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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2年9月14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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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基础性探析 摘 要:“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课程之一,先在赋有一定的基础性。站在新课程方案的现实维度上,从彰显于发展过程与要件构造中的历史必然、体现于所处位域与功能作用上的关键意涵、依托于主体要素与介体要素的优化策略三个层面,关切“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基础性,深入探讨其应发而未尽发的课程价值,对促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及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
2020年末,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出台了《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20方案”),为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课程教材改革创新提要钩玄。“20方案”在聚焦于把握新时代、推进一体化、突出创新性、增强针对性与注重统筹性的同时,一个较为显著的变化是将“05方案”确定的本科阶段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课名称的转变,彰显着“20方案”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深层聚焦,内在地要求不同阶段的各门课程重新审视所处位域的实然特性及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应然价值。因此,从历史必然、关键意涵与优化策略等方面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基础性展开探讨,对进一步把握思政课的教学规律,发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独特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形成与要件:“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历史必然
“一个定义的意义和它的必然证明只在于它的发展里”,对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内涵与外延的考察,也必然是“从发展过程里产生出来的结果”。“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特有的基础性恰恰隐现在其自身的发展历程与要件构成中,这一历时向度也为探析课程“基础性”研究提供了“何以必要”与“何以可能”的前设条件。
(一)发展历程隐含基础性“我们如果对任何任务,对政治或其他各问题,追溯其原始而明白其发生的端绪,我们就可获得最明朗的认识。”历时考察“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确立过程,从“多门课”到“一类课”、从“一类课”到“一门课”的嬗变,一个最大的趋势是不断聚焦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1.从“多门课”到“一类课”。198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首次在全国高校范围内部署开设“共产主义品德课”。《规定》明确了课程的任务是“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有关人生、理想、道德等方面的问题”,“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人生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这一时期编订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学大纲》(试用本)是最早的“基础”课教材。1986年,在“一五”普法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规定了法律基础课的基本设置和教学内容。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对原有“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等多门课程重新整合,并统称为思想教育课程,成为此后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并称为“两课”的思想品德课的原型。2.从“一类课”到“一门课”。随着199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出台,思想品德课的课程设置逐步完善,具体包括思想道德修养课、法律基础课和逐步纳入特殊专业的职业道德课。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印发,首将“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规定其作为一门本、专科低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目标在于进行基本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基础”课教材自2006年首版使用至今先后历经8轮修订,在保持一贯基础性内容框架的同时,与时俱进地聚焦于培养时代新人的道德修养与法治素养。“20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基础”课课程时代告一段落,更加适应新时代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要求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这一新的课程建设提上日程。
(二)要件构成标示基础性“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纵向回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发展历程,集中反映着从新时期到新时代提升大学生基本道德与法治素养的迫切要求。相较于其他高校思政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在开设对象与课程内容等要件构成上表现出独特的基础性。1.开设对象。自上世纪80年代开设之初提出的“一般以在低年级开两学年为宜”到“05方案”“作为本、专科生低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从新时代“原则上本科生先学习‘基础’课、‘纲要’课”再到“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开设对象仍为本、专科低年级特别是一年级新生,这决定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位域意义上的基础性,既需“承上”,发挥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整体设计、循序渐进中的串联作用;又要“启下”,实现在高校思政课逐步深化、有序衔接中的基础作用。 2.课程内容。从最初“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有关人生、理想、道德等方面”的内容概述到“05方案”“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内容表达,再至新时代“人生选择—理想信念—精神追求—价值禀赋—道德修养—法治素养”的内容安排,“基础”课所涉内容日益凸显与中小学思政课的直观联系。“20方案”课程名称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则进一步鲜明了其与基础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阶段“思想政治”的递进关系,并标示出其在知识建构上所独有的同化与顺应作用。
