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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学阅读的意义 ——兼对民事法阅读书单的说明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0-10-01

编者按

昨天青苗法鸣推送了由法学教师“月半大叔”整理的《干货必备:民事法阅读书目推荐(全面版)》,引起了较好的反响,今天继续推送“大叔”对书单的说明。在本文中,“大叔”并未将过多的笔墨摆在如何运用书单,而是集中阐述了在我们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什么是法学阅读的意义,以及他整理书单的“初心”所在。在此,青苗想对“大叔”,以及每一位认真于本科教学的老师表达感谢与致敬,也希望读者朋友能认真思考本文背后的良苦用心。

作者简介:月半大叔,帝都某法学院民法教师。

前天批阅研究生入学考试卷子,阅卷老师纷纷吐槽今年的考试情况与去年相比简直跳水一万点,惨不忍睹。卷面留下大量空白不说,基本概念都答得驴唇不对马嘴。除去可能的考研“大小年”因素以及学生找工作困难将考研当作备胎等因素,从考生的法学基础知识来看,我们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应该说是很失败的。再联想到每年9月份的保研考试,纵使是那些平时成绩不错的学生,在基础概念的盘诘面前都多被打回原形。而每年我那些做了律所大趴的同学问我有没有合适的学生推荐,我往往难以启齿,一则我们学生人丁稀薄,再则我们的学生缺乏夯实的法学基础,更勿论适用法律的能力,还往往眼高手低,欠缺必要的情商。

 

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则我们的法学教育过于重视概念的说明,欠缺了法律适用能力的训练环节;二则由于现行学术成果的评价体系中过于注重高等级期刊论文,不重视基础教材,教师很少愿意投入精力撰写不积十数年之功难以成形的教材,导致法学的很多领域缺乏体系严谨、贴合现行法和法律实践的像样教材。就大民事法领域而言,尤以债法各论(如合同分论、不当得利)、商法(尤其是银行私法)、民事诉讼法和知识产权法等领域表现明显,有很多教材仅仅是对法条的复述和简要介绍,缺乏教义学的基本体系,也有的走英美研究的路数,过于注重法律的经济分析,无法让学生准确地掌握法条的适用框架,教材之间也存在相互隔膜甚至相互打架的现象,诸如民法和商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教材之间;三则现在的法学学科评价体系不甚重视教学,教学质量也很难量化,教师对教学的投入往往不足,还有不少地方高校缺乏必要的师资,学生的教材选用往往非常随意,也无人指导,致使学生容易误入歧途。在保研面试时,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学生对自己选用的教材不甚了了,连作者是谁都语焉不详。

 

我上大学读书的上世纪90年代中期,缺乏基本的教科书,只能拼命地去寻求各种书籍如饥似渴地读。那时候复印不普遍,台版书也没法借阅,资料室收藏的王泽鉴教授的民法教材甚至只能拿个小本本誊抄。而现在,无论是内产的还是外版的,好书已经充盈满架,编纂精良的教科书也不断呈现。但在我第一次上大学讲台已逾20余年,正式任教也逾10余年的不短时间里,我却难以再看到学生们像我当年那样如饥似渴地读书的情景,更难以看到学生能够主动去提问甚至主动寻求问题的解答,每每遇到每天愿意泡在图书馆里的学生,只能投以鼓励和赞扬的目光,并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实现他们读书的愿望。

 

在我和80后、90后乃至00后的学生交流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孩子问该读什么书。一本好书可能会影响一个人一生,而不靠谱的书也往往会让人白走很多弯路。为了鼓励年轻的法律学子们能读到好书,我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和出版社沟通商谈,系统地引进德国以教义学为基础的法学教材,并注重了对法律案例研习教材的引入,同时也注重对其他各国基础教材的引入,以拓展学生的视野。而在我和诸多年轻的90后、00后学子的不断交流中,我也为大家读书的热情所感染,希望能借助大家共同的阅读体验合力去整理了一份大民事法领域的书单,能给那些迈入或即将迈入法学之门的学子提供一种必要的阅读指引,由此合作成目前这份看似洋洋洒洒的书单。

 

