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理论探索】 孔丹、邱海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两种解读及其分析

2017-08-03 孔丹 邱海平 中国政治经济学智库

点击「 蓝色微信名 」 可快速关注  

来源:《经济导刊》2017年第4期

孔丹,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长

邱海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可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这两种不同的解读。本文对这两种解读进行了辨析,从这样一个特定的角度出发,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问题,说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创新价值。

【关键词】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政治经济学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范畴以来,我国经济学界掀起了一场讨论热潮,人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深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学术体系构建的过程中,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仍然需要逐步得到解决,其中包括研究对象和方法问题、逻辑起点问题、主要范畴和基本理论及其逻辑关系问题、体系的完整性问题等等。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两种不同解读出发,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问题。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两种不同解读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解读,一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在前一种解读中,强调的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中国特色”;在后一种解读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被理解或界定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前一种解读是目前学术界比较常见的观点,而后一种解读则是比较少见的一种观点。这两种解读的差异是明显的,但无论是哪一种解读,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既然我们要创立和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那么当然首先必须弄清楚它的研究对象。

众所周知,在以往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个概念和学科中,是包括关于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过去人们往往把这部分理论叫做“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学”、或者是“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等。毫无疑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它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关于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从这个角度来说,它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理论属性上是具有一致性的。但是,我们认为,仅仅这样理解是远远不够的,是不到位和不充分的。我们在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同或相通之处的同时,更应该充分认识它们的重大差别。

 

二、对两种不同解读的进一步分析


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既有共同点,又有明显的差别。共同点在于,二者都是研究社会主义的,套用《资本论》关于研究对象的表述,那就是二者都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或者套用一般教科书的表述,二者都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的。但是,它们在研究对象上的差别应该是一目了然的,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义”,具体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或者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无论哪一种解读,都存在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种解读面临的问题是,经济学理论可以有国别特色吗?关于这一点,人们的观点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例如,在许多迷信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人看来,正像世界上只有一种物理学一样,世界上也只能有一种经济学,而这个经济学就是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并且它是世界上惟一科学的经济学,所谓“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原因在于社会科学毕竟不同于自然科学,把社会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并认为只存在一种社会科学理论,是不符合社会科学实际的。事实上,经济学理论从来就不是只有一种,而是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论和流派,例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就不同,新古典经济学与凯恩斯经济学也存在明显的差别。因此,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世界上只能有一种经济学。显然,只有承认社会科学理论多元化的必然性,只有承认创建一种不同于现有各种经济学理论的新的经济学理论的可能性,我们才能进一步讨论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解读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这种解读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它仍然是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种线性发展和延伸,而未能充分反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具有的巨大理论创新含义和价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这种解读面临的问题是,一个特定的国家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有没有自己特定的发展规律?它能否构成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就是说,以一个特定国家的生产方式或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而形成的成果能否称之为学科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呢?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究竟是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发展规律还是揭示社会主义的一般发展规律?进一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和讨论。

初看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这一概念,如同“英国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这一概念一样,是不太合乎经济学理论常规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自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产生以来,几乎从没有将某一特定国家的经济作为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按照政治经济学理论界通行的理解,政治经济学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作为研究对象的,而不是以某一特定国家的经济运动作为研究对象。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问题在于,马克思是如何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呢?”难道脱离开一定国家的具体经济过程就可以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吗?显然不能。事实上,马克思在前引那句话的后面紧接着指出:“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在《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指出:“这个人的全部理论是他毕生研究英国的经济史和经济状况的结果。”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表明,《资本论》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理论,主要来源于马克思对于英国经济现状及经济史的研究。当然,在研究现实经济材料的同时,马克思又是通过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和继承来创立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

很明显,这里涉及到国家与社会经济形态的关系问题以及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问题。概括地说,政治经济学所要揭示的是关于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规律,但是,“社会经济形态”一方面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但另一个方面更多地是通过理论抽象所得到的范畴,它的实际运动总是存在于一定国家的经济运动过程中。因此,从来不存在脱离开以一定国家的经济运动作为考察对象而得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换句话说,政治经济学总是通过对具体的国家经济运动的研究,进而得到关于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一般理论。这一点对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来说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也是政治经济学发展史的客观事实。

由此可见,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个概念和范畴有什么独特之处的话,那么首先第一条,就是第一次明确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定为一门学科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直接研究对象。这一点至少在中国经济理论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相对于已有的相关认识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认识上的突破。其创新性首先表现在,这个概念非常明确地重新突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即通过对一定具体国家经济过程的研究,进而揭示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运动规律。