二、位域与功能:“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关键意涵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独有的发展史为基础性的探讨提供了前提要件,正是课程对象的确定性与课程内容的承接性,要求重新审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应发而未尽发的基础价值,从而推动课程教学由自发向自觉的加速转换。“‘自发因素’实质上无非是自觉性的萌芽状态”,跨入自觉的前提往往是对“萌芽状态”的正视与反思。因此,在实践语境中标示出“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关键意涵是实现自觉的重要依托。
(一)从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体系来看,所处位域凸显基础性纵览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格局,“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既位于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体系的衔接点上,又居于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的起始点上。从空间逻辑来看,其在位域上先在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因此,充分利用其位域优势,在“衔接点”与“起始点”上协同发力,是打通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1.在学校思政课课程体系中的衔接作用在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体系中,“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位域效能应当在继“往”与开“来”两个方面同时作用,这是由教育对象作为“现实中的个人”以及他们所“从事活动”的需要所决定的。继“往”主要是指教育者应对中小学思政课存有基本的认识,整体了解中小学思政课的阶段目标是什么、框架内容有哪些、学生积累怎么样等问题,总体把握思政课“小学阶段重在启蒙道德情感”“初中阶段重在打牢思想基础”“高中阶段重在提升政治素养”“大学阶段重在增强使命担当”这一情、意、理、行螺旋上升的课程目标,避免无意识地割裂中小学思政课与高校思政课,以便在教学过程中形塑学生对一体化思政课的整体印象,更好地实现教授内容与方法的科学接续;开“来”主要是指对教育对象阶段性成长规律的体认,“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处于教育对象向大学生身份转变的前沿,这种转变往往含有蜕变的意蕴,在学习方式、社群交往与人生认知等方面会产生诸多适应性问题。教育者应把握教育对象成长的阶段性心理特征,结合课程内容,专辟绪论课时,有意识地嵌入学生关切的实际问题,如大学意蕴的全面剖析、荣校教育的情感濡养以及修业方法的迁移转变等,以推拓学生对大学这一新的生活场域的客观理解。2.在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中的先导作用“个别部分之所以有其优良的价值,即由于它们对全体的关系。”按照“小学阶段重在开展启蒙性学习”“初中阶段重在开展体验性学习”“高中阶段重在开展常识性学习”“本专科阶段重在开展理论性学习”的课程内容逻辑,实现“理论性学习”内化与外化的筑基使命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优良价值的重要彰显。一方面,充分开发外“表”开课顺序上独有的位域价值,有效实现先“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纲要”课,后“原理”课、“概论”课理论性学习的有序衔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应然承担着讲清楚高校思政课是什么、为什么、怎样学等基本问题的任务,如从对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的整体介绍回答是什么的问题,从对“四个正确认识”的科学阐释回应为什么的问题,从与中小学思政课的关系辨析上回复怎样学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内“里”的理论供给上,“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应自觉标举既有的理论蕴含,为系统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奠基。本科阶段思政课重在“理论性学习”,怎样有效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目标,是课程内容建设的旨趣所系。“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处于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赖的各门高校思政课程的前导部分,有必要结合丰富的内容涉列,凸显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特点,进一步强化基本的理论输出与经典滋养,为高校思政课实现“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的使命筑本夯基。
