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宣布”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时候,全国沸腾了!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意味我们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智库常务副理事长、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党委书记王立胜在2015年《平等、富裕、公平正义: 中国共产党核心执政理念的时代转换》一文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做为毛泽东和邓小平继承者,带来我们进入公平正义的新时代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文章占有资料翔实、论证严密、语言优美,不乏创新思想出现,这对于正确理解为什么我们会进入新时代和新时代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等系列问题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为此,本微信公众号重新发布这篇文章, 以飨读者。
【聚集十九大】智库常务理事长王立胜在2015年对中国进入新时代的预见和严密论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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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胜,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常务副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论坛理事长、主席,兼任中国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新疆智库专家委员会委员等学术职务。主要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问题、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等领域的研究。出版《现代性与中国社会主义精神》《农村研究的中度视野》《中国农村现代化:思路与出路》《中国农村现代化社会基础研究》等著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学动态》《科学社会主义》《现代哲学》等报刊上发表论文二百余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人民网、光明网等全文转载,获得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等荣誉。
【智编导读】
内容提要:建国65年来,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执政理念经历了从平等到富裕到公平正义的时代转换:在第一个三十年,我党的核心执政理念是平等;在第二个三十年,我党的核心执政理念是富裕;在第三个三十年之开局,我党所确立的核心执政理念是公平正义。在不同历史时期,我党核心执政理念的确立均有其现实根据,核心执政理念的转换根源于时代问题的转换,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本质就是事物向对立面的运动,不平等的旧中国必然为平等的新中国所取代,贫穷的社会主义必然向富足的社会主义发展,拜金主义的社会主义必然向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转向。平等是要把人从对人的依赖中解放出来,富裕是要把人从物质资料的极度匮乏中解放出来,公平正义是要把人从对物的依赖中解放出来,从平等到富裕到公平正义是一个正反合的逻辑过程,在这个总体性圆圈中,平等是正题,富裕是反题,公平正义是合题。
关键词:核心执政理念 时代转换 三十年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到2049年的100年时间,可以划分为三个时间段,粗略地分为三个三十年。从1949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可以看作第一个三十年,从1978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可以看作第二个三十年,从2012年到2049年,可以看作第三个三十年。第一个三十年,我们把它称为毛泽东时代,第二个三十年,我们把它称为邓小平时代,第三个三十年,我们把它称为新时代。应当说,毛泽东缔造了新中国,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社会主义的奠基人;邓小平发动了改革开放,发展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造者;习近平作为毛泽东和邓小平的继承者,从当代中国的客观实际出发,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解剖中国社会现实问题,并且把这种解剖置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之中,加以综合性的创新,创生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是新型社会主义理论的开拓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毛泽东是新中国的缔造者,邓小平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习近平是新设计师。
新中国成立65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党都根据该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确立执政理念。尽管在每一个时期我党都面对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多种矛盾,这些矛盾必然要求我党在确立执政理念时必须统筹各方,综合布局,所确立的执政理念也必然是面面 俱到的、总体性的,但在每一个时期的多种矛盾中,总有一对矛盾是主要矛盾,总需要我党针对主要矛盾确立核心执政理念来解决主要问题。概况说来,在新中国所走过的65个岁月中,第一个三十年,平等是我党的核心执政理念;第二个三十年,富裕是我党的核心执政理念;在第三个三十年之开局,我党所确立的核心执政理念是公平正义。应当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党都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时代课题提炼出核心执政理念,在核心理念统领下,我党确立了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履行历史使命,有效地解决了时代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第一个三十年和第二个三十年为第三个三十年的探索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作为改革开放的新设计师,一定不会简单地重复过去60年走过的老路,一定会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一条更加符合当代中国客观现实、符合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的全新道路,这条道路,将全面检视中国共产党执政60多年来的经验教训,继承我党在第一个三十年以追求平等为核心执政理念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继承我党在第二个三十年以创造富裕为核心执政理念的改革开放历史经验,同时,也汲取第一个三十年片面追求生产关系纯粹性,忽视经济发展,取而代之以群众运动、阶级斗争为主要方式推动社会发展、破坏民主法治的教训,汲取我党在第二个三十年以片面追求GDP数量,忽视道德文化建设,忽视生态文明建设,造成社会分化严峻,社会矛盾重重,公平正义丧失的教训,习近平设计的道路——套用甘阳的一个判断:“孔夫子的传统,毛泽东的传统,邓小平的传统,是同一个中国历史文明连续统,套用从前中国公羊学的一个说法,就是要达成新时代的‘通三统’”[1],习近平的新常态的理论支撑将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原则,是中国传统文化、毛泽东的红色文化和邓小平改革开放思想的完美结合。
