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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来袭住不起房 别忘了追缴公积金!

微小汇 微工荟 2018-07-13


核心提示

追缴住房公积金无时效  赶紧行动吧!



说到五险一金,在外打工的人都很熟悉,但是真正了解的人其实并不多。

 

以住房公积金为例,经常听见工友说:富士康给你买公积金已经很不错了,你去其他地方看看,哪里给你买公积金啊。

 


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从1999年就开始颁布实施了,在近年来又有多次的调整,但是现实中依法为员工购买公积金的企业还是少之又少,于是大家就产生了一种错觉:公积金可买可不买,企业给你买反倒是给你送福利了。

 

但实际上呢?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很明确,缴纳住房公积金就是强制性的法律义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第三十七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公积金该如何缴纳,该条例也说的很清楚,无非是两个标准,一个是缴存比例必须在5%—12%,还有一个让许多人忽视的就是缴费基数的标准:必须按照员工的月工资缴纳,而不是根据底薪来算。(月工资=底薪+加班费+津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回到开头说的富士康住房公积金的事情,有些人会说富士康已经依法给员工买了啊,还有什么好说的?问题就在这里,作为一个世界五百强企业,富士康虽然相对于其他代工企业更为合法一点,但是在给员工缴纳公积金问题上,它却长期违法:一直以来都是以员工的底薪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由此也迷惑了许多富士康工人。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性的互助保障制度,对工人住房是有利的,在城中村不菲的房租面前能起到一点缓冲作用,然而,就连这点利益和权利,企业都要缺斤少两,公然违反国务院制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你说可恨不可恨?!

 

 

万科进村,租金暴涨


最近,深圳各区掀起了退房潮,许多城中村的房东贴出要求打工者限期撤离的通知,让人措手不及。究其原因,原来是许多房东接受了万科进村的改造方案,强行要求租户短期内搬离。

 


这样下来,不仅我们工人的生活遭遇突袭式骚扰和震荡,更加让人愤怒的是,深圳的城中村租金将会迎来大幅上升。

 

以万科改造第一村——龙岗新围仔为例,改造前的新围仔村内,单间空房租金约750元/月,单间且家具齐全的户型租金约900元/月,一房一厅约1300元/月。而在万科正在整改的两栋公寓斜对面,魔方公寓的单房租金则高达2400元/月以上,租金价格翻了2-3倍!

 

难怪不少人在网络上说万科把我们从农民房赶了出去,骂万科是吸血鬼,一点不假。

 


改革开放前,在毛泽东领导的社会主义时期,住房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是由企业和政府包分配的,不存在住不起房的现象。

 

90年代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取消福利分房,实行货币分房,工人阶级不再掌握住房的生产和分配权,住房领域逐步形成资本化运营,房地产市场也因此兴起,说白了就是资本家说了算。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的大量过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了资本投机的新地方,居住了60%人口的深圳城中村自然就成为了各路资本猎食的对象。

 


2017年,深圳拟收储百万套城中村房屋进行统一整改租赁的计划逐步落地,万科成为第一个参与对城中村改造并进行统一租赁管理的房企。

 

就这样,万科袭来城中村,你准备好了吗?

 

 

住不起了,最起码你可以追缴公积金!


城中村租金暴涨的时代已经来了,对于工人们来说,我们究竟可以怎么办呢?

 

有人说,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既然租金这么贵,连租都租不起了,那就回家去算了,可是,我们工人就要听天由命,不去做任何的抗争吗?回家去就能安稳地过日子吗?

 


如何在城市坚守下来,不仅只是一个选择,更是一种权利。

 

劳动者创造了城市的繁华和缤纷的世界,结果却连一个厕所都买不起、租不起,这是何等的不公和屈辱。我们的劳动被压榨和剥削,我们的权利被忽视和打压,这样的日子总该有个头了。

 

某人说:房子不是用来炒的,是用来住的。如果说房租高的让人无法在城市正常的生活下去,房子又怎么样拿来住呢?掌握在万科这些地产霸权集团手里的房子又怎么会给穷工人住呢?

 


在住房问题上,市场化改革以来,我们工人是受市场摆布的,仅有的一点社会保障,恐怕也就在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点小体现,可是现实中,企业未依法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现象非常普遍,即使缴纳了也没有按照法律的最低水平。

 

记得2014年4月,东莞裕元的4万工人走出工厂,他们打出自己的旗号:还我社保,还我住房公积金,一度引起了全球的关注。尽管运动最终因为工人组织涣散遭到了镇压而失败,但是工厂不得不自那以后答应了按照全额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2018年,广州番禺世门手袋厂的工友们也展开了行动,他们提出了社保和公积金的诉求,最终逼迫资方从员工入职之日起开始补回公积金和社保。


广州汽配厂工人近年来已有大量的员工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缴住房公积金,而且很多厂的员工已经成功追缴到公积金了


住房公积金不是福利,是老板必须为员工购买的。

如何成功追缴住房公积金

本田配件厂非法用工,艾帕克所作所为天理不容!(追缴公积金)


还有很多在行动的工友,他们有的是个人维权,有的是小规模斗争,都在伸张自己的权利,都在积极推动企业给自己补缴公积金,追缴公积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只要你愿意你都可以向你曾经工作过的企业追讨。

 

工人阶级的住房问题,终究是需要我们工人自己解决,团结起来争取一切有利因素才是通向未来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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