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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变万化信托法!

用益研究 202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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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托法的应用越来越广,但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误解。本文从法律规范、司法裁判和实践操作中总结出信托的灵活应用场景。重申:这不是学理的推演,已经是我国的现实。大睁双眼,看看中国信托法的千变万化!


(1)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各种信托关系,无论是商事信托(投融资和服务信托)、家族信托(家事家庭信托)还是慈善公益信托,如果出现纠纷适用信托法,是没有争议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16条、第17条)。


(2)信托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受托资管业务,除了适用《合伙企业法》(关于有限合伙)的情况外,基本上都要适用信托法。原来争议比较大,但“九民纪要”和“资管新规”之后逐渐确立了资管关系基本上属于信托关系。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业务属于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 九民纪要第88条【营业信托纠纷的认定】信托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规定,以取得信托报酬为目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受托人身份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属于营业信托。由此产生的信托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为营业信托纠纷。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构成信托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适用信托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基本采取了类似的立场。


(3)慈善组织(如基金会)受托慈善信托,在慈善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时候,适用信托法亦无争议。


  • 慈善法第四十六条: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以由委托人确定其信赖的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担任。


(4)民事领域内,当事人(自然人和非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订立遗嘱中明确约定信托的安排的。出现纠纷,自然应适用信托法。目前已经存在多起相关案例。


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即使没有明确地使用“信托”字眼的,若实质的法律关系构成信托关系,亦不妨碍适用信托法。


(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其制订依据中明确规定了《信托法》,出现纠纷,若这些办法无特别的规定,自然应当适用信托法。


其他社会基金——住房公积金、住宅公共维修资金、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的管理涉及国计民生,虽然相关规范中并没有直接承认其为信托关系,但是,在规范缺位的情况下,应当适用信托法。


稍微总结一下:《证券投资基金法》、《慈善法》中关于慈善信托的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规范中明确其制订依据之一是信托法,可以说是信托法的特别法。


(6) 各种信任关系或者信义关系,如医患关系、律师-客户关系、师生关系、各种顾问和客户关系等之中,如相关法律就有些事项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信托法原理。


信义关系法或者信义法的代表领域是信托法,若特别法无具体规定,可以适用信托法原理。


信托法原理在解释设立中公司、合伙财产的法律地位、遗产的法律地位等方面,都有程度不一的解释力。


(7)在实践中,著作权集体管理中著作权人协会和著作权人之间的关系按信托关系处理。


(8)就有些很难由当事人通过单独磋商、缔约形成的财产管理关系,特别是多数人的财产管理关系,如物业服务信托、预付款信托等之中,可以由立法(包括地方或者部门立法)倡议采取信托制,这对于处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而言是一个保护。这种信托为立法确立的信托(非意定信托之一:立法创设的法定信托)


(9)司法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例如在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中将损害赔偿金设立基金(信托),或者在消费者公益诉讼中将损害赔偿金设立基金(信托),或者在普通的民事诉讼中将不宜立即交付的资金设立共管账户等,都是利用了信托法原理,可以理解为司法创设的信托(非意定信托之二:司法创设的法定信托)


(10)在信任关系中,受信任、被依赖的人若违背信任、欠缺忠诚,为自己谋取利益,即使构不成信托关系,也可以适用信托法提供的归入权等救济。这是一种类似拟制信托的救济(非意定信托之三:拟制信托)


在追逃贪腐官员财产责任的时候,也可以适用类似的法理。


(11)在某些没有明确赠与关系的大额资金交付,接受资金的人按约定购买了房屋,之后资金供给方要求返还房屋的,可按复归信托处理(非意定信托之四:复归信托)


(12)信托法和信托法理的应用场景非常广泛,本文只是将最典型的部分场景列举出来。


某种意义上,凡是基金,不管是慈善基金,还是商业基金,还是社会基金,依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独立管理的,都是信托。


作者:赵 廉 慧

来源:InlawweTrust


往期回顾:

《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2022年度集合类标品信托市场发展的主要特征

房地产信托违约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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