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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镇要有新“活”法
一条老街,穿越时光,可联通古今。一座古镇,斗转星移,传承的是祖辈对今人的历史馈赠。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充分挖掘具有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古镇、古村落、古建筑、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的保护力度。”
对乡村物质文化遗迹的保护,是习近平总书记多年来的坚持。在山西平遥古城,他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在拥有400多年历史的古村落——河南省新县田铺大塆,他殷切叮嘱,发展乡村旅游不要搞大拆大建,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在洱海之畔的白族传统村落云南省大理市古生村,他深情寄语,要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时时放心不下,多番谆谆教导,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既饱含大国领袖对传统农耕文化的深厚情感,又是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的具有前瞻性和系统性的战略考量。
古村镇古建筑等有形的乡土文化关系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文明史主体的传承发展。古老的农耕文明,泽被当下,启迪未来,我们要在保护中传承,在“活态”中发展。在古村镇的新“活”法中,让文化赓续生生不息、乡愁古韵延绵不断,共同守住和建设我们的精神家园。
作者:郭少雅
主办:农民日报评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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