这里实际上涉及到另外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即究竟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及其发展规律问题。众所周知,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起源于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理论和观点,并在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过程中得以逐步充实和发展。由于现实社会主义都是起源于不发达国家,而不是起源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并且表现为一个一个国家的现象,而不是一种超越国家的现象,因此,现实的社会主义一开始就面临着究竟如何对待和处理具体的实践同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关系问题。到目前为止,人们总是把现实的社会主义理解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实现,也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社会主义实践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较多地受到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和观点的重大影响,例如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等。从列宁到斯大林,再到毛泽东,虽然他们都对落后条件下究竟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但是从总体上来说,他们都没有能够突破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规范性认识和规定。我们认为,离开或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就不存在科学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始终是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基础和指导。但是,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从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可行性和可能性的角度来看,完全囿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规范性理论和规定,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方式和过程同社会主义的目标混为一谈,是不正确的。

正是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我党第二代领导邓小平同志开辟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全新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邓小平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升华,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观点。之后,我党各届领导人在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观点,并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发展。

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从根本上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的理论概括。假如我们承认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不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同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的社会主义相比而言确实具有很大的差别,那么,我们就不应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仅仅理解为只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因为这样的理解虽然强调了它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属性,但是,这种理解淡化甚至掩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巨大差别,从而大大地削弱或淡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的独创性和普遍性价值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范畴和理论的巨大创新价值和意义。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蕴含的巨大创新价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为重大的差别在于,这两个范畴和理论体现着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以及社会主义本身的不同理解和方法论。具体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但另一方面又更加突出了社会主义的实践性、创造性和民族性,贯彻的是一种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彻底的唯物主义方法论和理论指导性与实践创造性并重的思想方法,体现着从特殊性上升到普遍性以及一般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的逻辑。而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则更多地贯彻的是一种从理论到实践的思想方法,也就是说,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理解为社会主义的终极标准,更多地体现着将理论运用于现实的逻辑。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多地采用一种规范的思维方法,更多地侧重于说明社会主义“应该如何”,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则需要更多地分析现实的社会主义究竟如何巩固和发展、发展的形式、道路和规律是什么等等问题。从这些方面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提出,是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的巨大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调民族性并不是要排斥其他国家的学术研究成果,而是要在比较、对照、批判、吸收、升华的基础上,使民族性更加符合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的发展要求,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解决好民族性问题,就有更强能力去解决世界性问题;把中国实践总结好,就有更强能力为解决世界性问题提供思路和办法。这是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发展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实际上已经非常深刻而明确地揭示了现实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之一,即“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发展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在客观上要求我们既不能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更不能照搬照抄西方经济学尤其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因此,我们需要创建一种既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不同于西方经济学的新的经济学理论。只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才能够满足这样一种需要。否则,如何仅仅把它理解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那么,它无非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线性发展和进一步延伸,而不可能是具有原创性的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当然,这样的理解,决不排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坚持和运用,更不排斥对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也不排除对于西方经济学中的有用成份和中国传统文化优秀部分的借鉴和吸收。

综上所述可见,只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只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才能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鲜明理论特性和巨大的理论创新价值,也只有从这样一个认识出发,我们才能真正创建出既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不同于西方经济学的全新的“系统化的经济学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思想和方法论原则是,一方面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但决不照搬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另一方面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方法和原则来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5年6月。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4月。

3.卫兴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年8月。

4. 顾海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新境域》,《前线》,2014年第9期。

5. 程恩富:《习近平的十大经济战略思想》,《人民论坛》2013年12月上。

6.张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

7.张宇:《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与政治的辩证法》,《人民日报》,2016年12月15日。

8.洪银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年10月。

9.王立胜、裴长洪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8月。

10.逄锦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民族性和世界性》,《经济研究》,2016年第10期。

11.杨春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中国特色问题》,《经济研究》,2016年第8期。

12.邱海平:《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大众日报》,2016年1月6日。

13.邱海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现实价值》,《改革》,2016年第3期。

14.邱海平:《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创新及逻辑起点》,《教学与研究》,2010年第3期。


推荐阅读

【理论探索】 丁堡骏: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兼论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

【理论探索】 蒋永穆等:积极探索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理论——兼述高教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经济发展篇

【理论探索】 李艳: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共享制度构建

【理论探索】  王立胜、王清涛:资本逻辑的兴起与当代中国的价值重建


  (编稿:郭冠清  林盼  审校:孙志超)  


  中国政治经济学智库  ∣ 长按关注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感觉不错,请点赞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