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法学本科生、研究生的信
编者按:开学季,一大批本科生、研究生即将步入法学殿堂。这时候,我们总归要读点东西来明确今后数年的努力方向。显然,“平时浑浑噩噩度日,考前一两周突击,成绩八十分万岁”成为不了优秀的法学生。拿掉这些“惯习行为”之后,很多人的迷茫之情便凸显出来。大学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如何将自己“培养”为真正的法律人?对于这些问题,储老师给出了自己的思考。读罢,相信大家能够有所收获,并在新学期里大展拳脚!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极简刑事法研究”,感谢储老师授权推送!
作者简介
储陈城,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下午批阅完本学期本科生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后,看到大一新生们精读刑法专著,制作的数万字精良的读书笔记,感到非常欣慰。而读到一些同学学习刑法总则后的痛苦倾诉,也百感交集。同时联想到指导研究生阅读时,常常遇到学生提出的“阅读,何用之有”的质疑,便利用夜阑人静的时刻,跟指导过的学生们说一说自己对诸位在法学院学习研究的刍荛之见。
在工作近六年间的时间里,虽然迫于生计与事业的发展,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在论文写作和课题申报上,但是我笃信“大学真正值得社会尊重之处,在于将学生浸染熏陶于有价值的学问之中,而不是在于文章和项目在数量级上野蛮生长。”教师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一方面引导他们研习具有思想性、体系性和多元化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则将知识背后蕴藏的人文精神传递给他们。大学通过培养专业扎实、底蕴深厚的现代公民,来推动社会的发展进程。
坦率而言,在与本科生、硕士生乃至于博士生的交流中,我还是明显感受到了大家在(刑)法学理论掌握能力上的孱弱。大部分本科生与硕士生对于(刑)法学的理解,只限于对条文的基本记忆,以及贴近文字本身含义的有限理解。有些同学甚至于连这样的程度也未达到。这具体表现在学生不了解(刑)法学的发展史、不清楚条文背后的机理、不知道主要学说的争议、未形成(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因此,大家也就无法对争议案件给出有充分论证且体系清晰的结论。
且不论本科生,即便是作为学术型硕士生,也已经很难参与导师的研究工作,更无法进行独立的研究。我想原因之一是诸位在本科阶段没有接触过更深层面的文献著述;原因之二是大家在进入研究生之后,花去大量时间在准备司法考试、学位论文和寻找工作后,用于弥补基础、提升理论素养的时间所剩无几。原因之三是即便是学术型研究生,由于本科阶段缺乏相应的积累,在研究生阶段很难适应相对深入的理论文献,补基础、强素养的目标也往往难以完成。
要知道,硕士生未来是可能进入博士阶段进一步深造的,如果在这一阶段没有构建出良好的理论基础,则学术研究很快就会进入瓶颈期,限制未来的发展。
除此之外,大部分研究生大概率是会进入法律实务部门。当诸君的知识体系没有完成升级,刑事司法实务的运行,也难以依靠你们迈入更高水准。如果司法实践只是简单的往返于基本案情与法律规范表面内涵,再寻找某个统一的答案就结束了的话,那未来所有的法律人都将被人工智能取而代之。
或许可以说,法学院对学生理论体系的搭建,既是为了发展学术,更是为了通过理论素养的提升,促进司法实务运作水平的整体升级。
正因如此,我常常在想,我们培养的本科生/硕士生进入更高、更好的平台继续深造,是不是会给导师的培养带来同样的困扰,他们是否也会对我们的本科生/硕士生做同样的评价。如若果真如此,久而久之,他们就无法对我们培养的优秀学生有什么深刻的印象。
正因如此,我也常常在想,我们培养的法科生进入实务部门,是不是只会简单地适用法律条文和基本规则来解决复杂案件,他们是否仍难以将法律运用的过程论证地清晰深入。如若果真如此,长此以往,社会就难以对从法学院走出来的诸位真正心生敬意。
如斯,关于教学,我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提升本科生/研究生的素养,从而让大家更好地适应硕士或者博士阶段的研究;如何提升本科生/研究生的能力,让你们在实务中为案件的处理,带来更为扎实的论证和妥当的结论。
