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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导读》选摘之四:为独立、自由和联合而战

R.毕曼著 刘雁译 壹嘉出版 2019-10-26

译者按:最后选摘的是《美国宪法导读》的第二章,讲述了美国由最初的松散邦联走向制定新宪法、形成联邦制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历程。书中说,赢得独立战争之后,“美国并没有在一夜之间变成一个平等主义的社会。将奴隶作为财产的制度在独立的南部各邦依然牢固。女性,自由黑人以及没有财产的白人男性的完整公民权依然面临着法律障碍。种族敌意以及对西部土地的贪欲,使欧裔美国人继续向美国印第安文化作战。在所有这些意义上,美国革命没能实现独立宣言中对平等的承诺。至少就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所提出的挑战而言,美国革命是一场未完成的革命。”

事实上,这场革命到今天仍在继续,美国距《独立宣言》中的伟大理想仍然有着相当的距离。种族不公、性别不公等各种问题仍然在不时地以这样那样的方式爆发,同时,平权运动和过度的“政治正确”也造成其他种族的人们对所谓“逆向歧视”的反弹,这种情绪的广泛存在与川普的上台不无关系。所有这一切说明,要实现“人人生而平等”的美好理想,仍然是“道阻且长”;民主、自由不是一个静止的状态,而是一个行进的过程;世界上没有完美的、能解决一切问题的制度,我们要做的,是不断地为新问题寻找解决方案,同时也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因为,Freedom is not free. 


注:因为独立前的十三个殖民地事实上是十三个国家,因此译文中以“邦”称之。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之后改称为“州”。


第二章  

     为独立,自由和联合而战:

邦联制下的政府

     

      杰弗逊的宣言(指独立宣言)是一篇勇敢的,激动人心的檄文。但它有什么样的现实意义?美国人要以什么方法来实现他们所宣告的独立?以及,同样重要的是,他们要怎样来实践作为独立的基本理念的那些崇高理想?杰弗逊和他的同僚们为自己设定的是高不可攀的任务:不仅要与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作战以赢得独立,还要保证忠实于那些激励他们做出历史性的决定、寻求独立的道义原则。最高不可攀的一个难题,一个在独立后还要花费数十年的时间来实现的目标,就是使独立后的美国各邦在社会上,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规划,都能与杰弗逊在宣言的前言中所阐明的思想相一致:“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些充满希望的文字成为激励后代美国人的强大动力,但直到今天,人们对它们的确切含义仍然有巨大的争论。


自由女神左手中的,正是签署于1776年7月4日的文件——《独立宣言》


      自从殖民地建立以来,美国人为实现对平等和“追求幸福”的承诺,已经有了相当的进步。1630年,新建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一批最早的定居者搭乘阿尔贝拉号帆船踏上美洲之旅,总督约翰·文斯诺普向他们发表演讲,说道: “万能的上帝以他神圣而智慧的旨意,为人世间做出了这一永久的安排,有的人富裕,有的人贫穷,有的人拥有显要的权力和地位,其他人卑微服从。”在文斯诺普眼中,不平等不仅仅是人类的自然状态,而且是神圣的天意的安排。从1630到1776年间发生了多少事情,才使得等级制度下的社会秩序有所崩坏。欧洲启蒙运动思想和美洲无边的土地所提供的经济机会的共同影响,为英格兰的美洲属地带来了极大的繁荣,自由,以及远超任何最初的美洲殖民者所能想象的个人独立。然而在很多领域里——非洲奴隶制度;欧洲人与美洲印第安人的关系;女性的法定从属地位;以及即使在白人之中也存在的重大的社会和法律上的区别待遇——1776年的美洲人也还刚刚开始意识到杰弗逊那些崇高的言辞的逻辑必然性。

      托马斯·潘恩促使美国人做出了独立的决定,他主张:

 

       我们有能力开始重新建设世界。自从洪荒以来还没有发生过像目前这样的情况。一个新世界的诞生为期不远了,也许像全欧洲人口那样众多的一代新人将从几个月的事件中获取他们应得的一份自由。(引自《潘恩选集》,马清槐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潘恩的《常识》对美国的独立影响重大。华盛顿曾让他的士兵们在战场上小声朗读这本书,以鼓舞士气。图为1776年版《常识》。