一、毛泽东时代:以平等为核心执政理念的第一个三十年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新中国将建立一个怎样的国家,中国将走一条怎样的道路,鲜明地摆在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面前,这个国家怎么建设,这条道路怎么走?路漫漫其修远兮,第一代领导人上下求索。在新中国成立的第一个三十年里,毛泽东的平等思想成为我党的核心执政理念。改变旧中国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局面,实现无产阶级与劳动群众的解放是毛泽东的毕生追求,新中国的成立推翻了三座大山,劳动人民翻身做了主人,人民享有广泛的参政议政权利,并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但仍然没有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仍然没有消灭剥削,为建立平等社会的社会制度,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先后实施了三大改造、创办人民公社、推行计划经济、发动“文化大革命”——在社会主义基本国家制度建立之后,毛泽东的平等社会建设着力点在经济领域,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经济决定政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要想保持政治上、文化上以及社会地位上的平等,必须以对生产资料的平均占有为先决条件,所以,中国共产党在第一个三十年追求平等的实践逻辑是: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以确保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地位的平等。毛泽东的努力最终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平等——尽管这种平等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并且在改革话语中被描述为大锅饭和平均主义。
(一)建立新中国为平等社会的建设奠定了政治制度基础
确立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1949年9月,在建国前夕,毛泽东领导制定了《共同纲领》,为新中国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即“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2]。从《共同纲领》的内容可以看出,毛泽东建立的新中国,是一个多党合作、民族自治、各阶级联合执政的新型政权,《共同纲领》基本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但同时又在实际上把社会主义方向从国体和政体上确定了下来。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北京天安门城楼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建立了基本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实现了民族平等和阶级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从根本上结束了100多年来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压迫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权。它根本上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劳动人民真正成了新国家新社会的主人。这是中国人民社会政治地位的根本变化。”[3]
制定1954年宪法,确立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原则,把平等从国家根本制度上确立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4]发扬光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5]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此作了进一步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仍然需要存在。”[6]1954年宪法从法律上保障了国家民主化的发展,加强了民族平等、团结和融合[7],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们要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是真正的大多数人的统治,要实现社会平等,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对中国革命全部经验的总结概括中,提出人民民主专政学说,“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8]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奠基石。
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为人民的政治平等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进行三大改造为平等社会的建设奠定了经济制度基础
消灭旧的剥削阶级的生产关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人平等的重要步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于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分为两个步骤,首先,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9],由国家来控制经济命脉。在城市,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垄断资本,消灭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大山,给中国人民的站立创造了条件;在农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50年6月28日通过了《土地改革法》,实行土地改革,土改“为无地、少地农民提供了拥有和使用土地的权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为绝大多数人口提供激励机制来发展生产力”[1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土改和对官僚资产阶级垄断资本的没收后,一个为人民所拥护的人民趋向平等、妇女解放的新社会诞生了,对此,费正清讲,“现在的新中国是一个人人感觉自豪的国家——控制了通货膨胀,废除了外国人的特权,铲除了腐化,公民都参加了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如修理公共设施,开展扫盲运动等,对于妇女,这是一个新纪元。”[11]
三大改造是所有制变革的第二个阶段,为平等社会建设奠定了生产关系基础,土改之后,中国面临的社会现实是:在工业生产领域,仍然还存在着生产资料所有者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在农村,两极分化极为严重,“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12]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剥削和压迫根源于旧的剥削阶级的生产关系,而要消灭这种关系,建立新的人人平等的生产关系,必须实行社会主义,消灭资本主义和私有制,1953年8月,毛泽东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向全党下发,“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13]“三大改造的核心是在农村实行集体化和在城市实行国有化,将个体经济、私人经济改造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并将使国有经济成为整个经济的主体”[14],到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生产关系基础,“合作化完成了,这就解决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同个体农业经济之间的大矛盾。”[15]
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同时,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了以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57年中国经济得到了快速的恢复和发展,这一时期是中国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期,“这是中国历史上‘千年未有大变局’的开端。中国现代化的巨变第一次遍及整个中国社会,第一次惠及全中国人口”[16]。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当时中国的大部分社会问题得到解决,“储蓄率和投资率急剧提高;由于实现了阻止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蔓延的公共卫生计划,人的寿命已开始延长”[17],经济发展、公共卫生、医疗建设为社会平等创造了物质条件。
(三)创办人民公社为平等社会建设奠定了社会制度基础
