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榆林检察这样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榆林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安排部署,开展了“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切实做到寻访、办案、体悟融合推进、知行合一,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以“学党史”凝聚“奋进力” ,近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省级媒体驻榆记者站及市电视台、榆林日报社等多家媒体应邀出席,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科、第五检察部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用心寻访,为专项活动行稳行远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精心组织,全体动员。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榆林市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由检察长胡立平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理思路、定方案、明措施,建立起全体干警齐动员、全市检察一盘棋、“四大检察”同发力的工作格局。二是主动对接,摸清家底。为夯实保护根基,全市两级院积极与党史研究室、文旅局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对接,扎实开展摸底工作。经统计,榆林市共有革命遗址369处,正式列入《陕西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的革命文物168处,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联系文旅局、文物所等职能部门,对革命旧址保护是否存在遗漏、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寻访排查。截至目前,共寻访革命旧址317处,寻访人次为1010人,覆盖两级院各个部门。同时,每寻访一处,都做到建档立卡编号,为后续做好革命文物司法保护的调研、回访、总结工作形成完备的一手资料。
精心办案,为专项活动走深走实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充分发挥检察制度优势,督促协同多部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共治效能。如清涧县院、子洲县院与史志办、文旅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作机制,携手开展专项活动;米脂县院将专项活动同县委县政府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相结合,推动形成保护新格局。二是依法履职,督促整改。重点围绕未依法划定公布革命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8大类26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截至目前,共发现对革命文物疏于管理、保护不利等案件线索75件,磋商27件,立案5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5件,其中46件已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全面保护,定期回访。深入开展革命旧址的认定和定级工作,如定边县院在调查走访和充分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办理了督促保护长征革命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寻保传”典型案例),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多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将辖区内4处尚未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6处未认定文物等级的革命旧址推动认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截至目前,榆林市两级院共推动4处革命旧址被认定为革命文物,推动18处革命文物确定等级。同时重视整改后的监督跟进和定期回访,如米脂县院将专项活动同公益诉讼“回头看”结合,确保革命旧址修缮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悉心体悟,为专项活动见行见效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
来源:市院第五检察部
文字:李元元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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