(二)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整体来看,所具功能彰显基础性如果说前述课程体系是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外在位域上隐而未发的基础性的考察,那么从课程内容出发,探讨其内在功能上所应发挥的基础性作用,则是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功能的应然思考。功能作为一种对象性范畴,虽然是事物固有的属性,但必须在与其他事物相互作用中得到确证。因此,“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应然功能的探讨并不囿于课程内容本身,而是将其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机整体的一个环节,去发掘“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以及“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其中,从高校思政课各门课程间的互文互联出发,“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绪论功能是其题中应有之义;而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统一体内部具有差别的个体,其又先在具有耦合功能。1.内含于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之中的绪论功能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与相对稳定是高校思政课建设的一贯持守,相较于结构性与稳定性而言,各门课程如何在总体上真正实现功能的有机互补,是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建设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在高校思政课中的出场时序与内容安排,实质上规定了其应发而未发的使用价值,即绪论功能。首先,绪论功能体现在为高校思政课正名清本上。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作为高校思政课的要核,本科阶段4门思政课程的通俗简称是长期存在但未得到充分正视的问题。受传统认知惯性的影响,4门思政课程通常被庸俗化地称为“思修”“史纲”“马原”“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有必要开宗明义,在阐明高校思政课要义与价值的过程中,通过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纲要”课、“原理”课与“概论”课各门课程的适切简介,以及对各门课程之间客观存有的理论逻辑与内容逻辑的恰当说明,来纠正“毛概”“毛中特”等具有历史虚无主义色彩的称呼方式,从源头上帮助受教育者树立科学准确的思政课认知。其次,绪论功能表现在为高校思政课夯基固本上。“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承担着开展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教育的基本任务,其中所涉内容与其他高校思政课程存在大量理论交叉。因此,以总体视野固牢教育对象的理论基础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应然选择。如:“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理想信念”相关章节中所涵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前者与“概论”课的主要内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密联系,后者与“原理”课的重要内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及其最终实现”交织呼应。“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共同理想”与“远大理想”相关教学要点处在整个课程体系循序渐进的前阶,应当有意识地从概念、实质与意蕴等方面阐明基本理论,同时适当采用提问存疑的方法,提示教育对象对于进阶理论问题可在“概论”课、“原理”课专题专章的讲解中释疑,以提升高校思政课的系统性、层次感与吸引力。2.致用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全局中的耦合功能耦合引介自物理学领域,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现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耦合功能主要是指其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之间的合力作用。考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全局,近年研究的普遍关切倾向于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应然协同,一定程度上忽略了“05方案”明确提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相结合的实然效应。思政课程的理论引导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养成是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体两翼,“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重点与日常思想教育的工作要点存在着广泛的交叉重叠。首先,“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中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与原则、宪法等重点内容,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教育主题紧密相关。如,《2021年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工作要点》中提出的“抵制防范错误思潮”“开展“四史”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题专项工作,《共青团中央2021年工作要点》中提及的“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工作”“青年大学习行动”等思想引领工作,覆盖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主体教学内容。因此,在规避“主阵地”“主渠道”脱节现象,形成两者实际合力上,其起着重要的先行示范作用,这就要求“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应关注所在高校“主题班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的全年主题设置,主动融入到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顶层设计中,推动理论教学中的要点与日常教育的重点有机结合,达成认识内化与实践外化的相互借力、良性互动。 其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教育对象是处于拔节孕穗关键期的大一年级新生,新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基础性和本源性作用,是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源头工程。“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承负着三个建构的任务:一是建构教育对象对高等教育特性特征的基本认识;二是建构教育对象对高校思政课的总体认知;三是建构教育对象对道德与法治相关理论的具体认同。诸上任务的完成,要求其有机融入新生入学教育的体系之中,借力新生入学问卷测评、职业生涯规划书等较具信度的调研结果,全面了解学生的群体特征、共性问题与朴素期待,提取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鲜活案例,科学考量教育对象的现实需要、精神诉求与接受能力,进而有效克服传统单一的理论层层垒积与逻辑无穷推理,以大量贴近教育对象的典型案例来解析理论,更好消化主干理论观点,致用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体与介体:“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优化策略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必然逻辑与关键意涵标示着课程特有的基础性作用,但“愿望是由激情或思虑来决定的。而直接决定激情或思虑的杠杆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可能是外界的事物,有的可能是精神方面的动机”。“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作用从应然走向实然的杠杆既包括活动于其中有一定预期的人,也牵涉到相关外界事物所发挥合力的程度。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具体呈现,其涉及到教育过程主体、介体、环体等诸多要素。其中,主体要素“人”的认知转换与介体要素“物”的聚合效应是实现基础性作用的关键所在。