在毛泽东看来,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旨在打破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为共产主义奠定物质基础的运动;人民公社是集农业、工业于一体的基本单元,“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18];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社会通向共产主义社会最好的过渡形式,在“社会主义时期还不得不保存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都逐步地消失了,反映这些差别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也逐步地消失了,国家职能只是为了对付外部敌人的侵略,对内已经不起作用了,在这种时候,我国社会就将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19],因而在农村和城市都要大办人民公社。毛泽东设想通过人民公社化运动“在中国十分落后的、分散的农村创建一个工、农、商、学、兵无所不包,农、林、牧、副、渔无所不有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他试图通过人民公社实现他美好的社会理想。”[20]
农村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农业虽然进行了合作化改造,但“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存在,只有通过人民公社化运动,才能逐步消灭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现象,才能为共产主义准备条件。1956年完成的高级农业合作社,每社平均200户左右,这种小规模的合作社在1957年冬和1958年春的农田水利建设高潮中暴露出不足,于是又出现了联队、联社。为实施大规模的社会建设事业,毛泽东提出要办大社。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指出:“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于是,“人民公社”出现了。8月的北戴河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认为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此后,全国农村一哄而起,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基本上实现了公社化。人民公社化运动是通过在农村建立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并最终过渡到公有制,实现平均分配,建立“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缝衣组、理发室、公共浴室、幸福院、农业中学、红专学校等等”[21],消灭农村的不平等现象,创造农民平等幸福的生活方式。
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紧随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后,城市人民公社也建立起来。毛泽东在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强调城市也要办人民公社,“将来城市也要搞,学校、工厂、街道都办成公社。不要几年工夫,就把大家组成大公社。”[22]城市、乡村一律叫公社,如鞍钢叫鞍山公社,不叫工厂。在58年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又讲:“人民公社现在在各民族农村中(除西藏和某些个别地区以外)已经普遍地建立起来了,在城市中也在开始进行一些试验。城市中的人民公社,将来也会以适合城市特点的形式,成为改造旧城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的工具,成为生产、交换、分配和人民生活福利的统一组织者,成为工农商学兵相结合和政社合一的社会组织。”[23]在这种思想指导下,“1958年上半年,中国城市中开始出现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是按照‘共产主义原则和思想’组织城市居民的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的‘政社合一’的社会组织。城市人民公社一般以行政街道为单位,一街一社;有的公社是以区为单位,一区一社,下设若干分社。”[24]“到了1958年下半年至1959年,大城市重点试办城市人民公社。”196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指示》,决定在全国普遍推广城市人民公社,要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采取积极态度,放手发动群众组织城市人民公社,此后,很快形成了全国城市人民公社化的高潮。到1960年7月底,全国各大中城市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化运动建立了集体所有制的公有制基本形式,从制度上确立了人民的平等地位,奠定了人人平等的制度基础。但无论是城市人民公社还是农村人民公社都是“左”的思想的产物,并非经济社会发展必然规律,缺乏物质条件和群众基础,“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经济上实现了完全的平均,在生活上达到了基本的单一,也因此初步“消除”了差别,但事实上人民公社化运动对我国城市和农村刚刚恢复的生产是一种极大的破坏,“人民公社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极大地强化了城乡居民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公共卫生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严禁农村劳动力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严禁他们向城镇流动,极大地限制理论中国城镇化的发展,极大地束缚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了1949年以来最大的一次经济危机,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陷入严重的经济困境之中。”[25]
(四)推行计划经济为平等社会奠定体制机制基础
在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看来,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在论述新中国的经济制度时,毛泽东、刘少奇、张闻天等都提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经济”[26],相反,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共同纲领》就规定了中国要搞计划经济,“中央人民政府争取早日制定恢复和发展全国公私经济和各重要部门的总计划,规定中央和地方在经济建设上分工合作的范围,统一调剂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经济部门的相互联系”[27],但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刚刚建立的计划经济只是“一个‘大计划、小市场’的混合经济模式,即大工业等是计划经济,而小工业等则是市场经济”[28],可以说,“1949~1956年是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过渡的阶段”[29]。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1951年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30]的思想,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计划经济,1952年11月,中共中央正式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并于12月发出《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1955年7月的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才正式批准了“一五”计划。1953年之后,中国正式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从1953年起,我国已按照社会主义的目标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31],1954年《宪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造”[32],中国的计划经济正式确定。计划经济是推进社会平等的重要步骤,“因为只有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以国家指令性计划来配置资源,才能保证人人就业,分配平均,避免两极分化。而这些正是平等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33]同时,计划经济也可以有效地集中全国的资源,确保一些特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但计划经济也存在对经济统得过死的弊端,造成企业没有灵活性,劳动者没有积极性,价格没有指导性,严重地助长了分配的平均主义、决策的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作风,不利于经济快速的发展。
