸显,但现在性格失于不足。

③个性需培养和发扬,但也需要必需的限制

   天才的重要性

   首创性

   对个性要宽容

④习俗的专制vs自由精神(以古中国为例,批驳同化的危害)

⑤境地多样性的减少



评论人

童楠楠,一般般有趣、一般般努力和非常能吃,山水有相逢,很高兴遇见你。

7


当所有人都被符号化后——论个性自由

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曾指出社会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大多数人道主义的方案有如下公式:当A看到一件对他来说是错误的事情,并发现X正在受其煎熬,A就与B 谈论此事,接着A和B提议通过一项法律来纠正错误,以帮助X。他们的法律总是提议决定A、B和C能为X做什么。但是C是谁呢?A和B没有错。有错的是法律,错误的是用契约的形式将C束缚在这件事上。C是社会生活中被遗忘的人,而X往往会是改革者和社会投机者。


在这样一个假定场景中,X承受的最大伤害是,他们的权利和自我都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在重新分配财富的过程中,不管通过法律手段还是政治手段,他们都是无权决定自己命运的局外人,却不得不为此支付成本。我们的法律亦或是习俗,在很多时候都通过A和B的执行干预甚至是阻挠着我们生活中形形色色的X的自我意志和个性发展,同样的观点在密尔的书中也有提到“听凭世界或者他自己所属的一部分世界代替自己选定生活方案,而他自我的情感和性格趋于怠惰和迟钝,而不会使它变得活跃而富有精力”。被强制赋予某种约束的人们往往只是如机械般按着规矩行事,而无法理解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目的和实际后果的混淆只会产生心灵盲目的激情,公民对社会及政治生活应有的理性在日复一日、薪火相传的“习俗强迫”中磨灭殆尽。这样的观点也一种社会偏见论证:在生活中,给予乞丐一美元的人是慷慨的,而拒绝乞丐并把钱投进银行的人,尤其是亿万富文,往往被口诛笔伐为自私的、吝啬的。一般来说讨论到这儿就会戛然而止,而在当今舆论生态下进一步补充的是一种道德绑架(这也是习俗强迫的一种形式),其实进一步深思,当百万富翁施舍一美元,他浪费了时间与金钱,他所节省的时间和金钱如果投入生产,同样有利于提供生产服务的人,从功利主义的观点出发,这样受益的群体可能更为庞大。


再回到上文的两个假定中看,前一个假定的受害者是C,而后一牺牲者则是富翁。这样的称呼在我们日常对话中并不少见,却很少引人深思——我们在不知不觉被符号化。阿玛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中提到这样一个观点,我们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暴力,大多都基于单一的身份认同。这儿的身份认同我私以为是一种被符号化的体现。基于财富和权力的支配我们被划分为阶级,我们被叫作富人、穷人等等这样单一简洁的称谓。积弱成贫,贫之后又反而被视为弱,所以我们的习俗与律法似乎常常会考虑这样一种中庸之道——消灭极度贫困和极度富有借此壮大中产阶级,法律上提倡一种财富再分配,而习俗上我们经常会以一种不屑的眼光看待那些官二代与富二代。为了一个公平的社会,那些小心翼翼积累财富的人要时时刻刻审视自己的生活,以免不小心被卷进革命的浪潮,成为被消灭的对象。


对于这样对待精英的方式,密尔是这样回应的“在一般群众意见到处都成为或者正在成为支配势力的今天,对于这种倾向性的一种平衡力量和矫正办法,正是要那些在思想立于较高境地的人们愈来愈多发挥其断然的个性”,即首创性力量只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保有金字塔顶端的一部分人对整个社会也是有益的,这可以用涓滴经济学来解释:单纯的社会救济不是解决贫穷的最好方法,而是应该通过经济增长促进财富总量增加,优先发展起来的群体或者地区通过消费及就业惠及落后地区与贫穷的人们,这是一种无形的精英反哺。而现在对于胜利者,有一句话调侃的及其恰当“羡慕嫉妒恨”,这儿我仅谈最后一种情绪,前两种是人之常情,密尔也谈到了我们要正视自己的欲望。而最后一种负面情绪有时是真的很可怕的,17年四川攀枝花会展曾出现过一起枪击案,抢手是当地国资局局长,他在会展中心枪击了一位书记和一位市长,并在抓捕过程中自杀身亡。新闻是这样客观陈述事实的,可是在舆论媒体的酿造下,网络上渐渐出现这样的言论“被枪杀的两个是贪官,不得好死”等等,一旦开头势头就越来越大。为什么会这样?


正如前文的A、B、C和X,在这样一种被符号化的情况下,可以说,谁都可能扮演受害者与刽子手。这种符号化抹去了单一主体的意志与个性,将一个人变成他者,将他从原本所属于=的丰富的群体里区别开来。在这个物化与隔离的过程中,原本的血肉之躯消失了,只剩下被限定的物体和意义,一些符号。而这些符号会积淀下来,等待合适的时机咬住下一个受害者的喉咙。杀一个人会有恻隐之心,而谁会害怕消灭一个符号呢?


阿玛蒂亚.森是这样评论的“坚持人类身份毫无选择的单一性,哪怕只是一种下意识的观点,不仅会大大削减我们丰富的人性,而且使得这个世界处于一种一触即发的状态,因为单一的别无选择身份认同同样会杀人”,无知的群众因此在一个个阴谋论的驱使下变得好斗,面对被符号化的人们毫不手软。


从很多类似的事情背后可以感受到当下社会的戾气。而要化解这样的戾气,我很赞同密尔的观点“国家和社会的和解,最终都要回到人的本身”。我们真正要消灭的时代危机,不是同时代的人。所有的社会进步,其实最终都会回归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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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王佳伟

本期编辑 ✎ 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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