(一)课程主体要素的认知转换近年来,理论研究领域已经完成了单子式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向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转向。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要素同时涵盖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两个方面,并以主体间交往的平等互爱、承认互信与认同互促关系为主要形态。“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作用实现的首因在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交互活动,两者作为主体要素的认知转换是实现基础性效应的必备要件。1.教育者的思维转换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过程中,教育者需要主动转换教学惯性思维,以全局视野把握局部课程。全局视野指向三个方面:一是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置于大中小思政课课程体系中思考理论的衔接问题,明确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各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寻找内容起承的连接点,通过对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逻辑的讲解,降低受教育者对高校思政课的陌生化程度,在源头上增强思政课程的亲和力;二是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置于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中思考理论的输出问题,全面掌握各门思政课程的课程设置,理解各门课程之间的内在关系,通过对高校思政课内涵与价值的整体阐释,更好凸显马克思主义的内在逻辑,提升受教育者对高校思政课的接受度;三是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置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与主渠道的协同体系中思考理论的外化问题,彰显理论性是其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而掌握理论的要务在于指导实践,强化主阵地实践课堂对主渠道理论课堂的外化接引,能够更好地裨益思政课程的有效性。2.受教育者的认识转变在知识体系向信仰体系转化的过程中,注重引导受教育者自觉转换传统刻板认识,在理论学习中满足成长期待。成长期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思想层面,应优先确立对象意识,明确受教育者的思想特点如何、思想倾向怎样、思想障碍在哪里,将导什么与怎么导有机结合。授课对象受生活与学习环境改变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普遍进入到大学时代首个问题叠加期,人生观与价值观的确立又是问题列表中的重要事项,将课程稳态内容精准对接至受教育者的动态思想需求应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因事而化的出发点;二是在情感层面,受教育者“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教育者应关切受教育者的“头脑的激情”也就是情感的建构,有侧重地创设受教育者对思政课程的一般感性认知,从是什么的真理维度与为什么的动机角度,有意识地参与到受教育者对思政课程的情感与意义建构中来,引导、匡正、转变进而树立受教育者对思政课程的价值诉求与理想期许。
(二)课程介体要素的推拓转化“就单个人来说,他的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意志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这一切动力”和“意志的动机”的造就总是需要一定的凭借“物”,也就是某种介体因素。就“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更好实现而言,主体要素“人”的意识形态的交互影响与实践转化,必然需要借由内容、手段和方式相聚合的介体要素。1.强化教学内容横向贯通的系统性“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是高校思政课的起始部分,但“守好一段渠”并不意味着“固守一段渠”。因此,要系统理清高校思政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内容逻辑,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内容介体由固化的单一教材内容辐射至高校思政课整个内容体系中,通过对其他思政课程内容的恰当运用与适切转化,更好呈现思政课程介体的系统价值。如教学内容“发扬中国革命道德”部分,其涉及到形成发展、核心要义与当代价值三个教学重点,解读“形成发展”牵涉到“纲要”课中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史实历程,阐释“核心要义”牵涉到“原理”课中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说明“当代价值”牵涉到“概论”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动实践,对其他课程内容的适当介入,既可以增强学理性与价值性,又可以起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准备与导引作用。2.优化教学方法多样协同的整体性 方法往往受到内容要素的制约,一定的教学方法总是需要与一定的教学重点相适应。“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承担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常识教育向理论教育过渡任务,常识教育以知为主,凸显真理呈现的传授倾向,而理论教育以理为主,应有理论彻底的说服力量。因此,在教育教学方法上也要注意渐进式转变,应着力避免封闭的全知视角、艰涩的理论灌输与夸张的课堂表演,围绕“人的本质”实存,借力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平台,揭示理论的现实意义,确证理论的道义力量。同时,注重综合运用渗透式、陶冶式与体验式等隐性方法,善于借助文学艺术等多种审美样式创设接受情境,并适切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实现理论学习的自觉内化。
