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听!榆检人这样说(二十八)
编者按
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连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畅谈学习心得体会,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的学习感悟吧~
李嘉煜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
政治部副主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制定了重要的路线图和行动计划,充分体现党中央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坚强决心。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七个聚焦”、14个方面的改革任务、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为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着力点,让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了改革路径和工作任务。
作为基层检察院的一名政工干警,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深化学习领会。深刻学习领会全会的实质内涵,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要求,深化学习成果、巩固学习成效,增强思想理论基础。
强化政治引领。结合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抓深抓实政治理论学习,注重党的政策理论学习的连续性、系统性,提高理论武装水平,不断淬炼忠诚担当、干事创业的信念追求。
优化履职担当。深耕本职工作,对宣传、人事、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深入剖析、调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改进履职方式方法,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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