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国际法评论》2023年第1期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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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国际法评论》2023年第1期要目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勇担国际法学人的历史使命
肖永平(1)
2.中国式现代化的国际法意涵
廖凡(18)
【专论】
3.论《民法典》背景下的船舶油污侵权第三人责任立法
徐国平(31)
4.水下文化遗产管辖机制构建研究
张明达(51)
5.晚近经贸协定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及中国因应
郭德香(75)
6.世界贸易组织下开放式诸边协定的合法性及与多边体系的衔接
白芳艳(91)
7.欧盟法框架下《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草案劳工权保障标准的合宪性分析
范继增 罗淑娴(108)
8.晚近国际投资协定中的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国际趋势及中国因应
刘俊梅(134)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勇担国际法学人的历史使命
作者:肖永平(武汉大学)
内容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将“涉外法治”“国际法”写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报告,要求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发挥国际法的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教育、法治与安全所作的重大战略部署都需要加强国际法的运用与塑造。党的二十大报告赋予中国国际法学人三大历史使命:一是构建国际法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因此需要尽快恢复国际法本科教育,形成国际法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建构中国自主国际法知识体系,因此需要设立国际法一级学科。三是提高国际传播与斗争能力,因此需要打通国际法理论生产与话语传播,通过理论性话语生产、时事性话语斗争、规则性话语输出、沟通性话语调适来提高国际传播与斗争能力。
关键词:党的二十大报告;涉外法治;国际法治;国内法治
2.中国式现代化的国际法意涵
作者:廖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内容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心任务,强调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独立自主、和平发展、多边主义是探析中国式现代化之国际法意涵的三个关键词。独立自主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体现在国际法层面就是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维护本国核心利益,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是国际法的根本价值取向,也是中国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贯立场;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将和平与发展问题有机结合,成为中国向世界贡献的新的重要国际公共产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则意味着在相关制度和实践中坚持开放包容而非封闭排他,反对单边主义和“伪多边主义”,并谨慎对待所谓“有效的多边主义”。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人类命运共同体;独立自主;和平发展;多边主义
【专论】
3.论《民法典》背景下的船舶油污侵权第三人责任立法
作者:徐国平(上海海事大学)
内容摘要:对于我国《海商法》修改新增“船舶油污损害责任”章应如何规定第三人责任,需要讨论船舶油污损害第三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责任人可否因特定第三人过错免责、第三人和责任人如何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能否直接向第三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等问题。通过比较研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公约和美国《油污法》的规定,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我们认为《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侵权第三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船舶油污损害第三人责任,我国船舶油污损害第三人责任立法不应排除受害人对非漏油船责任主体的直接索赔权,不应做出责任人可因第三人过错免责的规定。
关键词:船舶油污;第三人责任;船舶碰撞;非漏油船
4.水下文化遗产管辖机制构建研究
作者:张明达(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内容摘要:水下文化遗产蕴含多元价值,日益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需要国家规制这些活动。一些遗产位于领海之外,国家管辖域外的遗产及相关活动,可能造成其管辖权的扩张。习惯国际法构建了遗产管辖机制的两种基本模式,沿海国有权依据属地原则管辖领域内的遗产活动,船旗国依据属人原则管辖其所属船舶的域外遗产活动。《海洋法公约》制定了遗产管辖机制的基础框架,但缺乏细致的遗产管辖规则,存在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遗产管辖空白。为此,《2001年公约》以《海洋法公约》为基础,在国际海域建立了以协商合作为核心的遗产管辖机制,并制定了完备的遗产管辖规则。在构建遗产管辖机制时,国家应遵循有关遗产管辖的国际法规范,优化国内法的遗产保护理念和规则,充分发挥司法管辖在水下文化遗产治理中的作用。同时,我国应从立法、司法、执法层面完善遗产治理体系,将遗产保护、国际合作、海洋法治相融合,统筹推进文化遗产领域的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