作者简介:李瑞奇,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其他
李瑞奇:“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基础性探析
关键词: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
2020年末,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出台了《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20方案”),为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课程教材改革创新提要钩玄。“20方案”在聚焦于把握新时代、推进一体化、突出创新性、增强针对性与注重统筹性的同时,一个较为显著的变化是将“05方案”确定的本科阶段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课名称的转变,彰显着“20方案”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深层聚焦,内在地要求不同阶段的各门课程重新审视所处位域的实然特性及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应然价值。因此,从历史必然、关键意涵与优化策略等方面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基础性展开探讨,对进一步把握思政课的教学规律,发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独特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形成与要件:“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历史必然
“一个定义的意义和它的必然证明只在于它的发展里”,对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内涵与外延的考察,也必然是“从发展过程里产生出来的结果”。“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特有的基础性恰恰隐现在其自身的发展历程与要件构成中,这一历时向度也为探析课程“基础性”研究提供了“何以必要”与“何以可能”的前设条件。
(一)发展历程隐含基础性“我们如果对任何任务,对政治或其他各问题,追溯其原始而明白其发生的端绪,我们就可获得最明朗的认识。”历时考察“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确立过程,从“多门课”到“一类课”、从“一类课”到“一门课”的嬗变,一个最大的趋势是不断聚焦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1.从“多门课”到“一类课”。198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首次在全国高校范围内部署开设“共产主义品德课”。《规定》明确了课程的任务是“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有关人生、理想、道德等方面的问题”,“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人生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这一时期编订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学大纲》(试用本)是最早的“基础”课教材。1986年,在“一五”普法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规定了法律基础课的基本设置和教学内容。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对原有“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等多门课程重新整合,并统称为思想教育课程,成为此后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并称为“两课”的思想品德课的原型。2.从“一类课”到“一门课”。随着199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出台,思想品德课的课程设置逐步完善,具体包括思想道德修养课、法律基础课和逐步纳入特殊专业的职业道德课。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印发,首将“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规定其作为一门本、专科低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目标在于进行基本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基础”课教材自2006年首版使用至今先后历经8轮修订,在保持一贯基础性内容框架的同时,与时俱进地聚焦于培养时代新人的道德修养与法治素养。“20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基础”课课程时代告一段落,更加适应新时代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要求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这一新的课程建设提上日程。
(二)要件构成标示基础性“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纵向回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发展历程,集中反映着从新时期到新时代提升大学生基本道德与法治素养的迫切要求。相较于其他高校思政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在开设对象与课程内容等要件构成上表现出独特的基础性。1.开设对象。自上世纪80年代开设之初提出的“一般以在低年级开两学年为宜”到“05方案”“作为本、专科生低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从新时代“原则上本科生先学习‘基础’课、‘纲要’课”再到“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开设对象仍为本、专科低年级特别是一年级新生,这决定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位域意义上的基础性,既需“承上”,发挥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整体设计、循序渐进中的串联作用;又要“启下”,实现在高校思政课逐步深化、有序衔接中的基础作用。 2.课程内容。从最初“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有关人生、理想、道德等方面”的内容概述到“05方案”“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内容表达,再至新时代“人生选择—理想信念—精神追求—价值禀赋—道德修养—法治素养”的内容安排,“基础”课所涉内容日益凸显与中小学思政课的直观联系。“20方案”课程名称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则进一步鲜明了其与基础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阶段“思想政治”的递进关系,并标示出其在知识建构上所独有的同化与顺应作用。
