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安大部制改革进展!关系到每一个民警!
来源:小警之家
基层民警加班加点,群众却反映“见警率不高”;部门分工过细,管理职能交叉,警务运转效能有待提高;一线警力不足,基层民警疲于应对……这些问题困扰着基层公安机关。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中,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大部门制改革,这些问题正在逐步破解。
江西·吉安·永丰
江西吉安永丰县公安局将25个内设机构整合成了“机关五大中心”,即侦查实战中心、社会防控中心、大保障中心、大监管中心、大服务中心,每个中心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统筹协调该中心工作。
该局将21个派出所划定为“五大片区”,每个片区设一名指挥长,可随时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用片区内所有警力资源。通过大部制改革,该局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盘活警务资源,着力构建“扁平指挥、压缩层级、合成作战、务求实效”的基层综合警务机制。
江苏·泰州
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有183名民警,机关民警和基层民警人数分别为97人和86人,占比为53%和47%,警力呈严重倒挂结构。
为了解决这一“根子”问题,在不动体制、不减少干部职数的前提下,泰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按照“同类合并、横向联动”原则,将分局的17个内设机构整合成“三队两室”:“三队”即案件侦办队、治安防控队和维稳服务队,“两室”即指挥保障室和政工监察室。改革后,分局综合管理机构警力只有10人;派出所警力从86人升至108人,占分局警力比大幅上升。此外,在改革启动的当年,案件侦办队就承担了60%以上的打处任务。派出所压力减轻后,工作重心也回归到了基层基础工作上。
浙江·嘉兴·南湖
在前期内涵式发展盘活警力资源的基础上,浙江嘉兴市南湖公安对职能、机构、警力进行重组,32个内设机构被重新整合为4个综合部门、4个执法勤务部门等,形成“8+X”体系。
成立了刑事犯罪侦查中心,将原先分散的刑侦、经侦、禁毒、网安、刑事科学技术、食药环等部门进行彻底重构,大侦查的框架下设‘四室八队’,除综合管理室承担综合性事务外,情报信息队、专业研判室、刑事科学技术室、网络安全监察队负责后台专业支撑,大要案队、经侦队、禁毒队、打黑除恶队、食药环侦队专司行动,案审队负责逮捕后案件的审查深挖,重大犯罪预警室承担刑侦部门社会管理事务,形成‘研判、行动、办案、预警’四大专业分工板块,各环节一环紧扣一环,真正实现了流水作业、流程控制,警力调配更加集约、动态。”
四川·自贡
四川自贡市高新分局为省公安厅“警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在机构设置上,按照“三中心、五大队、四个派出所”的模式,将分局机关原有的13个部门整合为8大部门;将原有的6个派出所整合为4个派出所。
同时,以推进机关实战化建设为导向,严控大部门层级,原则上实行两级组织架构,让中层干部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充实实战警力,提升实战效能。在警力配置上,按照“保职级、留待遇”的原则,分局党委对31名部门领导和55名民警进行合理调配和安置。全体中层干部和民警以分局新任命职务或新调整岗位履职开展工作,新任命干部原职务、职级、待遇保持不变。部门机构和人员整合后,由新成立部门领导对新合并或新调整人员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统一调配开展工作。同时,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将辖区42个社区24个自然村整合划分为21个警务区,按照1+1+N的模式配齐配强社区民警和辅警,使从事社区警务工作的警力从原来的28名增加到了42名,增加了50%,进一步释放警力于基层,做实基层基础工作。
江西·抚州
江西抚州市公安局打破原有的警种设置,将现有的34个内设机构整合成情报指挥部、侦查实战部、治安防控部、执法规范部、交通管理部、行政服务部、科技信息部、综合管理部8个部,县级公安局对应组建8个部,派出所实行警务合成中心+社区警务、治安管理、警务接待等“1+X”警务模式。市局、县局、派出所通过信息平台纵向贯通、一体运行,实现工作流、业务流、信息流高度融合共享,警务运行有序高效。8个部实行部门主任负责制,由一名局领导统筹指挥,实行整合机构、整合警力、整合装备;统一领导、统一保障、统一考核;共享资源、共享手段、共享线索的“三整合、三统一、三共享”机制,压缩指挥层级,提升警务效能。
辽宁·鞍山
鞍山市局构建“4+10”模式,将原市局机关11个部门整合成“四大部”,即警令部、政治部、后装部、监督部;将原27个警种整合成“十大警种”,即4局6支队:国保反恐局、刑侦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局、交管局、经侦支队、治安支队、技侦支队、巡特警支队、监所支队、法制支队。
四个主城区分局构建“2+9+派出所”模式,下设警令保障室、政工监督室“2”个综合部门,国保大队、刑侦大队、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交管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技侦大队、巡特警大队、法制大队“9”个实战部门和派出所。
城区户籍派出所构建“三队一室”模式,下设社区队、案件队、交巡队和勤务指挥室。
大部制改革调整,市局机关和警种共下沉警力1000名,占原有警力的40%以上,城区分局警力增加59.4%,占总警力的64.1%;派出所有警力增加50.9%,警力的36.8%使警力配置由原来的“头重、腿细、肚子大”变为现在的“头小、腿壮、腰杆硬”,基层缺血、警力下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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