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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年度回顾

喻智 用益研究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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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业务落地情况


2023年是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高速发展的一年。自业务分类改革落地,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符合当前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且能快速提升资产管理规模,成为业务转型的重点方向之一。在信托业务分类改革落地之前,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和债务重组服务信托业务已是信托公司发挥制度优势的重要领域;信托业务分类落地后,监管层将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置于较重要的位置上,越来越多的信托机构布局该领域。目前债务重组服务信托业务落地情况较少,2023年11月华夏幸福委托建信信托设立的约为255亿元的自益型信托计划是较为典型的落地案例;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业务落地案例较多,是当前信托公司主力拓展的业务。



继2022年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实现快速增长后,2023年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继续维持较高热度,落地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的信托公司继续增加。从展业的情况来看,2023年风险处置信托主要有以下特点:


1、风险处置业务市场扩容,参与的信托公司明显增加。


风险处置业务市场扩容,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2023年破产审查案件公告多达1.74万件,较 2019年增加了1.22万件,增幅 230%。从信托公司来看,2023年中诚信托、昆仑信托、国通信托、华润信托、金谷信托等均相继落地首单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多数仍为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有19家信托公司超过28款落地,各家信托公司纷纷寻求在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领域转型和探索。


2、政策支持有所强化,展业环境有所改善


信托业务新分类的落地,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地位提升。“三分类”下资产服务信托的地位进一步强化,风险处置信托业务作为资产服务信托项下重要的业务子类。此次《分类通知》的下发,明确了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的定义,对其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试点有利于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展业。2023年11月,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信托财产登记是制约资产服务信托开展的重要制度因素,政策试点为进一步地拓展信托财产形态多元化创造有利条件,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的展业的阻碍及成本或能减轻。


3、业务生态圈逐渐成型,业务范围拓展


一方面,信托公司与其他参与主体的合作增加。风险处置领域市场逐渐扩容,参与的市场主体也在不断增加,信托公司与法院、AMC、AIC、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打造业务生态圈,拓展展业效率。如云南信托携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多个分公司以及云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连续落地四个特殊资产服务信托项目;中信信托联合华融公司、中信银行及中信咨询设立“中信信托·泛海建设财产权信托项目”,促使项目快速重整盘活。


另一方面,业务范围外延,信托公司探索延伸价值链。初期信托公司参与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仅负责事务管理工作,参与度较低。但随着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经验的积累,2023年信托公司在风险处置业务中参与度有所提升,如以重整投资人的身份提供服务、为破产清算提供信托服务。如外贸信托以重整投资人的角色参与*ST新联、*ST西钢的预重整,在承担较高风险的同时可以获取较高的收益回报。2023年,国联信托落地首单破产服务信托,是全国首单破产清算领域内的破产服务信托业务,在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领域进一步拓展。


二、业务实践案例



2023年11月,上市公司正邦科技重整计划的发布,为其化解危机、恢复经营和盈利提供了完整路径。北方信托受托成立破产重整服务信托,通过“转股平台+服务信托”的模式,将股权转让给信托计划,交付给受托人管理,服务信托在执行层面操作更加简单快捷。



2023年12月29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成。新华联文旅偿债资源,将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以股抵债、信托收益权三种方式解决。在新华联文旅重整过程中,以剥离资产设立服务信托是实现资产、业务优化与债权清偿相结合的解决方案,通过发挥信托制度和管理优势,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化解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2023年12月,全国首单破产清算领域内的破产服务信托业务由国联信托在无锡落地。海润光伏原为A股上市公司,2021年退市并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服务信托设立后,国联信托代表信托计划对外负责处置破产财产,向相应债权人分配信托利益,最终实现清偿债权的目标。该信托计划的信托目的仅为处置资产、回收资金,因此,受托人的事务内容更为明确,也更容易实现。破产清算信托在兼顾信托财产管理专业性的同时,实现了与破产清算程序的有效衔接,具有一定的开创意义。


