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最高法院上周五(1月12日)表示,将听取一桩涉及中国维生素C生产商的价格垄断案,以决定美国法官是否必须听从中国政府的法律意见书。
这桩案件引发了微妙的政治、经济和法律问题,即美国法院应如何对待自称在外国政府指令下行动的外国公司。它要求最高法院考虑法官应如何看待外国政府对其国家法律的解释。
上述始于2005年的案件主要是由维生素C采购商提起的,原告包括一家得州动物饲料公司和一家新泽西州维生素分销商。原告指控中国维生素C生产商合谋操纵在美国的价格和供应。
中国公司并未否认上述指控,但称他们的做法是按照中国监管部门的规定,这些规定直接针对维生素C的出口定价。
中国商务部前所未有地参与进来,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敦促法院驳回诉讼。中国政府称,这些公司是按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要求这样做的,称诉讼是对中国行业政策的不当干涉。
一位布鲁克林法官称,中国政府在诉讼期间对其法律的解释与其他有关中国监管规定的证据不符,此外,有证据显示维生素C生产商的行为并非政府强制性要求。
2013年,一个布鲁克林陪审团认为这些公司应承担责任,法官判决公司赔偿损失1.47亿美元。
不过,2016年纽约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支持中国公司的请求,严重依据中国政府提交的意见书推翻了之前的判决。
上诉法院在驳回诉讼时写道,在这些情况下不顺从意见书,是对外国政府解读其本国法律这一传统的不尊重和违背,法院希望美国政府在类似案件中能够获得外国法院同样的尊重和对待。
最高法院将对判决进行审理。
特朗普政府敦促最高法院审理此案,称上诉法院对中国提交的意见书过于顺从。
此案被告为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Hebei Welcome Pharmaceutical Co.)及关联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North China Pharmaceutical Group Corp.)。这两家公司请求法官驳回此案,称之前驳回诉讼的判决是正确的。
特朗普看来最近是对中国公司频频出手打压,如此下去,中美贸易战的战火已经被点燃,大战可能将会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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