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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认罪 | 职务侵占罪成立他能判几年?

小铜人 同人法律 2022-07-06

大快人心!

 

从去年起闹得沸沸扬扬的演员王宝强离婚案及其经纪人的职务侵占案终于在最近都有了结果。

 



(王宝强离婚案律师微博截图)

 

啥?你说你都忘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来来来,这就给你梳理一下——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其微博发布了这条离婚声明,打响了这场旷日持久的离婚案的第一枪。一时间,整个微博都炸开了锅,该条微博下的评论数更是达到319万之多。

 

此后,人们迅速关注到了故事的另外两个主角,王宝强前妻马蓉和前经纪人宋喆。

 

根据王宝强的声明和后续不断爆出的实锤,马蓉和宋喆在其各自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双出轨,宋喆前妻更是爆出了两人在家中“放肆”的铁证。


 

再加上其后爆出的宋喆马蓉微信聊天记录,一切都让马蓉苦心营造的好妻子、好妈妈、受害者人设不攻自破。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6月22日,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二审判决结果公布,两案皆维持原判。

 

至此,马蓉终于彻底凉了。而宋喆,也在昨日的庭审中当庭认下职务侵占罪,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结果很多网友就不乐意了。

 

从轻???睡了别人的老婆,谋取别人的财产,万一只判个一年半载,甚至缓刑可怎么办?

 

那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以下内容仅限小白,大佬请绕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 客体要件: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 客观要件: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必须有侵占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一般来说是5000到20000以上的程度。

  • 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 主观要件: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根据检方指控,2014年到2016年,被告人宋喆利用担任王宝强工作室总经理及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修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等手段,侵吞王宝强影视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各项业务款共计232.5万余元。

 

而依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规定,数额巨大的起算标准为10万以上,对应量刑规范化指导标准为5年到有年的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15年。

 

如今宋喆已经主动认罪,且数额远超数额巨大的起算标准,法院会否接纳其从轻处罚的请求还是未知之数,还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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