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执法人员蒙冤终于昭雪,我们不禁要问:究竟谁在滥用职权?
来源:瓜尔佳
2016年7月,内蒙古公安掀起整治治安秩序的“震慑8号”统一行动。
这天是5日凌晨1点40分,郭某某乘坐一辆出租车由达旗去往包头。出租车途经黄河大桥检查站时,郭某某对执法人员的检查很是不满,他嘴巴拉叽地骂着警察,几个执法人员叫停该车,请郭某某下车说说为啥骂人。
这个郭某某不但不下车,还把车门锁死,掏出电话,拨打110,声称:“警察打人啦!”
随后督察来了,郭某被告知要去检查站接受调查。当出租车准备掉头返回检查站的时候,自知理亏的郭某某猛然下车,沿着桥向北跑去。
这下子把执法人员搞懵了,他们随后到桥上寻找,最后在桥下发现这个郭某某躺在地面,马上送医,但其不治身亡。
这事儿发生后,检察院马上介入。不问青红皂白地先后对执法人员张某强、薛某和李某以及检查站负责人杜某某四人立案侦查,并相继提起公诉。
经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李某、张某强、薛某的行为与郭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四人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杜某某犯玩忽职守罪的罪名不能成立;指控李某和张某强、薛某犯滥用职权罪的罪名不能成立。
最后,宣告4人无罪!
咱不是像着这4个执法人员,从上面经过庭审所调查的事情经过看,根本找不到4名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的地方。依法进行检查,依法进行盘问,怎么就滥用职权了呢?发现郭某某倒在地上,马上打120,把其送到医院及时抢救,怎么玩忽职守了呢?
这个连平民百姓都能看明白的事儿,这些检察官们看不明白。也许他们是揣着明白装着糊涂,也许他们根本就不懂得法律,但却在那个公诉人的位置上。
听说最近检察院要进行司法改革实行员额制,就是说只有少部分人才能继续当检察官,剩下的去搞行政,搞党务,如果这些办错案的检察官们继续在检察官的位置上代表国家公诉,我的天!我的天!
从去年7月至今年9月,四名执法人员或许在看守所度过了漫长的14个月。如果他们的罪名成立,面临的是开除公职和刑罚,还好亏得有主持正义的人民法院。如果他们被宣告无罪,就要牵扯到国家赔偿,还要用纳税人的钱来补偿他们的损失。更加重要的是,他们在被关押、被调查期间失去了人生最珍贵的自由,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摧残,这个检察院里的这几个检察官真的无法无天!
近年来,国内出现多起冤假错案,诸如河南的赵作海案、浙江的张氏叔侄案、内蒙古的胡格等等,这些都和检察机关不认真履行职责有很大关系,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司法权威。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谁在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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