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样本处置流程
规范阳性样本处置流程
一
(一)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数据统计专班,数据统计专班立即通知阳性结果处置专班,由其开展以下五项工作:一是通知120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找到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四是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五是通知疾控部门开展后续的流调溯源、密接排查和社区封控等工作。上述部门通知不分先后。
(二)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各市成立应急采样小分队,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小区)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所涉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混采阳性单采复核要求鼻咽、口咽双采单检。单采复核样本采取首检负责制,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采检测阳性处置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详见下图)。
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
二
(一)加强采样质控。核酸采样督导组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巡回指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操作、个人防护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关工作,指导各采样点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加强已采集样本的保存管理,确保采样工作高质高效。
(二)加强检测质控。核酸检测督导组建立蹲点督导机制,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对各检测机构进行点对点蹲点督导。实验室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保障检测质量。首次采用20合1混采检测的地方,要按照《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加强培训和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和人员准入要求,制定实验室标准化流程,严防实验室污染和实验室内交叉感染。
规范人员等相关管理
三
(一)规范人员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各地应按照《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等规定,按要求进行实验室备案,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范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医务人员及其他非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区域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应用培训。采样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防护要求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执行。当地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参与核酸采样、检测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各地应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医废处置专班要及时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转运采样点和核酸检测机构的医疗废物。核酸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要当日清运;核酸检测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暂存条件允许时,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产生量激增无法安全暂存时,要当日清运。核酸检测机构应根据暂存场所、医疗废物贮存情况,与收运单位预约清运时间,清运应避免大风、雷雨天气。收运单位要优化运输车辆调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做好医疗废物清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