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听周光权教授讲述民法典背后的故事

青苗法鸣 2020-12-09


来源:法制日报人大视窗,6月30日版

本报记者 朱宁宁;采访对象:周光权教授。


  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在法学院从事刑法学教学、科研工作,用他的话讲,自己的“专业槽”是刑法。但这位刑法学者与民法典却有着不解之缘。

  周光权是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目前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这些工作经历,使得他全程参与了分两步走的民法典编纂工作,见证了民法典诞生的全过程。这让他对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可以说是情有独钟。

  近日,周光权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讲述了民法典背后的立法故事,描述了一名立法工作者眼中民法典的样子。

      “实现几代人的夙愿”

  5月28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在主持会议的栗战书委员长宣布民法典通过的那一刻,全场长时间响起热烈掌声。作为2886名出席代表中的一员,周光权也投下了庄严的赞成票。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今年全国两会是在特殊时期召开的,会议日程进行了压缩,但即便如此,代表们对民法典草案的审议依旧极其投入。仅5月24日下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35个代表团的1100多名代表提出了1800多条宝贵意见。5月25日上午、26日下午,各代表团又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而立法机关直到最后一刻也还在努力着。周光权所在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分别于5月25日上午、26日晚上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经反复研究,草案中新增了一些与公民个人利益紧密关联的新规定。比如,5月26日晚经讨论,决定在“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行踪信息等”中增加“健康信息”。

  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最终,这部新中国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磅法律获高票通过。

  “这次民法总则和各分编‘合体’并最终以民法典的名义颁布,确实是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尤其是法律人的夙愿。”周光权说。

       “认为并无新意完全是误解”

  民法典通过后,有观点认为,民法典编纂就是现行民事法律汇集起来,并没有什么新东西。这在周光权看来,完全是误解。

  “立法机关不仅仔细梳理了现行民事法律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将其体系化、科学化,还做了大量可圈可点的工作。”周光权说。

  他举了一个最为典型的例子——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由于现行婚姻法仅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实践中,很多妇女在离婚后收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才知道离婚前丈夫做生意欠下了巨额债务。有的人因此生活陷入绝境,境遇非常凄凉。而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也确实有很多案件是前夫伙同他人伪造证据骗取被害人财物。因此这一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仅从2017年底到2018年初,周光权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就收到了500多封关于修改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规定的信件。此次民法典就对这一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吸纳了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合理内容,从而把法律漏洞堵住。

  此外,一些现代信息社会中独有的问题此次也在民法典中反映出来。比如,详细列举容易发生侵权的领域、环节、行为类型,对隐私和个人信息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又如,专门规定基因编辑等科学实验必须遵守法律受到科学伦理的约束,等等。

  “所以,实际上,立法上把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列举、梳理出来并积极予以解决,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周光权说。

        “文字标点经过无数次推敲”

  2019年11月底,北京小汤山会议中心,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此召开了3天的闭门会,逐条逐句讨论民法典草案。

  可以说,对民法典,立法机关倾注了大量心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典总则及各分编在10多次常委会会议上分别进行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更是进行过数十次讨论。

  但在民法典通过后,也有些声音认为这部法典,大到法条设计、小到标点符号的运用还都有很多不足。尤其是网上还出现了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六十条顿号使用不当的批评,认为这违反了原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标有引号或书名号的并列项之间(连续的双引号、书名号之间)不用顿号。甚至有人认为,这是立法者的任性,属于“立法事故”。

  对此,周光权并不认同。在他看来,有关标点符号的异议是站不住脚的。“标准只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强制力有限。目前有关顿号的使用也确实不统一,但是民法典的做法不能算错。”周光权解释说,按照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技术规范》,连续的双引号、书名号之间可以加顿号。这次一并修改了民法总则的标点符号用法,不能认为是立法者的任性。民法典中的文字以及标点符号,包括逗号、顿号如何运用,都是经过无数次仔细推敲的。

  “民法立法虽然没到‘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程度,但是,字斟句酌是毫不夸张的。”周光权说。

       “有些没规定不能认为就有漏洞”

  “民法典可能有一定不足,但是并没有那么多漏洞。”周光权强调说,虽然有些问题此次并没有最终在民法典中加以规定,但是在立法过程中也是反复讨论的。

  他以网约车平台的侵权责任以及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为例。这两个问题今后将越来越突出,但由于这方面问题比较复杂,国外对此也没有太多立法经验可以借鉴,民法典并未作出规定。但这两个问题,无论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还是宪法和法律委会议上都曾多次进行讨论。“没有作规定,不意味着立法者从未关注某一问题。对这些侵权行为,可以参照现有侵权责任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周光权说。

  从事多年立法工作,在周光权看来,立法是遗憾的艺术,但同时也是“留白”的艺术。“民法典立法可能有遗憾,但是并不能就此认为立法有很多‘明摆着’的漏洞。而且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这就意味着有的人眼中所谓的‘漏洞’也是可以通过法律解释、适用习惯予以填补的。”

  “总之,民法典立法是21世纪中国立法机关完成的重大立法工程。从总体上看,民法典体系完整、时代特色鲜明、权利保障全面,不仅好看,而且管用。”周光权说。

       “要尽其所能解释好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将施行。对此,周光权有两点期盼:一是希望公众能够在民法慈母般目光的注视下,安心地享受生活,二是希望各界尊重民法典,要尽其所能解释好民法典,实现立法意图,发挥民法典在推进社会进步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方面的功能。

  谈及如何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周光权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对于个人而言,在参与社会生活时诚实守信,恪守承诺就是在践行民法典的精神;对于法官而言,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民事案件,定分止争,就是在不折不扣地实施民法典;对于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而言,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不损及公民人格权尤其是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就是在遵守民法典;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言,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充分关注、尊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民事权利,就是在带头贯彻实施民法典。”

  “总之,民法典的实施值得期许。只要每个人都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民法典就能够真正成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周光权说。


推荐阅读

周光权:量刑何以更精准(讲座记录)

探索刑法学习的最佳路径:读周光权教授《刑法学习定律》

周光权:凡刑辩艰难处,皆为刑法学痛点

周光权:建议机动车强制安装酒精检测装置

大事不好了,青苗法鸣这个b……


投稿邮箱:qmfmbjb@sina.com

主题篇幅体例

青苗学人交流群

长按扫描二维码添加青苗微信号,加入青苗学人交流群,一同交流、分享!


本文责编 ✎蒋浩天

排版编辑 ✎小   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