信托制度优势较明显,监管机构、市场参与主体、债权人的认可度提升。信托制度在破产重整、协议重组的运用获得了监管机构、同业的认可。通过发挥信托制度和管理优势,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化解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破产服务信托以其明晰的结构化法律制度优势,以及在以时间换空间、避免仓促变价处置、债转股等多样化清偿方面的作用,获得了债务人、债权人及投资人的青睐。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引入信托案例明显增加。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已有12家上市公司通过实施破产重整“起死回生”,且约有21家*ST公司启动或正在进行破产重整事项。而上市公司中有*ST全筑、*ST新联、*ST西钢、*ST广田、*ST正邦、凯迪生态等超过10家公司在破产重整计划中引入信托工具。上市公司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实现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非保留资产的剥离,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了根本性改善,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信托资产运营中信托公司参与度仍待提高。为维护债权人利益,更加便捷、高效的管理、运营、处置信托财产,以股权和债权作为直接信托财产,并在股权之下归集重整企业的各类资产作为信托底层资产,成立信托平台实现对信托底层资产归集和控制,进而进行经营、处置。实际运营中,信托运营平台的实际主动决策和主动管理仍依靠原管理层,信托公司受限于职责,参与相对较少。


信托报酬低廉的问题比较突出。从案例来看,新华联文旅的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业绩报酬分为设立阶段的10万元和运行阶段50万元/年;正邦科技的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信托报酬则是设立阶段50万元和运行阶段的管理佣金和处置佣金组成。整体来看,信托报酬相对较低,与信托公司的高投入成本不相匹配。一方面是信托公司自身以纯事务管理工作为主,难以体现其价值;另一方面,较低的信托报酬可能无法覆盖信托公司的管理成本,对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业务的长远发展不利。


三、未来展望


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目前仍处在探索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挑战:一是基础性制度缺位,如财产登记、交付制度、税务问题还有待解决;二是业务参与度不够,业务边界有待拓宽,实践中信托公司缺少主导权,对风险处置业务及流程参与环节及时间相对滞后,不利于信托的优势发挥;三是新业务成本投入大,竞争乱象明显,盈利空间待拓展。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的平均管理费及业绩报酬水平偏低,对业务的长期发展不利。


针对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的困境,监管层、行业协会、信托公司以及各市场参与主体应群策群力,在完善基础性制度的同时,深入探讨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的规范化和流程化化,协定适当的费用标准,促进这一新生业务更好、更健康地发展。


其一,基础性的制度政策支持。完善信托财产登记、交付、公示、税收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建设是促进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的发展仍受限于制度,往往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才能落地相关项目。


其二,加强对信托制度及信义文化内涵的宣传。消除债权人、破产管理人以及其他参与主体对信托制度的误解,对各参与主体阐明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优势、服务范畴以及责任边界,加强合作发展空间,共同推动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业务的长足发展。


其三,打造特殊资产处置及投资的业务生态圈。信托公司在经验和资源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短板,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势在必行,一方面可以培育特殊资产管理与处置能力,锻炼业务团队,完善业务各项制度;另一方面依托于外部专业机构的专业能力,减轻信托公司的压力和成本投入。现阶段信托公司可以受托服务为重点,同银行的资产保全部门、AMC、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培育特殊资产管理与处置能力,打造业务生态圈。


其四,加速业务迭代及规范化。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业务规范,配合协会及监管部门建立行业规范业务相关制度等,制定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明确管理职责边界,实现业务标准化、流程化和系统化。目前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模式相对复杂且缺乏相对统一的业务规范,不利于业务模式的复制和大规模开展,同时也导致其他市场参与机构尤其是破产重整人对信托公司及信托制度的认知不足,不利于信托功能的发挥。


其五,探索投入与盈利的平衡。业务经验积累、各项制度的确立、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稳定的专业团队是信托公司当下的重要事项。资产服务信托将会是人力、技术等全方位高投入的新型信托业务,因此寻求盈利点是必须的。深入参与企业债务重组、破产重整,主动承担更多的角色和责任成为信托公司的一种主动选择,后续可逐步探索并购重整融资、共益债投资、特殊资产投资等业务,在累积经验后,部分佼佼者或可逐步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


作者:喻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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