本书单书目的选择,旨在贯通传统的民法、商法和民事诉讼法领域(目前尚缺知识产权法的推荐书目),而且在遴选上仅限于中文的著述(包括外文书的中译本,若纳入外文原版则不啻汪洋大海),并以民事法各领域最新版教科书为基础(因此一些尚未更新的较早的教科书这次没有纳入),以便能及时反映中国当下变动不居的法律状况,同时纳入了一些基础的法学学术读物(如法律史、法学方法论、比较法等)、法律案例研习书以及案例汇编、法典等学术工具书,供学生深入学习研究选用。随着新书的逐步出版,书目仍将不断更新。当然选书是个见仁见智的工作,难免挂一漏万,只是反映了选书者自身的喜好,无须奉为圭臬,有需求者各取所需即可。


在本书目推送后,我也收到很多质疑或疑问:

其一反映书单内包含的内容太多了。其实,就民事法领域而言,想要真正深入,书单所选书目不过是沧海一粟,那些将来有志读博士乃至欲入高校成为青椒者需要阅读的内容远甚于此,看看博士论文后面所负的参考文献就可知一斑。更何况,这里仅只对民事法领域做了推荐,如果加上通识书目以及其他法学学科的书籍,以及现实不断积累的案例,一个法科学生要读的文献应当是汗牛充栋的。对于愿意读书的学生而言,书目再多也不嫌多,而且熟能生巧,对于不愿意读书的学生而言,书目再少也嫌任务繁重。不能因为现在的学生不爱读书,就去质疑广泛阅读的必要性,也不必担心要阅读的书目太多会吓跑学生来选读法科。法学不应该是一个没有门槛的学科,尤其对本科生来说,强制性阅读是必要的。作为法科生,如果没有基本的阅读量,如何能形成系统的知识框架?如果不阅读,又如何能形成扎实的法律分析思考能力,如何能够符合法律实践提出的严苛要求,晋升高端的法律业务圈?我遇到不少爱读书的孩子,读书已经成为了他们日常生活必需的一部分,在和他们的日常交流中可以看到他们不断迸发的思想火花,这也将成为我们法学教育的宝贵财富。

 

其二是怎么读。书目所选图书固然已经洋洋洒洒百余种,但读书须分精读和泛读。对于刚入法门的本科生而言,不仅需要精读入门阶段的读物(尤其是带★的书),并掌握基本的法律研习方法(比如文献检索方法和法律写作规范),而且要熟悉现行法的规定,能够用请求权基础此类的基本分析方法对某个具体领域(比如民法总则、物权法等)的案例进行解答。而对于高年级本科生以及研究生而言,可以深入选读中高级阶段的读物,并形成自己的知识框架,同时应当能够贯通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关涉数个领域的复杂案例进行解答。同时,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还需要有广泛深入的外文专著的阅读能力,并具备良好的学术写作能力。作为法科生,还需要关注现实的审判案例,因此本书单也提供了相应的靠谱的案例来源文献供有兴趣的学生去查阅,当然学会各种案例数据库的使用并生成检索报告也是法科学生必备的技能。本次提供的书目只是旨在为法科生的基础学习提供了一把打开大门的钥匙。

 

其三是法科生是否必须先接触社会?对于现在的90末、00后的学生,年轻教师的反映可能说是惹不起,而且反映他们不关注社会、没有社会经验,不好教授。社会经验的积累不是大学教育要承担的功能,大学老师所能做的只是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知识体系,引导学生学会基本的分析思考问题的框架,将来进入职场且有的是摸爬滚打的机会,更何况当老师的也未必就有多少所谓的社会经验,不少青椒就是因为想脱离纷繁的俗世才遁入高校的。换个角度看,法学作为接地气的学科,在字里行间以及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处处都可以体现出对社会的关注。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例尤其是真实案例的研习,不也同样可以让学生了解社会,同时还能让学生掌握解决法律纠纷的基本功?这才能彰显法学所具有的特质,首先是门工具之学。

 

我想,民事法基础阅读书目的提供只是为万事开了一个头,真想进入法学之门,仍需要脱几层皮来读书,要学会在大学阶段朝夕与图书馆为友。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希望各位法科生能充分阅读修炼身心,朝着真正的法律人的目标逐步地去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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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蒋浩天

本期编辑 ✎ 张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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