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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身背半部刑法的男人到底犯了多少罪?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2-03-20


改编自网络小说《掌中之物》的电视剧《阳光之下》,是由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牵头出品,主要讲述了抢劫案受害人柯滢为保护自己和家人,与当初的抢劫犯申世杰,后来的冒牌封氏总裁封潇声斗智斗勇,并联合为警方办案提供线索的外卖小哥小武,暗中搜集封氏集团犯罪证据,协助警方战胜邪恶的故事。从悄无声息地开播,到本周一即将迎来点播大结局,该部电视剧频上热搜,且豆瓣评分稳定在7.2。而剧中反派们更是堪称身背“半部刑法”。那么,这部公安部电视剧到底涵盖了多少刑法罪名呢?



01

申世杰(封潇声)及其小弟


1.抢劫罪

剧情开篇,申世杰伙同另外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拦车抢劫女主柯莹,对其使用暴力。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2.小弟“瘦狗”强奸罪未遂

申世杰的小弟“瘦狗”在抢劫的过程中意图强奸柯莹,但被柯莹反杀。在此过程中,申世杰其另一个小弟在一旁持放任态度,并未加以阻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瘦狗构成强奸罪未遂。此处存在共同犯罪“实行过限”的问题。申世杰及其另一个小弟不应对其强奸未遂行为负刑事责任,申世杰及其两个小弟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因为三人有抢劫的共同犯罪故意,并共同实施了抢劫的具体行为。瘦狗又单独构成了强奸罪未遂。因为强奸犯意是由瘦狗单独产生的,并独自实施了强奸行为,而申世杰与另一个小弟和瘦狗对于强奸行为没有犯意上的沟通,也没有共同参与实施强奸行为。应由瘦狗一人承担强奸罪未遂的责任。



3.故意杀人罪

申世杰杀人如麻:1.28事件中因杀害功成集团董事长马斌而被通缉;为了灭口,对自己的小弟老壶痛下杀手;教唆刀尖杀害刑警陈瑾岩;杀害仇人刀尖;雇凶杀害老油枪。身背五条人命,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4.妨害公务罪

申世杰的犯罪行为暴露后,警方展开了全力追捕,申世杰带着受伤的同伙逃跑,四处躲避警方的追捕,期间还对警方开枪。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5.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申世杰手上一直持有枪支和弹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盗用身份证件罪

申世杰冒名顶替封氏集团总裁封潇声的身份回归,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由于申世杰在顶着封潇声的身份回来后又从事了一系列犯罪行为,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非法侵入住宅罪

申世杰为了报复柯莹,私自秘密进入柯莹家中,并在其家中安装了监控摄像头,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此同时,申世杰偷窥柯莹隐私、以父母相威胁、打恐吓电话等行为,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8.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剧中申世杰无论是窃听柯莹住所,还是在教唆他人对柯莹施暴的同时,在另一边使用监控设备进行录制观看,对柯莹的身心造成严重损害,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9.故意伤害罪

身背多条人命的申世杰又岂会在乎加上《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这一条:教唆他人重伤柯莹及其学生余澄波、用重物猛击封猛头部致其重伤、教唆手下断柯莹男友手指、枪击封老爷子律师腿部


02

封氏一家


1.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封氏犯罪集团非法高利放贷,造成众多被害人心理上恐惧,不敢报警。该犯罪团伙的行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四个特征相互之间有内在的联系。因此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进行刑事处罚。


2. 走私贵重金属罪

封氏一家在国内扫黑除恶背景下,开始秘密通过黄金向国外转移财产,此行为构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贵重金属罪。



3.诈骗罪

封氏通过封氏集团所谓的“新能源汽车”项目新能源骗取国家补贴款、巨额银行贷款和国企的投资,如此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罪。



4.非法拘禁罪

在走投无路,即将落网之际,杨律师就被封老爷子捆住扔在了密室里面,杨律师受了申世杰一枪,本奄奄一息,但封勇面对这个心腹一点旧情都没留,干净利落地取出来保险柜里的重要资料,匆匆就走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封老爷子非法剥夺杨律师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5.行贿罪

老戏骨撒日娜饰演的连副市长是封氏犯罪集团的保护伞,剧中虽未明确封氏犯罪集团向连副市长的具体行贿金额,但双方之间的利益输送关系证据确凿。因此,对封氏一家也应当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进行刑事处罚。


6.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封老爷子为了让申世杰冒充即将病逝的封潇声,特意将申世杰偷偷运出境外,此行为构成《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 规定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03

连副市长


受贿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通过连副市长阻挠女儿连莲调查封氏集团,向封老爷子通风报信,以及事发意图逃至国外时,对女儿说”为了给其更好的物质生活“可以推断,连副市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充当封氏犯罪集团的保护伞,构成受贿罪。




结语:

本剧之所以广受关注,一方面是原著小说在前,男主长居豆瓣渣男排行榜之首,另一方面剧中男女主演技在线,使得剧情更为生动逼真。也因此不少观众竟然嗑申世杰和柯莹的“CP”,这显然是荒谬的。剧中柯莹无论申世杰是最初的打击报复,还是后来所谓的喜欢,都始终坚定一定要将其绳之以法,而这正是中心思想之一—“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1]的体现。“三观跟着五官走”是一句仅供口嗨的口号,当我们有一天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不管对方是“高富帅”还是“白富美”,都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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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棉花糖

本期编辑 ✎ 倩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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