(五)推行单位制、初步建立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障制度
在推行计划经济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建成的城市单位制成为公平的基本保障手段。单位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的基本实现形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制被赋予了全面管理单位成员的职能和全面负责单位成员生活的义务,在资源配置、社会动员、满足人们的需求、实现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单位不仅对职工的生老病死负责,而且为职工的子女和家属的前途着想。“单位和家一样,也是一个功能多元化的事业组织或社群。”[34]单位向其成员提供均等的生活福利保障,为单位人在单位内部的平等提供了可能。
教育公平。毛泽东时代为了实现人民的教育平等,采取了多种制度措施: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在农村实行民办教师制度,到1977年,全国民办教师人数多达491万,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做出了重大贡献;1971年8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提出“民办公助的学校和民办教师,国家补助应是主要的”,“争取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农村普及小学五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七年教育。”[35]
医疗卫生平等。毛泽东时代,为了实现医疗卫生均等,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创造了赤脚医生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68年9月,《红旗》杂志发表了《从“赤脚医生”的成长看医学教育革命的方向》的文章,随后《人民日报》刊载,“赤脚医生”的名称随即享誉全国。“赤脚医生”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物,是农村社员对“半农半医”卫生员的亲切称呼。合作医疗是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到1977年底,全国有85%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赤脚医生数量一度达到150多万名。为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根据农村医疗卫生落后的状况提出‘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后,城市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下乡和培养赤脚医生对农村防病治病、保障农民健康、发展卫生事业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完善和发展积累了经验”[36]。
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建立,成为教育、医疗平等的重要保障,“新中国结束了旧中国文盲半文盲占人口绝大多数、中国人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历史,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得到很大发展。”[37]
(六)发动“文化大革命”,建立毛泽东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大学校”
“文化大革命”是指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在中国由毛泽东错误发动和领导,被林彪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中华民族带来严重灾难的政治运动。1966年5月1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康生、陈伯达起草、毛泽东修改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正式开始,197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上华国锋宣布“文革”结束。
“文化大革命”在经济上,是为了“使人口众多、经济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中国不仅要尽快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而且还要建立一个世界上发展独特的理想的社会主义模式,即共产主义大学校”,政治上,是为了“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防止社会分化,建立‘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社会”[38]。在“文化大革命”之初,毛泽东“大胆地提出在全国各行各业都要办成亦工、亦农、亦文、亦武的革命化‘共产主义大学校’”[39],这所大学校在经济上限制和逐步消灭商品和货币关系,追求封闭的产品经济模式,在分配上推行平均主义,限制按劳分配,在教育上提出工农兵上大学,取消大学的考试制度等等,从而“逐步缩小三大差别,即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全面造就亿万‘共产主义新人’”[40]。
无疑,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观愿望是好的,“文化大革命”成为毛泽东消灭社会分配不公和社会分化问题,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从经济上铲除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土壤的手段。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以‘人民为本’,特别是以广大工农群众为本”[41],是他始终追求的政治理想和经济理念,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与实践从根本上来说都是错误的,“文化大革命”对经济、对国家制度建设、对人力资本、对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对公民权的破坏都是空前的,对此,《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有明确评价。“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的历史悲剧,“‘文化大革命’成为邓小平发动改革开放的直接动因,也是中国能够在1978年后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根本原因。”[42]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三大改造的完成、人民公社化运动、推行计划经济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初步解决了社会平等问题,1979年,中国农村基尼系数为0.26,远低于其他东亚国家(0.30-0.35)[43],“1949——1976年的27年,中国社会发展最重要的成就,就是创造了一个比现代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为平等的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群众获得了社会主人的地位”[44],马克·雪尔顿对毛泽东时代人民地位的平等与职业、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取得的显著成就给予高度评价,“毛泽东取代的重要发展成果是消灭了所有重要的以财产为基础的不平等,同时将农村内部以及城市内部的不平等大大缩小。工人阶级取代了终身职业安全、优厚的津贴和福利,社会地位提高,人均家庭收入略为提高。就全国来说,营养、平均寿命以及教育与健康水平都大为提高。”[45]
但毛泽东为了社会平等的目的所采取的制度措施却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为了保障平等却走向了平均主义,丧失了效率;其二,保障平等的方式方法上也存在问题,毛泽东用群众运动与阶级斗争而不是用法治与经济的手段来实现社会平等,必然使法律遭受践踏使经济发展遭到破坏。毛泽东“频繁地发动各种各样的政治运动。毛泽东不是通过有效的、基于规则(如党和国家的制度安排)的措施来治理国家,而是通过发动各种政治运动来实现对全社会的控制”,“1949年至1976年中国开展大、小政治运动多达67次”[46],从“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哲学”出发,毛泽东把党内不同意见之争阶级斗争化,使党内领导人不能表达自己一个的不同意见,“毛泽东从一个伟大的成功者变为失败者,因为他不能自我纠正错误,其他领导人也无法纠正他的错误”[47]。