二、位域与功能:“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关键意涵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独有的发展史为基础性的探讨提供了前提要件,正是课程对象的确定性与课程内容的承接性,要求重新审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应发而未尽发的基础价值,从而推动课程教学由自发向自觉的加速转换。“‘自发因素’实质上无非是自觉性的萌芽状态”,跨入自觉的前提往往是对“萌芽状态”的正视与反思。因此,在实践语境中标示出“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关键意涵是实现自觉的重要依托。
(一)从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体系来看,所处位域凸显基础性纵览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格局,“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既位于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体系的衔接点上,又居于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的起始点上。从空间逻辑来看,其在位域上先在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因此,充分利用其位域优势,在“衔接点”与“起始点”上协同发力,是打通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1.在学校思政课课程体系中的衔接作用在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体系中,“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位域效能应当在继“往”与开“来”两个方面同时作用,这是由教育对象作为“现实中的个人”以及他们所“从事活动”的需要所决定的。继“往”主要是指教育者应对中小学思政课存有基本的认识,整体了解中小学思政课的阶段目标是什么、框架内容有哪些、学生积累怎么样等问题,总体把握思政课“小学阶段重在启蒙道德情感”“初中阶段重在打牢思想基础”“高中阶段重在提升政治素养”“大学阶段重在增强使命担当”这一情、意、理、行螺旋上升的课程目标,避免无意识地割裂中小学思政课与高校思政课,以便在教学过程中形塑学生对一体化思政课的整体印象,更好地实现教授内容与方法的科学接续;开“来”主要是指对教育对象阶段性成长规律的体认,“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处于教育对象向大学生身份转变的前沿,这种转变往往含有蜕变的意蕴,在学习方式、社群交往与人生认知等方面会产生诸多适应性问题。教育者应把握教育对象成长的阶段性心理特征,结合课程内容,专辟绪论课时,有意识地嵌入学生关切的实际问题,如大学意蕴的全面剖析、荣校教育的情感濡养以及修业方法的迁移转变等,以推拓学生对大学这一新的生活场域的客观理解。2.在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中的先导作用“个别部分之所以有其优良的价值,即由于它们对全体的关系。”按照“小学阶段重在开展启蒙性学习”“初中阶段重在开展体验性学习”“高中阶段重在开展常识性学习”“本专科阶段重在开展理论性学习”的课程内容逻辑,实现“理论性学习”内化与外化的筑基使命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优良价值的重要彰显。一方面,充分开发外“表”开课顺序上独有的位域价值,有效实现先“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纲要”课,后“原理”课、“概论”课理论性学习的有序衔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应然承担着讲清楚高校思政课是什么、为什么、怎样学等基本问题的任务,如从对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的整体介绍回答是什么的问题,从对“四个正确认识”的科学阐释回应为什么的问题,从与中小学思政课的关系辨析上回复怎样学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内“里”的理论供给上,“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应自觉标举既有的理论蕴含,为系统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奠基。本科阶段思政课重在“理论性学习”,怎样有效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目标,是课程内容建设的旨趣所系。“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处于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赖的各门高校思政课程的前导部分,有必要结合丰富的内容涉列,凸显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特点,进一步强化基本的理论输出与经典滋养,为高校思政课实现“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的使命筑本夯基。
(二)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整体来看,所具功能彰显基础性如果说前述课程体系是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外在位域上隐而未发的基础性的考察,那么从课程内容出发,探讨其内在功能上所应发挥的基础性作用,则是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功能的应然思考。功能作为一种对象性范畴,虽然是事物固有的属性,但必须在与其他事物相互作用中得到确证。因此,“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应然功能的探讨并不囿于课程内容本身,而是将其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机整体的一个环节,去发掘“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以及“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其中,从高校思政课各门课程间的互文互联出发,“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绪论功能是其题中应有之义;而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统一体内部具有差别的个体,其又先在具有耦合功能。1.