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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专访 | 孝感14岁受害女孩:妈妈,是我们错了吗?

小铜人 同人法律 2022-07-06
2018年3月30日,在湖北孝感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恶性伤人事件。3个月后,受害少女的妈妈邓女士在微博曝光了这起人祸,希望能得到帮助。

未满14岁的初中男孩,我们往往为其贴上“叛逆”、“顽皮”、“闹腾”的标签,却未曾想过“罪恶”也是备选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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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家!”


在邓女士的描述中,女儿小琪(化名)是一个活泼懂事、认真善良、品学兼优的“别人家的孩子”。


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邓女士都给了小琪很大的自由,小琪也都给出了一份让妈妈和自己都满意的答卷。



过年时的压岁钱,邓女士都交给小琪自己保管。而小琪也不会乱花钱,而是存起来用作学费和自己的生活费。平时每天也不会带超过十块钱的零花钱。


看着渐渐长大、样貌等各方面都十分出众的女儿,邓女士心里也曾隐隐地担心,并常常嘱咐女儿注意自己的安全,万一真的遇到危险,“生命更重要”。


邓女士一家主要经济来源是其丈夫在外打工的收入,并不算富裕,在原本的家中,小琪没有自己单独的房间。


大约两年前,邓女士一家得到了位于孝感当地某小区的一套三室一厅住房,并由邓女士和女儿小琪共同监督,花费了很多心血,装修成母女俩喜欢的样子。



正因如此,搬到新家后,小琪看着属于自己的房间:粉色的墙壁、白色的家具、堆成小山的玩偶……一切都是小姑娘们梦想中的样子,而且有了独立空间的她也不用再担心做作业会被打扰,小琪满心的欢喜,忍不住告诉邓女士:“妈妈,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家!”


但令人猝不及防的是,这场震惊众人的恶性事件发生的场所,就在小琪家的楼下。


“妈妈,我不要!我不要回家!”


3月30日,小琪如往常一般,放学后直接返回家中。在等电梯的过程中(黄某事先进入电梯,并将电梯按到了18楼),她看到出现在安全门内的现居同一小区的小学同学黄某和黄某手上的刀。


在被黄某挟持着上楼梯的过程中,小琪还怀抱着一丝侥幸,认为黄某只是吓唬,并不会真正地伤害到自己。


但接下来发生在自家楼下的一间空置房内的事情让小琪充满了恐惧。


黄某事先翻窗打开了四楼一户空置房间的大门,并用刀具将小琪胁迫至此,要求其交出钱财、脱光衣物,并在期间用刀捅伤小琪的脖子、侧腰、大腿,流出来的血浸湿了小琪的头发也染红了垫在身下的瓦楞纸板。



水果刀、双刃刀、手工刀的刀片和做十字绣的剪刀……小琪忍受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并不断试图自救——她先后提出让黄某随她回家拿钱,或将钥匙交给黄某让其自行去家中取钱,最终只能假装晕倒。


黄某看到小琪“晕倒”后,先后用脚踢、刀划、喊名字和假装离开来试探小琪是否真的昏迷,几次三番无果后,黄某进入另一个房间,而小琪就趁此机会从阳台翻出,赤身裸体地蜷缩在一堆杂物内,直到听到附近有人声才敢呼救。



而在家中等女儿回家吃饭的邓女士发现快六点了女儿会没到家,为人母的她敏锐地感知到:女儿出事了,并马上联系了亲戚、同学帮忙寻找。


“我不敢想象她经历了什么。是我同学翻过去救的她,当时她浑身赤裸还满身是血,我同学看到都吓坏了,做了好几天噩梦。”邓女士的话语里充满了恐惧和对女儿的疼惜。得知消息的邓女士急忙从监控室赶到女儿身边,并随同到医院看护孩子。


期间,当地警察立案,并将嫌疑人黄某带到警局审讯。过程中,黄某十分淡定,“完全不像白天干过这种事”。直到凌晨三点,黄某才认罪。然而,得知黄某还不满的14岁的警察,却不得不撤案。


出事第二天,黄某一家人从该小区搬离,回到数公里外的老家。黄某的家长在村委会的督促下,到达小琪所在的医院。在小琪入院治疗期间,黄某家长先后缴纳了约两万元的住院费和治疗费。


病人出院最期待的就是回家。但小琪却哭喊着拒绝再踏入家里、甚至小区一步。母女两人只好搬回娘家暂住。


身体的伤虽然逐渐恢复,但小琪的情绪和性格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原本独立的孩子现在对“一个人”的状态充满了恐惧——不敢一个人睡觉、不敢一个人洗澡、不敢一个人上厕所。“现在我每天都会接送她,不让她一个人。”


虽然回家后的大部分时间,懂事的小琪都会显得平静、有时还会对妈妈微笑。但邓女士发现小琪常常在晚上突然大哭,偷听到家人谈论此事时会产生过激的情绪,可是却不肯和邓女士谈论内心的想法,并且第二天又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害怕她心理出现问题,比如微笑抑郁症什么的”,邓女士说。



“妈妈,是我们错了吗?”


由于施害者年龄不满14周岁,低于《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刑法》无法制裁黄某。但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责任年龄为8岁,邓女士有权依据《民法》相关条款主张黄某一家进行赔偿。


事发后,村委会找来律师进行协调。律师预计小琪的后续治疗费用约为11.8万元(只包含了祛除脖子上疤痕的费用),施受害双方家长以10万元达成口头调解协议。


但五天后,黄某家长反悔,提出赔偿6万元。并声称自己的孩子因此事被退学,不能念书,而小琪则能继续上学,因此自己才是受害者,并用“那么多孩子,为什么偏偏选择你们家孩子”的逻辑和一些过激的语言进行回应。


在村委会的协调下,邓女士主动给黄某妈妈打电话,体谅对方的经济状况,只要求8万元的赔偿。而黄某妈妈则拒绝了邓女士的提议,“你不能把我逼死。”


在对方的强盗逻辑和多方的压力下,邓女士曾想将小琪交给弟媳,“我去和他们同归于尽!”


小题大做,报复威胁,对方的指责,村委会等人对邓女士的奉劝——“为对方着想”,村里的种种谣传——认为是小琪和黄某早恋,最终因强奸而跳楼……种种怪力让仍在病床上的小琪不禁问邓女士:“妈妈,是我们错了吗?”


这样奇怪的逻辑在现今社会并不新鲜。每当我们看到有女孩被猥亵或被伤害,就会听到有人妄加揣测:“那个女生肯定不检点”、“穿这么少不找她找谁”。


好在,面对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无论是网友还是身边的人,大多数都怀抱着善意。有曾经遭受过性侵的人发私信,告诉邓女士她很羡慕小琪有这样勇敢的母亲;有心理学专业的学生主动为邓女士提供咨询帮助;小琪学校的同学都争着抢着帮小琪做笔记想为她补课;小琪的朋友则接力在校门口接送小琪。


正是这些善良的人让邓女士明白自己一直教导小琪的“善良”没有错,也让邓女士能坚持下去,为小琪讨回一个公道。


因为她明白,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女儿,也是为了所有的女儿。



这场施受害双方皆为未满14周岁(女孩遇害时未满14周岁)的恶性事件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低刑责年龄的争论。


下期《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将聚焦该案的后续处理,并特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庆梓为邓女士提供帮助。


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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