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48],毛泽东失败是邓小平成功之母,“‘文化大革命’成为邓小平发动改革开放的直接动因,也成为中国能够在1978年后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根本原因”[49]。不仅毛泽东的失败是邓小平成功之母,从最终意义上来说,毛泽东的成功是邓小平成功之母,正因为如此,邓小平通过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恢复法律尊严,以弥补第一个三十年的不足;习近平反对割裂前后两个三十年之间的关系,更多地是从连续性和统一性中来理解和继承中国共产党六十多年来的执政经验,力图通过法治中国的建设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邓小平时代:以富裕为核心执政理念的第二个三十年
到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年之际,尽管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达3624亿元,但是人民依然贫苦,技术比较落后,1978年农村绝对贫困人口2.5亿。为了彻底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结束短缺经济,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在这三十年里,中国共产党从经济体制改革入手,逐步展开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全方位的执政方略,但其核心执政理念是富裕,富裕理念贯彻在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中。
解放思想是正确认识毛泽东时代的错误,拨乱反正,摆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恢复和发展经济的先导。在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中,中国人民逐步从毛泽东时代极“左”路线中解放出来,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粉碎‘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然后深刻地检讨了我们的历史,提出解放思想,恢复毛泽东同志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任务”[50]。解放思想就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今后,在一切工作中要真正坚持实事求是,就必须继续解放思想”[51]。当时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得不到满足,部分群众的温饱没有解决,而毛泽东时代,把财富同资本主义相联系,把对财富的追求当做是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东西,他们“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造成了社会主义和人民群众的普遍的贫穷,所以,解放思想首先就要明确社会主义和富裕的关系,邓小平断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52],社会主义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实现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动机。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此后改革开放成为国家发展的主基调。改革是要发展生产力,更是解放生产力,是要打破生产力发展的各种束缚,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分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两大领域、两个阶段,改革是启动我国社会生产力高速发展的引擎,是最终实现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的动力之源。对外开放扭转了中国自1949年后逐渐对外封闭的态势,国家积极主动地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往,同时放宽政策,放开或者取消各种限制,不再采取封锁国内市场和国内投资场所的保护政策,发展开放型经济;大力引进资金和技术,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
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战略是开辟致富道路的试验田。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并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作为吸收外资、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的窗口;1984年4月,又进一步开放14个港口城市;1985年2月,增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区为经济开放区。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开放区成为中国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的前沿,成为首批富起来的地区。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确立,是在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科学总结的基础上作出的正确选择,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是解决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把富裕同社会主义本质相联系。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3]。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最终决定力量,从生产力来概括社会主义本质,无疑抓住了社会主义的核心问题。在社会主义本质问题上,不仅讲发展生产力,更要讲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54]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55]邓小平断言,“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56]。总之,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本质就是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
“三个有利于”核心是发展经济。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针对当时不少人在改革开放问题上不敢闯、迈不开步子,以及理论界对“姓资姓社问题的争论”,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判断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57]“三个有利于”被邓小平用来作为判断是否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优劣以及社会主义经济政策的正确与否的标准,此前,邓小平就曾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58]“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59]三个有利于标准其核心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走富裕之路,它跟姓社姓资的争论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发展经济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作了规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60]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针对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国家对市场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第一位的是代表先进生产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江泽民2000年2月25日在广东省考察工作时,从全面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出发提出的,他指出:“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6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概括了党和国家全部理论活动、实践活动,包括一切工作的根本方向、根本准则、根本依据,三个代表第一位的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生产力。胡锦涛在2003年7月28日的讲话中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62]科学发展观仍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且“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63],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要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