内含于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之中的绪论功能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与相对稳定是高校思政课建设的一贯持守,相较于结构性与稳定性而言,各门课程如何在总体上真正实现功能的有机互补,是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建设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在高校思政课中的出场时序与内容安排,实质上规定了其应发而未发的使用价值,即绪论功能。首先,绪论功能体现在为高校思政课正名清本上。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作为高校思政课的要核,本科阶段4门思政课程的通俗简称是长期存在但未得到充分正视的问题。受传统认知惯性的影响,4门思政课程通常被庸俗化地称为“思修”“史纲”“马原”“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有必要开宗明义,在阐明高校思政课要义与价值的过程中,通过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纲要”课、“原理”课与“概论”课各门课程的适切简介,以及对各门课程之间客观存有的理论逻辑与内容逻辑的恰当说明,来纠正“毛概”“毛中特”等具有历史虚无主义色彩的称呼方式,从源头上帮助受教育者树立科学准确的思政课认知。其次,绪论功能表现在为高校思政课夯基固本上。“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承担着开展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教育的基本任务,其中所涉内容与其他高校思政课程存在大量理论交叉。因此,以总体视野固牢教育对象的理论基础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应然选择。如:“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理想信念”相关章节中所涵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前者与“概论”课的主要内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密联系,后者与“原理”课的重要内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及其最终实现”交织呼应。“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共同理想”与“远大理想”相关教学要点处在整个课程体系循序渐进的前阶,应当有意识地从概念、实质与意蕴等方面阐明基本理论,同时适当采用提问存疑的方法,提示教育对象对于进阶理论问题可在“概论”课、“原理”课专题专章的讲解中释疑,以提升高校思政课的系统性、层次感与吸引力。2.致用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全局中的耦合功能耦合引介自物理学领域,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现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耦合功能主要是指其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之间的合力作用。考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全局,近年研究的普遍关切倾向于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应然协同,一定程度上忽略了“05方案”明确提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相结合的实然效应。思政课程的理论引导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养成是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体两翼,“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重点与日常思想教育的工作要点存在着广泛的交叉重叠。首先,“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中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与原则、宪法等重点内容,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教育主题紧密相关。如,《2021年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工作要点》中提出的“抵制防范错误思潮”“开展“四史”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题专项工作,《共青团中央2021年工作要点》中提及的“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工作”“青年大学习行动”等思想引领工作,覆盖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主体教学内容。因此,在规避“主阵地”“主渠道”脱节现象,形成两者实际合力上,其起着重要的先行示范作用,这就要求“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应关注所在高校“主题班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的全年主题设置,主动融入到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顶层设计中,推动理论教学中的要点与日常教育的重点有机结合,达成认识内化与实践外化的相互借力、良性互动。 其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教育对象是处于拔节孕穗关键期的大一年级新生,新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基础性和本源性作用,是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源头工程。“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承负着三个建构的任务:一是建构教育对象对高等教育特性特征的基本认识;二是建构教育对象对高校思政课的总体认知;三是建构教育对象对道德与法治相关理论的具体认同。诸上任务的完成,要求其有机融入新生入学教育的体系之中,借力新生入学问卷测评、职业生涯规划书等较具信度的调研结果,全面了解学生的群体特征、共性问题与朴素期待,提取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鲜活案例,科学考量教育对象的现实需要、精神诉求与接受能力,进而有效克服传统单一的理论层层垒积与逻辑无穷推理,以大量贴近教育对象的典型案例来解析理论,更好消化主干理论观点,致用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体与介体:“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优化策略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必然逻辑与关键意涵标示着课程特有的基础性作用,但“愿望是由激情或思虑来决定的。而直接决定激情或思虑的杠杆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可能是外界的事物,有的可能是精神方面的动机”。“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作用从应然走向实然的杠杆既包括活动于其中有一定预期的人,也牵涉到相关外界事物所发挥合力的程度。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具体呈现,其涉及到教育过程主体、介体、环体等诸多要素。其中,主体要素“人”的认知转换与介体要素“物”的聚合效应是实现基础性作用的关键所在。
