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警制服抱娃女子致孩子被摔,涉事民警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来源:小警之家
今天中午,一段小视频在所有微信群和朋友圈同时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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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时07分,事发地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发布了新闻通稿:
2017年9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九杜路涞坊路附近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违停女性车主暴力阻挠,民警在控制该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儿童倒地。目前,警方已将该女子与儿童送医检查。此事发生后,松江警方高度重视,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
让我们看看网民怎么说的吧
警察的行为确实不合适,调查结果可能违规违纪,但妇女企图抱着年幼的孩子当挡箭牌,暴力阻挠警察执法就又对了?坚决支持有关部门对民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但对违法女性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也依法处罚,不要因为舆论,纵容违法行为。
最后,网上盛传的所谓“闸北分局”的警情通报是假的,上海根本没有闸北分局,请各位战友不要再在网上传播。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请在现场必须绝对服从警察,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对抗警察的借口。即使警察执法有瑕疵或者错误也不能成为对抗警察的借口。
“坏人脸上没有刻字”,警察归根结底也是普通人,警察不可能每次都准确地瞬间分辨出善恶,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难免会出现瑕疵或者错误,但这并不能成为个人对抗警察的借口。警察行使的是公共权力,保护的是公共利益。
警察执法具有效力先定性。所谓效力先定,是指警察的执法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认为警察执法有瑕疵或错误可以事后投诉、检举、复议、控告、信访、诉讼等救济程序,而不是在现场抗拒警察执法。当广大人民群众懂得警察执法权不可侵犯之时,便是警民关系真正和谐之时。
期待对双方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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