面对如何更好地进行教学这一问题,老师们面临的压力其实是很大的。当下法学知识依托现代网络传播速度之快令人乍舌。以往需要花费巨大成本才能享受到的名家课程,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唾手可得。学生们可以在B站免费听到很多极具趣味又不失知识性的(刑)法学课程,也可以在微信上很快阅读到名家巨擘的理论文章,还可以在小鹅通上及时地共享到知名学府的学术盛宴。知识免费、及时、快捷地共享,已经让很多大学和老师陷入了一种危机之中。作为一名教师,我常有忧患之感:“如果我的教学常停留在将低层面的知识传送给学生,一方面,会使得受众难以产生足够的兴趣,学生缺席课堂就成为必然现象。通过点名、签到等强制手段,不仅不会对学风有帮助,甚至会产生压制研究学习氛围的反效果;另一方面,这也会导致教师职业存在的必要性陷入危机当中,因为相较之于网络上各路名师的知识传授水准,一般的高校教师实在是难以望其项背。如果不寻找比较优势,不探索教学革新之道,那么大学教师存在基础就会受到怀疑。”
高校教育对诸位专业水准的提升是极为重要的,如果教学缺乏底蕴、粗糙、低水平且缺乏严格要求的,那么大学就会沦落为一个制售证书的机构,无法真正体现他的地位。个人认为,大学的教师与学生之间具有如下优势:第一,是通过近距离地言传身教,让大家感受到法学的温度;第二,是通过课程讲义的全方位展示,让诸位习得法学所需要的精度;第三,是通过更具水准的经典之作的传授,让你们掌握法学理论的体系度和深度。大学课程需要有这三个维度,我想这也是高水平法科教育与提升司法实践水准的趋势所在。
我想关于法学院教学的改良,并不是我个人的游思妄想,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内高水平的法学院在教学方案上一直在进行完善,司法实务中存在的所谓“理论与实务的脱节”也促使法学院需要进行教学改革。如果我们不思新求变,则在法学研究和教育上的差距会被高水平法学院越拉越大;如果我们仍然墨守成规,那么法学院会离实务越来越远,最终会被实务界边缘化。在此,我呈现给诸位两组对比,以更清晰地展现这种差距。
第一组对比是:中下游法学院与高水平法学院的差距越来越明显。
高水平法学院已经形成立体式、高门槛、多元化、自主式的教研氛围。比如北京大学法学院除了设置了“开学第一课”,举办“法学阶梯”入门讲座系列,邀请北大法学院骨干课程的任课教师,讲解课程概论、研究重点、学习方法和阅读书目。还在进行第二课堂教学改造,鼓励教师在正式课时与学分之外,自愿带领学生开展连续性、规律性学术研讨活动,包括中英文读书会、案例研习沙龙、专题研讨组、互评报告会、学术周会等,学院设立项目提供经费支持,用于第二课堂的图书购置、资料复印、学生餐食等支出,迄今为止共有118个读书会项目立项。同时进行第三课堂的教学改革,包括增进教师对本科生的指导,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并开展教师沙龙,构建校内教学共同体,以此展现青年教师的风采,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的交流,介绍海外知名院校的法学教育,交流各门课程授课和考试经验。北京大学评教系统显示,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教师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上,表现非常突出,这得益于教师注重教学观念转变和教学方式的改进。北京大学法学院“既务虚,更务实,埋头改革,持之以恒,以学生受益为检验标准”的内涵,在这些教学改革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对比之下,中下游法学院在教学层面缺乏远景规划,教学沦为论文写作发表的附属品。填鸭式的法学知识传输模式仍然根深蒂固,以记忆性知识为主的期末考试仍然是教学的终点。大量表面上促使学生积极上进,而实质上是在培养学生功利主义的制度,大行其道。尽管很多时候,中下游学院也有一些教学改革,但是对教学质量提升作出的实质努力仍有欠缺,很多教学改革流于纸面改革,缺乏实际内容。学院的学术研究无法转化为教学内容,学术研究与教学脱节,无法让学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某些具有实质内容的教学创新得不到肯定,读书会、研讨沙龙、学术研讨或者得不到支持,或者难以规律性、常态化展开,无法促进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教师之间的经验和学术交流频率不够,青年教师缺乏展示和宣传才华的平台,青年教师的积极性无法被调动,这进一步导致教学模式无法更新,对于学生而言自然也难以获得更优质的教学营养。
