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实习律师实习期限到2年,你同意吗?
司法部在2020年官方公布的《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清单》中指出,57项改革举措中的一项内容即为:“完善律师管理制度,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工作。”
对于《律师法》的修订,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提出了几点建议。其中引发激烈讨论的一点即为:建议延长实习律师实习期限。他认为: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有较高的政治、品行和业务水准。现行《律师法》对实习律师只规定了一年实习期限,由于律师职业的特点,在较短实习期内,实习律师对有关业务技能、行业管理、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执业心态还不能完全掌握、了解和适应,实习时间过短,不利于实习律师成长,也不利于行业发展,建议在新修订的《律师法》中延长实习律师的实习期限为2年。
热(八)心(卦)的苗苗马上在微博征集了大家的看法,截止目前,微博是这样一个情况:
从微博的情况来看,极少数人支持律师实习期从一年延长至两年。
甚至大家热心地表示:“今天就去暗鲨主任”(@盆友碟子要伐)“哪里可以示威游行”(@fromzj)
以及虽然没有表情符但是苗苗仿佛已经看见了头顶的无数问号:“假的吧”(@今不是何年)
甚至进一步体会到了建议的良苦用心“这是奉劝大家家里没钱别当律师吧“(@MiracleONE)
难道这个建议没有人支持吗?苗苗紧接着开始四处询问微信的朋友:
@帝企鹅:延长实习期属于舍本逐末。尽管一名律师正式执业后,也仍然需要若干年的时间才能完全独立,但实习律师在对律所和带教律师的依附性上要远远强于执业律师,延长实习期,意味着年轻律师(尤其是中小城市的律师)在职业生涯起步阶段将可能受到更多压榨,久而久之,普通家庭出身的年轻毕业生可能更少选择律师职业。解决律师技能不足的问题,律协和司法行政部门应该要有更多担当,要加强统一的培训,而不是靠延长实习期。
@实习小律师:一年时间足够对律师业务技能、行业管理、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执业心态有深入的学习。关键在于实习律师是否有充分的渠道获取上述知识或能力,律所是否有好的方式把这些提供给实习律师。建议司法部推进完善、强化律所对实习律师的培训制度,别总想着把压力留给实习律师。
@Ann:同意以上观点,而且延长实习期并不能彻底解决律师实习期“水”的问题,如何解决未入职但在“挂证”的问题,没有实际参与案件但在代理人处“挂名”的问题感觉更重要。而且律师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正式执业后接案做业务,很多律所给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的固定薪资少得可怜,大家也是要生活的。
从目前苗苗收集到的意见来看,大多数人还是对延长实习期持反对的意见,你怎么看?欢迎在留言说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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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青苗法鸣编辑部
本期编辑 ✎ 倩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