  “开始重新建设世界”,以崭新的政府形式,以及自由的习性,让自由的原则铺展到全美——这是多么不平凡的机会!这些前英国殖民地开始作为独立国家建立政府的时候,也便向这个方向迈出了试探性的几步。也许最直接、最革命性的变化在于美国人看待自己的方式。约翰·亚当斯观察围绕独立所发生的事件时,这样评论道:

 

        我们所看到的变化难道不激动人心吗?就在两年以前,有任何一个人会相信有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吗: 十三个小小的邦国改变了他们的偏见、情感与态度,使得每一个都成为一个完全的共和国⋯⋯?偶像崇拜,君主,以及对于贵族之骄傲的臣服,所有这些从来不曾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在如此多的头脑中被如此彻底地根除。

 

  似乎只是转瞬之间,美国人彻底抛弃了他们过去唯一的共同身份——英国国王的臣民——转而拥抱一个新的身份:“公民”。如同一位南卡罗莱纳的内科医生大卫·拉姆塞所分析,“从臣民到公民”的变化是巨大的:“臣民们仰仗他们的主人,而公民则是平等的,没有人有在等级上高于他人的权利。每一位自由国家的公民,既是天然地也是宪法赋予地,拥有与其他人同样的自主权。”


《独立宣言》签字,此画悬挂在白宫

 

        “既是天然地也是宪法赋予地”——然而,什么是宪法?美国人在随后与英国国王和议会的战斗中逐渐意识到一个关键性的重要事情,即英国宪法——一部由颁布的法令、早先的案例以及习惯所组成的不成文大杂烩——不足以保护人民的自由。作为开始创建自己的政府的新独立的美洲国家,他们意识到,一部清晰界定所赋予政府的权力以及所有公民所享受的基本权利的成文宪法,乃是保护自由、促进公共利益的唯一保证。

        起草各邦的革命性宪法的政治领袖们大多出身于特权阶层,内心仍然残留着对于传统秩序的情感,然而他们向前迈出了大步,接受了潘恩“开始重新建设世界”的乐观说法中所包含的承诺。大多数邦在他们的新宪法中都加入了《权利法案》,特别阐明了杰弗逊在《独立宣言》中所称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些邦通过了法律,使得自由白人男性的投票更为简单。不过大多数仍然对投票保留着财产上的要求。出于对君主暴政的威胁的仍然鲜活的记忆,大多数邦的宪法弱化了行政分支,而加强了下议院的权力,这是政府三个分支中权力直接来源于民众的一支。随着各邦立法机构的扩张,大多数邦增加了在立法机构中服务的代表人数。而立法机构中服务者的特点也开始变化;尽管公共服务的高层位置中的大部分仍然为富贵者保留着,拥有中等财产和社会地位而被选入公共职位的也越来越普遍。

       不过,美国并没有在一夜之间变成一个平等主义的社会。将奴隶作为财产的制度在独立的南部各邦依然牢固。女性,自由黑人以及没有财产的白人男性的完整公民权依然面临着法律障碍。种族敌意以及对西部土地的贪欲,使得欧裔美国人继续向美国印第安文化作战。在所有这些意义上,美国革命没能实现独立宣言中对平等的承诺。至少就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所提出的挑战而言,美国革命是一场未完成的革命。



托马斯·潘恩像


        整个美国历史中,美国一直在为实现《独立宣言》对民主、平等和自由的承诺而战,不过为独立而战也带来了另一种挑战:美国人要如何将各邦组成一个联合体?要回答这一基本问题,美国人面临着一个棘手的两难困境。一方面,导致美国革命的一个核心原因是对一个远在千里之外,将其意愿强加于美国人头上的过分中央集权的政府的合理恐惧。自然,反对英国人统治的独立战争的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就是,有必要让政府小而弱,以及,最重要的是,要让政府实体靠近人民,使得政治权力的执行者能得到密切监视。然而,十三个殖民地原先各自与伦敦的皇家政府之间的紧密的纽带和热忱的关联,要远远超过它们彼此之间。要赢得这场与世界上最不可战胜的军事力量的战争,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各州为一个共同理由而合作。宣告独立是一回事,获得独立则是另一回事。要取得革命的军事胜利要求调动所有殖民地的军队;革命中的战斗跨越各邦界限;并且,最重要的是,战争财政要求美国人做出一定程度的牺牲,不是以各邦自己的名义,而是以“邦联”的名义,而这远远超出英国人曾经要求它们做出的任何牺牲。美洲的这些前英国殖民地从不习惯于任何形式的联合,事实上它们通常互不了解,彼此满怀狐疑,它们如何才能将本地自治的愿望与环境巨变所带来的需求协调起来?