另外,在所有制问题上,早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就肯定了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承认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和发展,此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得到了空前发展。在生产力发展要素方面,1988年邓小平明确提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64]的著名论断,强调科技在促进生产力发展中的首要作用。在发展问题上,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就讲“发展才是硬道理”[65]。所有这一切,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目的是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是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绩辉煌,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已经基本实现小康社会,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1978年,我国GDP总量为3645.2亿元,人均381元,2009年我国GDP现价总量为340903亿元,人均25545元,在三十年里,我国GDP年均增长近10%,重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跃居世界前列。1978年,中国还是贫困国家,温饱还没有解决,农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约68%,城镇家庭约59%,平均计算超过60%,至2009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6.2%,接近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农村居民家庭为43.2%。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7年的1479万,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30%下降到2007年的1.6%”[66]。
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对此,邓小平早就有清醒的认识,“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67]:
其一,长期奉行唯经济主义的指导思想、唯GDP、唯招商引资、唯财政收入的政绩观,导致拜金主义盛行,资源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国有垄断行业凭借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严重损害市场公平,致使居民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国民收入分配严重畸形;住房、医疗、教育推向市场,改革变成收费,形成住房、医疗、教育新的“三座大山”,民生问题日益突出。
其二,法治国家建设迟滞,缺乏对宪法应有的尊重,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严重,一方面特权盛行,官员财产不透明,腐败与“三公”消费、公共资金的浪费现象十分严重,行政开支巨大,民生支出过小,另一方面弱势群体问题严峻;社会缺乏应有的公平、正义,仍然存在歧视性的法律、政策与制度,二元户籍制度依然存在;在社会基本保障领域缺失公平,就业、失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没有实行公民平等的制度。
其三,经济中心主义与道德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精神文明建设”流于形式,人们道德滑坡、信用危机、信仰危机日益侵蚀社会肌体,对弱势群体、社会底层的人文关怀缺乏,对困难群众的同情、怜悯之情淡漠,中华文明形象受损。
其四,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财富收入、财产保有量悬殊,社会分化严重,2013年国家统计局披露2012年全国居民基尼系数为0.474,2008年达到0.491峰值,均远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2012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西南财经大学共同创立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对8438个家庭所做的调查显示,2010年中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61,这一数值显示中国贫富差距比产生社会动荡的水平要高50%。报告警告说:“当前中国的家庭收入差距巨大,世所少见。”[68]“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占收入的份额仅为4.7%,而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0%。突出表现在收人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人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人差距过大、高低收人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69]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贫富悬殊日益明显,社会公平正义受到严峻挑战。
“从1978年起,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烈度、速度、深度和广度比任何时期都要深刻的社会分化。”[70]社会分化的根本标志是社会群体间的差距拉大,由此导致的社会分化是全方位的,“不仅是领域的分化和区域的分化,而且包括阶层分化、组织分化、利益分化和观念分化”[71]。社会阶层分化必然加剧社会矛盾,“一个就是劳资矛盾;另外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72]。
对此,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总结十七大以后五年来的情况时指出,当前“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73]。社会分配不均,弱势群体、底层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社会分化、阶级分化、固化严重是当前的主要社会现实,公平正义丧失,这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衷相背离。
社会利益集团的分化意味着社会利益差别表达的明晰化,意味着社会利益矛盾的公开化,正因如此,缩小收入差距,消灭特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为现时代的迫切任务。十八大之后我党开始反思三十年改革开放的问题和不足,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基本目标,把法治中国建设、社会公平与正义、民生与社会保障放到应有的地位上来抓,致力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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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东岳论丛》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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