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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0-10-01

-------无知者总是以盲目来掩盖自己的无知


作者简介:青仲平,青苗法鸣编辑部重要评论。



近日,网上各路“高手”云集,批判个税法修改。这让我们深刻见识了“什么叫无知者无畏”,什么都不懂就敢乱说。这些人低估了中国政府以及政府官员的能力。中国政府官员,司局级以上的绝大多数都是精英,有着广泛的组织力、动员力和前瞻预判力,他们能考虑到非常长远的问题。8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财政部王建凡司长,税总的刘丽坚总审计师,笔者有幸与他们一起开过会的。王司长长相不俊,但是一开口,绝对比很多专家、企业主强得多,一针见血,深谋远虑。所以网上批这个人“脑满肠肥”,绝对是以貌取人的“偏见”。


当然,这时候,我也在反思一个问题,很多人批政府说不听学者的意见,我就在想,学界有些意见似乎真的不能听,且不说没有全局性考虑,光是意见本身就没有质量。当然,至于中国为什么培养不出好的学者,智库,政府是不是有责任?我觉得有,只不过这是另一个问题。


针对一些问题所做的回答


问题一:为什么减税,国家的个税收入反而增加了?


答:一是因为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增加,盘子变大了。二是因为税收征管严格了,以前随便逃漏税的方法不管用了。个税堵住了很多公司、个人偷漏个税的口子,因此“惹人憎恨”。但是对广大合法交税的人而言,是促进实质公平的举措。



问题二,表面上税少了,实际上社保将会增加,个人没有好处。


答:这也是无稽之谈,社保收归税务局征收,是为了实现工资、社保和税收的信息统一,仍然是为了严格征管,防止偷漏税。而且社保基数是根据工资总额确定的,跟税前税后没有任何关系。只不过以前,有些人为了多缴社保,少缴税,跟社保局报工资,一万,跟税务局报工资,8千。现在这个路子被堵死了,想多点社保公积金,就得多交税。堵住违法的漏洞,“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被“乱批”也是正常的。

 


问题三:税率和税级距就调整了前面,25%及以后都没有调整,所以没有真心减税。


答:因为个税采取超额累进制,虽然有边际税率问题,但不会出现边际税率陡升的情况。年收入超过42万的群体,仍然可以减税,而且减税的绝对额度不少,只不过相对幅度要小一点。总的来看,这次减税幅度的确不大。但是个税收入已经是税收收入第三位了,陡然降了很多,国家的日子可能也不好过。你可以批判减得不多,但是减税毕竟是真的,而不是假的,喷得要清楚明白!

 


问题四:个税修改是不是对单身群体不利?


答:怎么可能?个税规定了专项扣除,是考虑到有老人、有孩子的成年人,实际收入都花了,因此计税依据要小一点。单身虽然没有孩子,但是你有老人啊,你还可以继续教育学习啊,这些也都是可以扣除的。此外,专项扣除是应纳税所得的扣除,不是直接扣税,单身群体相对于有家庭的人而言,同样的收入情况下,可支配程度要高很多,所以不要羡慕人家少交了那么点税,你知道人家实际多花了多少钱吗?举例:A单身,一个月工资10000,五险一金2000,应纳税所得是3000,3000乘以3%,那么这个月的个税是90块钱,这个月到手的可支配收入是7910元。B有家庭,一个月工资10000,五险一金2000,这个月给孩子看病花了2000,可以扣除,那么这个月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1000乘以3%,那么这个月的个税是30块钱,但是这个月到手的可支配收入只有5970元。单身相对于有家庭的人,这个月同样的工资,是多交了60块钱的税,但是你没看见人家实际多支出了2000。当然,你要说,那些专项扣除的,我一个也用不上,我不养父母,也不养孩子,我从不生病,也不学习。那我也没办法了!不能给你一人制定一个税法细则才叫公平。


