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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抗疫时造谣,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通川公安 2021-06-26


当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

然而
却有的人风捉影、不怀好意
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
造成社会恐慌、人心惶惶


“达州市区出租车停运”?谣言!拘


1月25日21时

“达州市区出租车停运”谣言出现

在微信群、朋友圈中被大量转发

市民恐慌、影响恶劣


经市局网安支队和通川区公安分局联合侦办

1月27日,违法人员“曹某某”被抓获


1月28日
通川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相关规定

对曹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诊断证明书”?造谣!抓


1月28日上午
一张诊断证明书的图片在微信群中传播


经查,该图片为谣言

大竹公安高度重视、多警协作

快速将散布谣言的三名违法人员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 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3、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警方提示

当前正值防控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关键时期,公安机关将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网络秩序持续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面对网络谣言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及时亮剑,依法查处!







-END-

来源:达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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