我想各所法学院之间较量,特别像是足球领域的竞争。足球技术的进化与各个院校法科教育的发展是有某种异曲同工之处的。世界先进国家的足球技术和技战术打法,都在不断更新升级,而中国足球却仍然在传统型甚至是养生式的足球打法上徘徊。这只会让我们与其他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同理适用于法学院的教育。
第二组对比是:理论界已经日渐精细化的研究与实务界对这些成果掌握程度之间的差距。
有不少学者已经观察到,法学院的研究和教学先后受到司考培训、其他学科入侵、法律实务技能培训的挑战。“法律实务技能培训的挑战”应该是最刺痛法学院的,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到律所、法院、检察院之后常会遭到批评,因为他们常常“理论脱离实际”。
理论和实务的隔阂,也可以说是学院派被实务派轻视的另一种表达。当然,这里也存在理论界的研究成果比较晦涩的问题。这导致理论的传播速度和广度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是也不得不说,实务派甘于浅尝辄止也是重要的原因。实务界如果在学院中没有养成精细化阅读的习惯,以为所有的法学理论只要过目即可得,显然也是不切实际的。如果在法学院学习阶段就养成这种知识获取的惯性,则以后就很难再接受更深入的理论知识。这其中的道理和“当下诸位习惯了刷短视频,观看有深度的电影的兴趣就会减弱”是一样的。实务与理论的融合,需要理论和实务界的双向努力。理论界需要将知识变得更平易化,而实务则需要在理论知识学习的过程中,投入足够的耐心。那为什么公检法法律人和律师们,目前没有足够的兴趣和耐心?我想除了工作压力大,时间少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法学院,诸位将教材作为唯一的知识获取工具,对教材之外的知识,完全不曾涉猎。不知道大家可注意到这样的细节,毕业季被大家当成废纸甩卖的总是那些传统教材,这不可谓不可惜,但也反映了传统教材的尴尬地位。而实际上,大学课堂中使用的教材,也在经历着变革。现在的教科书已经不再是指定教材独步天下的时代,多元化的教科书层出不穷。其中知名学者潜心著述的体系书,则往往是教科书的经典之作,也是影响深远的作品。体系性的教科书要比传统教科书的理论深度更高,启发性更强,收藏性更好。因此,诸位如果在学院期间没有提升自己的阅读和学习层级,未来也会陷入经常指责“理论脱离实务”的怨气怪圈之中。
高专业化的教学,深层次的阅读,应该是本科阶段就需要强调的。课程的难度,反推学生深入辅助阅读,进而形成广博的阅读氛围。大学良性氛围的自发形成,通过这种学习,也自然形成优胜劣汰的规律。如果现代大学仍然保守地进行低层次的学术知识传授,这无异于抱残守缺。法学知识的体系性升级是无法逆转的,尤其晚近以来法学知识的增量呈现出跨越式的发展。法学发展的大趋势不会主动等待或适应缓慢前行的人,如果不对教学知识体系进行升级,则我们与更好的学校之间的差距就会更大,与司法实务需求之间的间隔也会更远。
正是基于这样的忧虑,这几年我对本科生的教学作了两个重要的设计,一是强调理论的体系性和内容的深度性;二是半鼓励半督促学生进行课堂之外经典学术著作的精读。
虽然本学期的内容很难,但我想告诉大家这就是法学和刑法的本来面目。至于为什么需要拔高法学的教学内容?我的答案是:本科生虽然在高考中表现不俗,但进入大学后是极易松懈的,再加上我国大学严进宽出的特色,老师们又都宅心仁厚,学校设置的考试往往流于形式,容易让诸位松懈迟缓的状态有增无减。因此,课程内容就需要具有一定的高度、深度和温度。
因为,一所好的法学院不应该是简单普法,而应该是培养高水平的法律运用人才;
因为,各位同学要想进入更好的法学院深造,需要具备更高的竞争力;
因为,诸位未来走出校园可能会直接从事法律实务。走进社会后,如若再想学习高水准的法学知识,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
更因为,法学是门槛很高的学科,也是一门让人有尊荣感的学科。
英美法系和德日的法科生从事法律实务需要经过反复淘汰,才可持证上岗,这是因为法学与医学是大学最古老的两门学科。我们无法设想只是翻阅一本简易医学书就可以从事医疗活动,同样我们也不能将法学的研习想象成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我们不曾经历过痛苦的法学训练,未养成对不同观点的足够耐心和包容,那么,当我们执掌法槌之时,就极容易专断,容不下和自己武断形成的设定不一样的答案,听不进去不同的解释,冤案就会被我们制造出来。一起案件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一本卷宗,但对当事人而言,则可能是其生活的全部。我们要常常假设自己就是那些当事人时,我们期待承办案件的是什么样的律师、检察官和法官呢?
