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BHS刑辩之声第三期活动 《盲盒类案件的定性探讨及辩护思路》成功举办
10月18日,博和汉商全国刑事团队打造的线上公益活动BHS刑辩之声第三期活动成功举办。
本期活动由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窦定凤作为主讲人为大家带来“盲盒类案件的定性探讨及辩护思路”的主题分享,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向英主持,上海博和汉商(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鸿瑜作为与谈人一起探讨交流。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窦定凤首先从概念、特征、常见违法行为及经营风险四个角度为我们阐述了盲盒类案件的概况。窦律师指出盲盒经营其本质属性是商品销售行为,商品销售中可能涉及的犯罪均有可能涉及。盲盒类案件现阶段多数案件存在操控高价值商品中奖率的问题,盲盒经营中操控高价值商品抽取概率的特性是有奖销售中操控中奖率的行为,而有奖销售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盲盒,这样后台操控行为会造成宣传与事实不符。对于盲盒经营中操控高价值商品抽取概率的行为定性,如果销售者真实经营并履行盲盒交付义务、没有其他证据能够推定经营者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消费者没有实质的财产损失,不应简单定性为诈骗犯罪,多数仅仅是虚假宣传行为。最后,窦律师结合部分热点案例为我们梳理了盲盒类案件的辩护思路,窦律师强调,商家在真实经营的情况下,后台操控高价值商品中奖概率、推广引流告知义务不够充分及收取邮费等行为不应认定为诈骗等刑事犯罪。
上海博和汉商(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鸿瑜就盲盒经营者是否涉及开设赌场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肖律师认为,盲盒的本质属于商品,盲盒交易实际上是双方自愿的买卖交易行为。当盲盒的性质从商品转变为中介物品代替金钱流转时,则存在涉赌风险。此外,肖律师建议盲盒的经营者尽量不要轻易涉足二级市场,以避免刑事犯罪。
至此,BHS刑辩之声第三期活动圆满结束。近几年,盲盒的热潮已经从初期的玩具风靡到其他各类商品,并且网络销售模式已成趋势,相信本次的交流会激发刑事律师及相关从业者对于盲盒类案件的更多思考。
对于关心刑事理论与实务的专业人士和公众,BHS刑辩之声将继续为大家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内容和活动。我们热切期待未来更多的分享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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