        美国爱国领袖们清楚,想要成就独立,某种形式的中央政府是必须的。事实上,在第二次大陆会议上,理查德·亨利·李于1776年6月7日提交的独立提案中,第一次清楚说明了要实现独立,殖民地间的联合是必要的。但是要采取哪种形式的联合?

       早在1776年6月11日,在《独立宣言》被批准之前,人们就开始考虑联合的大致轮廓了。当时大陆会议任命了一个委员会来起草“邦联计划”,宾夕法尼亚的约翰·迪金森担任主席。迪金森的计划初稿很是大胆。它承认新成立的各邦应该对它们“目前的法律,习惯,权利,特权和专有管辖权”有完全的控制,但是接着又补充了一个限制性条款,即各邦立法权(law-making powers)“不得与本邦联条款相冲突”。同等重要的是,迪金森的草案还赋予了拟议中的邦联政府解决各前殖民地之间“所有争端和分歧”的独有权力。还有最有争议的一条,草案给了邦联政府对革命期间所获得西部土地的处置相关的一切的决定权。


约翰·迪金森被称为“美国革命的笔杆子”,他起草了独立前致英王乔治三世的大部分信件,也是美国第一部宪法《邦联条例》的执笔人


       1776年7月至1777年10月间,对迪金森的邦联条例的争零零星星地展开。代表担心自己所在州放弃权力过多,迪金森所赋予中央政府的许多权力又被他们纷纷剥除,最后的结果是,《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不像一部正规的宪法,而像十三个独立邦国之间的和平条约。它差不多就是一个“友好联盟”,其中“每个邦都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以及未在大陆会议上由此邦联宪法授予联邦的所有权力,管辖权和权利。”尽管它给予拟议中的中央政府巨大的责任——为各邦提供“共同防御,对自由的保障以及共同的一般的福利”——它却拒绝给予要执行这些职责所必需的大部分权力。邦联政府没有收税权,为了支持战争所需,它只能“请求”独立各邦的自愿捐献。它没有管理各邦贸易的权力——这一忽略导致各邦行事更像是不同的国家之间吵闹不休,而不像是一个国家之中的不同成员。邦联条例也没能确定一位有能力为新政府带来活力和主持工作的首席行政官员。作为政府中唯一一个功能性分支,大陆会议代表们只听命于各自邦的立法机构,其后果之一就是,大家都各扫门前雪,国会经常连续几周甚至几个月都不开会。

       邦联条例提案于1777年1月送交各邦立法机构表决;又花了三年半的时间,到1781年3月,提案才获得所需要的十三个邦的一致通过——然而,这不过再一次证明,各邦满怀戒备地保护自己的主权,狂热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不惜以正在成形的整个国家的利益为代价的。

      与此同时,大陆军的总指挥官,大陆会议的民间领袖乔治·华盛顿将军,在作战的同时,也试图建立起一个无需正式批准的政府构架的非正式的联盟,以将各邦整合在一起。与大不列颠作战并赢得战争,这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任务,而这支部队只能仰赖于去请求各邦的人力、物资和财政贡献,这使得华盛顿将军的任务更加艰难。战争早些年的成功,部分归功于华盛顿的领导,同样归功于他手下英勇的、富于自我牺牲的将士,即便他们的服役期已满,他们也自愿留下,继续作战。战争还得益于英国军队的缺乏决断,这支部队困扰于跨越大西洋的漫长的供应线,以及国内犹豫不决的政府部门,其一方面希望扑殖民地的反抗,另一方面又不情愿将整个陆海军力量全数压上,那本是能够迫使殖民地屈从的。

