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辉煌成就,充分说明了中国道路对于其他国家的发展实践而言,具有非常深层的世界历史意义,它打破了西方道路是“唯一正确”“普世适用”的神话,也破除了人们对西方民主的迷信。历史证明,并不存在唯一形式的政治民主,各个国家必须根据自己的国情建立合适的民主政治制度。这就是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
从历史上看,中国也曾经试图借推行西式民主来实现民族复兴,例如晚清时期的君主立宪制、辛亥革命后的总统制、多党制的尝试等,但是都没有能够解决我们的时代课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我们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合自己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一是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党和国家领导机关正常换届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二是不断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人民民主;三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四是确立和贯彻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五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和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还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民主决策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保证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汇聚民力等等众多、重大进步。我们的民主制度更加健全,民主形式更加丰富,民主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行使,实现了秩序、效率和民主的协同共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主政治。正是因为深深扎根于中国大地,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借鉴了人类政治文明包括西方民主的有益成果,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制度文明中的民主性因素,中国特色的民主模式硕果累累,奠定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政治基础,为中国奇迹的创造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还将继续与时俱进,在扬弃历史与他国经验教训的原则下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本国实际向前发展。面对中国民主所创造的辉煌成就,曾经主张“历史终结论”的弗朗西斯·福山对自己先前的观点进行了修正,“客观事实证明,西方自由民主可能并非人类历史进化的终点。随着中国崛起,所谓‘历史终结论’有待进一步推敲和完善。人类思想宝库需为中国传统留有一席之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成就,成为国际舞台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世界大国,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实践成果,也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的生动证明,同时也破除了西方民主为普世价值的神话。中国道路的成功充分证明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归根结底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民主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中国特色政治民主制度,就是内生于中国历史文化和基本国情基础上的,它扎根于本土,最可靠、也最管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必然性
从理论上讲,只有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人民幸福的民主才是好民主,而中国的民主政治正是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人民幸福的有效制度。毛泽东说:“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民主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政治这个范畴。这就是说,归根结蒂,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 (参见《毛泽东文集》第7卷, 第209页)从本质来讲,民主制度是上层建筑,它是由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决定的,要服务于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发展,因此,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人民幸福是判断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是否适宜、合理、具有优越性的根本标准。中国民主政治之所以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是因为其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
一是在民主基础上形成正确的集中,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能形成全党全国的统一意志,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高效率地贯彻执行,有效避免了权力掣肘的问题。相反,西方民主培养出个人主义,难以实现民主与集中的辩证、有效统一。正如社群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查理斯·泰勒所指出的,原子主义过分强调个人及个人权利对社会的优先性,把社会当作是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他认为17世纪至今所有基于契约论之上的自由主义和从个人主义出发的功利主义都是“原子主义”。西方民主建构在原子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上、培养着原子主义的公民。在原子主义统治下的原子主义公民怎么可能不出现权力掣肘的问题呢!
二是在实现广泛的民主权利的同时,正确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集体行使权力,科学作出决策,保证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够汇聚各个群体的意见、智慧、力量,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集中力量办大事,形成了共同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强大合力。而西方民主的形式虽然形式上体现为全民民主,但实质是资本的民主,是适应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民主。对此,恩格斯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主义国家“只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第33页)“只是资产阶级社会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外部条件使之不受工人和个别资本家的侵犯而建立的组织”,“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第559页) 当前,西方国家利益集团绑架政治的现象随处可见,院外集团、游说已成“制度”。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英国前首相布莱尔讲“民主已死”,2014年12月4日《纽约时报》著文:“现代治国面临一道离奇的悖论:要满足公众日益提升的需求,改革必不可少,但公众很容易被动员起来反对这些改革。”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能够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建设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呢!
三是能够使政权具有高度的稳定性,政策具有明显的连续性,保证了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得以长期坚持和实施。对此,《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托马斯·费里德曼说,“如果需要的话,中国领导人可以改变规章制度、标准、基础设施,以维护国家长期战略发展的利益。这些议题若换在西方国家讨论和执行,恐怕要花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他感叹道:“我希望美国能做一天中国(仅仅一天)”。
正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适应了中国历史与国情对政治制度提出的总体要求,保持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发展,提高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出鲜明的制度优势。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现实必然性
邓小平曾指出,“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4页)经济与政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如果没有政治发展相适应,经济发展也不可能。从本质上讲,政治体制改革是通过上层建筑调整,来适应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不断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四大原则下不断发展,也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实践的现实必然性。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为中国的和谐稳定和协调发展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障。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最怕一盘散沙、四分五裂,而能够把十三亿人口的力量凝聚起来,除了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一个组织具备这样的条件和能力。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中国正处在特别需要集中注意力发展经济的进程中。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对这一点我们有深切的体验,因为我们有‘文化大革命’的经历,亲眼看到了它的恶果。中国人多,如果今天这个示威,明天那个示威,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会有示威游行,那么就根本谈不上搞经济建设了。我们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搞西方那一套更不行。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内战’不一定都是用枪炮,动拳头、木棒也打得很凶。民主是我们的目标,但国家必须保持稳定。”(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4-285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所取得的民主政治建设成就有目共睹。正是通过这种民主模式,中国真正实现了倾听民声、广集民智,做到了政治稳定、决策有效,确保了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展现出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强大生命力。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断凝聚力量。中国建立和运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的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制度之优越性,之所以能够实现“良政”和“善治”,根源在于我们党和国家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激发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积极性。正如习近平所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要凝聚“全国13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参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0页)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投身贡献,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不可能取得如此辉煌成绩。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着法制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保障和基本内容。民主与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两大基本目标。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没有民主,法治就成了无源之水;没有法治,民主便失去保障。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6页)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科学高效的民主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最大的制度优势。邓小平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12页)民主集中制既能保证统一领导,又能充分凝聚各级领导以及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习近平指出,“众人拾柴火焰高”,民主集中制是“一套比较有效的工作机制,大家各负其责,共同把工作做好。”(参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10页)民主集中制还决定了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级与下级的关系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给予地方以适当的自主权;既保证上级令行禁止,又充分发挥下级、群众的积极性。
中国道路的成功充分说明,并不存在政治制度的普世模式,更不存在所谓西方民主模式的普适性,而是每个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历史背景、经济发展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正如十九大报告所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立足于中国国情、符合实际的伟大创造。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