(一)课程主体要素的认知转换近年来,理论研究领域已经完成了单子式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向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转向。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要素同时涵盖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两个方面,并以主体间交往的平等互爱、承认互信与认同互促关系为主要形态。“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作用实现的首因在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交互活动,两者作为主体要素的认知转换是实现基础性效应的必备要件。1.教育者的思维转换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过程中,教育者需要主动转换教学惯性思维,以全局视野把握局部课程。全局视野指向三个方面:一是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置于大中小思政课课程体系中思考理论的衔接问题,明确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各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寻找内容起承的连接点,通过对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逻辑的讲解,降低受教育者对高校思政课的陌生化程度,在源头上增强思政课程的亲和力;二是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置于高校思政课课程体系中思考理论的输出问题,全面掌握各门思政课程的课程设置,理解各门课程之间的内在关系,通过对高校思政课内涵与价值的整体阐释,更好凸显马克思主义的内在逻辑,提升受教育者对高校思政课的接受度;三是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置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与主渠道的协同体系中思考理论的外化问题,彰显理论性是其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而掌握理论的要务在于指导实践,强化主阵地实践课堂对主渠道理论课堂的外化接引,能够更好地裨益思政课程的有效性。2.受教育者的认识转变在知识体系向信仰体系转化的过程中,注重引导受教育者自觉转换传统刻板认识,在理论学习中满足成长期待。成长期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思想层面,应优先确立对象意识,明确受教育者的思想特点如何、思想倾向怎样、思想障碍在哪里,将导什么与怎么导有机结合。授课对象受生活与学习环境改变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普遍进入到大学时代首个问题叠加期,人生观与价值观的确立又是问题列表中的重要事项,将课程稳态内容精准对接至受教育者的动态思想需求应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因事而化的出发点;二是在情感层面,受教育者“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教育者应关切受教育者的“头脑的激情”也就是情感的建构,有侧重地创设受教育者对思政课程的一般感性认知,从是什么的真理维度与为什么的动机角度,有意识地参与到受教育者对思政课程的情感与意义建构中来,引导、匡正、转变进而树立受教育者对思政课程的价值诉求与理想期许。
(二)课程介体要素的推拓转化“就单个人来说,他的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意志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这一切动力”和“意志的动机”的造就总是需要一定的凭借“物”,也就是某种介体因素。就“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基础性的更好实现而言,主体要素“人”的意识形态的交互影响与实践转化,必然需要借由内容、手段和方式相聚合的介体要素。1.强化教学内容横向贯通的系统性“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是高校思政课的起始部分,但“守好一段渠”并不意味着“固守一段渠”。因此,要系统理清高校思政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内容逻辑,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内容介体由固化的单一教材内容辐射至高校思政课整个内容体系中,通过对其他思政课程内容的恰当运用与适切转化,更好呈现思政课程介体的系统价值。如教学内容“发扬中国革命道德”部分,其涉及到形成发展、核心要义与当代价值三个教学重点,解读“形成发展”牵涉到“纲要”课中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史实历程,阐释“核心要义”牵涉到“原理”课中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说明“当代价值”牵涉到“概论”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动实践,对其他课程内容的适当介入,既可以增强学理性与价值性,又可以起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准备与导引作用。2.优化教学方法多样协同的整体性 方法往往受到内容要素的制约,一定的教学方法总是需要与一定的教学重点相适应。“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承担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常识教育向理论教育过渡任务,常识教育以知为主,凸显真理呈现的传授倾向,而理论教育以理为主,应有理论彻底的说服力量。因此,在教育教学方法上也要注意渐进式转变,应着力避免封闭的全知视角、艰涩的理论灌输与夸张的课堂表演,围绕“人的本质”实存,借力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平台,揭示理论的现实意义,确证理论的道义力量。同时,注重综合运用渗透式、陶冶式与体验式等隐性方法,善于借助文学艺术等多种审美样式创设接受情境,并适切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实现理论学习的自觉内化。
作者简介:李瑞奇,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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