 


约克敦包围战中,第二支英国部队向华盛顿领导的法军与大陆军的联合部队投降,决定了独立战争的最后结果。


美利坚的投身于自由和独立是与1776年间的乌托邦理想主义浪潮相伴而来的, 各邦政府热情洋溢地承诺要为共同事业做贡献。但是当1776年的理想主义撞上现实中血淋淋的持久战争,大陆政府官员们发现要说服各邦承担自己的责任变得越来越困难。

美利坚最终的胜利看起来简直像个奇迹。英国于178110月在弗吉尼亚的约克敦投降。对于这一胜利,除了美国军队的英勇作战,做出同等贡献的还有法国及时的军事援助和英国的迟疑不决。但即使在取得胜利、邦联条例之下的美利坚联盟获得了所有十三个邦的正式批准之后,维持这一脆弱联盟的任务仍然难以成就。由于独立战争的缘故,新的大陆政府累积了向个人和外国借的大量债务,这使得这一任务更形艰难。一旦战争结束,重返和平,各邦政府就更无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帮助大陆政府兑现其义务。到17851786年,法国和荷兰提出偿还欠款的要求,年轻的美利坚共和国的财政状况越发岌岌可危。

中央政府的弱小并不是唯一的问题。1787年去往费城开会的人们认为各邦的革命宪法也有着严重缺陷。各邦宪法是一种高尚的实验,事实上它们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但是在很多人看来,它们给予了由大众选举的立法机构过多的权力,其代价则是政府行政分支的弱化。立法机构的许多人所致力的工作尽管很受选民欢迎,但却削弱了年轻的共和国的财政稳定性,并且,在一些情况下也破坏了公共秩序。

1786年,马萨诸塞西部的一些不满的农夫为反抗马萨诸塞州政府的政策,拿起武器,揭竿而起,其中包括丹尼尔·谢司——这场叛乱后来就以他的名字命名。这引发了对于州政府的弱小和不负责任的担忧。尽管谢司叛乱很快就被平定,来自弗吉尼亚的詹姆斯·麦迪逊和乔治·华盛顿等人却忧心忡忡,当他们看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纽带开始被撕裂,而了无生气的大陆会议手中无权,貌似对一切都无能为力,他们的担心变成了绝望。在收到他的朋友和邻居亨利·李的一封信,要求他运用他的“影响力”来矫治这个国家时,华盛顿将军爆发了:“你说到,我的好先生,运用影响力.......影响力可不是政府.......应该给政府套上缰绳,让一只沉着稳定的手来驾驭它,每一次对宪法的违背都应受到责罚;如果有缺陷,就修补它,但不要让它存在却又遭受践踏。”


1786年,因为马萨诸塞州对农民的漠视以及乱收人头税,谢司领导农民起兵反抗。谢司叛乱引起人们对于过于弱小的政府的担忧,直接导致了次年修宪会议的召开和1789年宪法的诞生——这就是一直沿用至今的美国宪法。


       那个时候,大多数美国人都忙着自己的事情,顾不上担心大陆政府的脆弱或者马萨诸塞一次不成功的农民起义;但对于担心美国命运——不是作为多个国家的松散联合,而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命运的人来说,事情的动向让他们深深地忧虑。1776年,大多数美国人相信,对于自由的最大威胁是一个遥远的中央集权的政府的高于一切的权力。但对于那些幕后为一部新宪法操心费力的人来说,打一场漫长的、耗资巨大的战争并在国内保证和平与公共秩序,这一挑战给了他们希望和恐惧——他们逐渐相信,大陆政府的“缺乏活力”是对于自由的同等威胁。当他们准备再次在宾夕法尼亚议会大厦开会——也就是他们1776年宣布独立的同一幢大厦——他们在心理上已经为启动美国政府的第二次革命做好了准备。

(题图:1789年4月30日,乔治·华盛顿在纽约联邦大厦宣誓就职。联邦大厦位于华尔街26号,与纽约证券交易所隔街相望。这座建筑曾是合众国第一届国会、最高法院和行政分支所在地。画面背景中可见华尔街尽头的三一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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