也许是基于这样的忧虑,我这几年对研究生的培养除了投入大量时间之外,同时也作了两个重要的设计,一是强调研究生的核心训练内容就是学术经典的阅读,以进一步提升基础;二是鼓励研究生通过检索全面了解实务运作的规律。
之所以这样设计,原因大致如下:
1.法学院的硕士生,大部分都会选择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少部分会从事法学研究事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对未来法治环境产生决定性影响的,应该是一线法律实务人才。进而也可以说,对法学院教师而言,投入时间精力对法学院学生的悉心培养,要比投入精力写作自身论文,价值大得多。
2.尽管如此,很多法学院的本硕士生,基于一些目的,进行大量低水平法学论文的写作,但由于缺乏对法学研究的足够重视,法学论文的写作水准较低。如果法学院没有树立正确的规则引导——如强调扎实阅读的重要性,会导致学生在知识输入阶段,就产生敷衍了事也能有巨大收获的法律认知错误。
3.由于没有产生对法学研究的严谨态度,容易在实务中缺失精密适用法律的态度;因此,法学院的本硕士论文,应该是训练学生严谨的法律适用态度,综合运用规范、案例和理论进行论证的能力。
4.大部分法学院的本硕士生,对法律适用和研究的复杂性缺乏认识,可能陷入一叶障目的陷阱;因此,建立在全面、精准掌握问题背后的基础之上,再提出专业意见,是准确权威的法律适用和研究的基本规律。
5.严谨的(教义)法学适用和研究应该有如下基础:问题案例中核心要素的精准把握、涉及规范的全面获取、相关案例的高度熟知、前人理论的凝练归类。
6.由于很多法学本硕士生,缺乏基本的检索和分析知识,无法准确地找到和分析最权威的法学资料。因此,法学院常规性开设法律检索和分析课程非常重要。
7.改变论文、项目作为科研收割和掠食机的现实环境,具体到法学领域,可能需要从法学院带领学生改变对法律本身和论文的认知开始。
尽管自己仍然只是一名普通的教师,但“位卑未敢忘忧国”,我想只有时刻保持忧患意识,才能够不被淘汰掉。如何反思自己的学术研究和教学,并在试错中不断寻找最优的路径,是自己这几年一直在思考的事情。以上与诸君共勉。
于2022年6月30日夜
青苗法鸣文末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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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期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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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议选题如下:
1.法学院校、学科发展历史及未来
2.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提升
3.论文写作与案例分析方法
4.学术研究兴趣探索与养成
5.考博经验及读博感悟
6.地方社会治理实例与法治发展
7.民商法学(含婚姻家庭法)基础性问题与前沿热点研究
8.侵犯人身权利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的基础性问题及前沿热点研究
9.其他法律部门(经济法、行政法、环境法)法典化研究
10.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法治问题
11.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研究方法
12.企业合规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3.司法改革举措、成效的实证类研究
14.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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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稻壳豚
本期编辑 ✎ Comb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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