么,这次个税修改没有毛病?也不是,这次修改有很多问题。只不过关键问题没有被抓住,抓住的净是被各种垃圾公众号误导的东西,所以声音再大,没有道理,也会被忽略。在我看来,这次个税修改有四个深层次问题,是核心痛点。

第一,居民纳税人合并税基之后,混合收入群体税负增加。

就是以前工资薪金扣3500交税,稿酬、劳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各自按比例扣除之后再交税,这是完全的分类所得。现在是分类加综合,这四种收入全部一次性只扣5000。水涨船高,不言而喻,有混合收入的群体,可扣除额变少了,需要交税的范围变大了!这类人有很多,各种科研人员,教师,在各种协会里面兼职的等等。比如一名大学老师,月工资20000,五险一金是4000元,某月去外面开三次讲座,每次6000块钱,发表文章稿酬10000元。那么税法修改之前他的税负是2120元的工资税加2880元的劳务税,再加1120元的稿酬税,总共是6120元。税法修改之后,他的税负是7290元。而且理工科高校的专利、发明比较多,特许使用费动辄几十万,因此这方面的税负将会被抬高。

 

第二,没有建立分地区免征额标准。

纳税人连罪犯都比不上,各种财产犯罪在各地区的起刑点都不一样,比如在北京偷个1000块钱,够不上盗窃罪,因为这地方,1000块钱真算不了什么。所以,个税免征额也应该这样分地区设计。不同地区想实现同样的消费水准,需要付出的绝对值是不一样的,因此全国统一5000的免征额制度不符合实质公平原则。北京、上海这些地区应该更高一些。

 

第三,专项扣除操作过于困难。

赡养费,看病支出,孩子教育支出,怎么扣?税总刘丽坚总审计师说,初步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申报就能扣除。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二是预缴就能享受。个人还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即可处理。三是未扣可以退税。次年办理汇算清缴的时候申请退税。四是多方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将与多部门实现第三方信息共享,加快效率。

这个说的很方便,但实际操作很困难。因为,一旦凭票扣除,那么就存在虚开发票的问题,而且不同收入群体在这些方面的绝对开支是不一样的,比如高收入群体的孩子上幼儿园一个月几万,这样的能不能实际扣除?还是说按孩子个数和年龄阶段,定额扣除,比如婴儿时期,一个孩子每年允许你扣除1万,幼儿时期,每年允许你扣除2万。当然,这个看起来是技术性操作,实际上是核心问题,很难解决。一旦处理不好,会“好心办坏事”,“一碗水端不平”。

 

第四,减税幅度太小。

本次税法修改总的来说,是一个应急性措施。但是需要看到好的一面,就是宏观调控已经在法制化的轨道上运行了,面对问题,不再是直接入市干预,而是借力打力,利用经济规律的传导性,隔山打牛了!这是个好的迹象!

这主要是因为贸易摩擦加剧,出口不行,国内又面临去杠杆压力,不允许有大量的投资,否则企业杠杆率又会飙升,因此我们只能加政府杠杆率和居民杠杆率。所以政府小幅度减税,促进居民消费,以此拉动内需。7月底的政治局会议传递的信号关键词“下半年的中国经济,稳中有变”,第一任务是“稳就业”。所以,个税法为什么改的这么快?从根本上看,他是个应急性宏观调控手段。不能期望它幅度很大,因为幅度很大,涉及的利益就更深了,需要更长的时间商量,而从目前来看,同志们,留给咱们的时间不多了!

但是,税法一旦修改,几年之内可能不会再变了,随着隐形通胀的加大,这次减税的政策福利很快就会被市场磨平,到时候才是真的“怨声载道”。所以,处理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是2021年前后,尤其是二十大之前,进一步完善个税法:分地区设置免征额,细化专项扣除标准,扩大中高收入税级距,真正地从长远考虑,让利于民,促进消费升级。一前一后的修改在我看来,绝对不能超过四年,四年之内修改,都可以很好的衔接过渡,保障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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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钱 玥

本期编辑 ✎ 陆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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