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千万要注意这个细节!一不小心就吃了“没文化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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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人脸识别一定要穿上衣服#话题火上热搜!
不穿衣服人脸识别被看光光?
网友质疑平台侵权
近日,某教育博主发微博提醒,大家使用App人脸识别功能时,一定要穿衣服!因为“摄像头采集的不仅仅是被识别者人脸部分”。
该博主表示,有从事后台审核的朋友告诉他,工作中在进行人脸识别审核时,经常会看到很多人在洗澡、和另一半拥抱、没穿衣服等各种“奇奇怪怪”的场景。
▲ 人脸识别前后端对比图
▲ 热搜下的“社死”评论
许多网友提出了解决方案,建议【在识别的下方用字提醒一下人们:人脸识别系统后台人工审核时,可以看到摄像头全景】
▲ 热搜下的网友讨论
专家:摄像头拍到画面全入镜是常识
用户应有风险意识
“人脸识别上传的图像不仅仅包括人脸部分,而是摄像头视野内的全部区域,这是常识。”
某人脸识别头部企业的专业人士称,热搜中App的人脸识别技术提供商可能是人脸识别技术的中小型企业。因为,现在提供人脸识别技术的头部企业和大企业采用的都是隐私计算技术,只会向客户提供脱敏特征码用于比对,不会将图像给送到后台,大公司的App不太可能会出现此类情况。
“目前相关法规也有出台,在一些行业规范里,已对加密传输做出明确要求。一般而言,大公司、银行、政府、公安等在人脸识别的应用上会规范一些。”
对于上述问题,专业人士表示,后台人工审核时能看到图像的情况“极有可能不合规”。同时他提到,人工智能目前对于数据接口尚未出台标准,建议“国家尽快把区域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体系通路建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 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 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法规对企业有制约作用,但不能保证整个流程中没有人违规。从技术角度来说,人脸识别的图像被其他人看到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对于公众来说,明白风险并尽量避免此类风险,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小编认为,不管怎样,咱们普通人作为经常被人脸识别的一方,应当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平时一定要多注意!来源:广东普法以上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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