关键词:水下文化遗产;管辖权扩张;域外管辖;海洋法公约;2001年公约
5.晚近经贸协定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及中国因应
作者:郭德香(郑州大学)
内容摘要:当前,WTO协定在规制各国数据跨境流动措施时陷入了难以判定其是否合规的困境,《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美墨加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晚近经贸协定对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规制进行了良性探索,并从对数据监管的基本态度、对数据跨境流动的具体规则要求、正当公共政策目标例外三方面进行了规制。不同经贸协定之间既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也存在分歧。但多元化、高标准仍是晚近经贸协定规制数据跨境流动的发展趋势。对此,我国数据跨境流动规则要在顺应多元化、高标准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强化数据监管主权,坚持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符合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标准,实现与经贸协定中例外条款的衔接。
关键词: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制;数据主权
6.世界贸易组织下开放式诸边协定的合法性及与多边体系的衔接
作者:白芳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内容摘要:多哈回合“一揽子承诺”的谈判方式及世界贸易组织“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使得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在诸多方面不能满足全球经济发展的需求,呈现出严重的滞后性和更新阻却性。作为与多边谈判、区域谈判相对应的制定国际贸易规则的方式之一,世界贸易组织下“联合声明倡议”开放式诸边谈判成为纾解当前困境的优选路径。然而,近年来以“联合声明倡议”为代表的开放式诸边协定的合法性遭受质疑,开放式诸边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法体系的衔接面临挑战。为应对以上问题,建议可考虑完善便利诸边协定的原则,灵活适用决策机制,明晰“关键多数”的界定标准。我国在坚持世界贸易组织多边体系的基础上,对“联合声明倡议”开放式诸边谈判的推进持积极态度,应继续深入参与诸边议题新纪律的讨论,在规则供给中关注发展问题以促进世界贸易组织更具包容性与一致性的发展。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开放式诸边协定;联合声明倡议;多边体系衔接
7.欧盟法框架下《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草案劳工权保障标准的合宪性分析
作者: 范继增、罗淑娴(山东工商学院)
内容摘要:《欧盟运行条约》第207条第1款要求所有欧盟机构在进行对外经贸合作的过程中,必须落实《欧洲联盟条约》第21条规定的宪法性原则。自《里斯本条约》生效以来,欧盟委员会将维护国际劳工组织颁布的《工作权利宣言》中的核心劳工权与持续努力地批准基本劳工权公约作为其在对外经贸合作中落实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本要求。然而,与欧盟和其他经济体缔结的全面投资协定或自由贸易协定的文本内容相比,《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草案文本未特别提及核心劳工权的具体内容,也未强制要求缔约双方必须批准第87号和第98号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从而增加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草案违反欧盟一级立法的风险。为此,可以借助欧盟—韩国专家小组的部分意见和欧盟第2/15意见的部分内容,通过条约解释的途径,承认《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草案第4.3.5条赋予核心劳工权约束力的法律地位,从而化解这一风险。该解释也符合欧盟第2/15号意见确立的劳工权条款的功能。
关键词: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劳工权条款;欧盟宪法;第2/15号意见
8.晚近国际投资协定中的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国际趋势及中国因应
作者:刘俊梅(南京大学)
内容摘要: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仅可能给东道国带来积极影响,也可能对其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晚近国际投资协定开始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纳入投资者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义务的条款,以平衡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利益关系。我国现有的国际投资协定文本正文中并未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其中仅少数在序言中提及该义务,滞后于国际投资协定发展的新趋势。鉴于《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及我国正在申请加入的CPTPP正式文本中均含有较高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条款,我国应加快制定并推广中国模式的企业社会责任准则,提高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并考虑在未来修订或签订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同时,我国企业也应主动承担其社会责任义务。
关键词:国际投资协定;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目标;外国投资者;CPTPP
信息编辑 ✎ 煜雅
技术编辑 ✎ 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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