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前总理艾哈德:社会市场经济的六大原则
本文是网易研究局独家稿件
网易研究局·德国版
第12期:艾哈德社会市场经济的含义
自《国富论》发表以来,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思想一直被奉为圭臬,其本人也被不少人视为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但实际上,亚当·斯密虽然对经济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其本人及其思想并不能代表经济学的全部,也不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部问题。经济学的发展是一代代经济学家共同的思想结晶,除了亚当·斯密,世界上还有哪些经济学大师?德国因其严谨的治学风格,一直是世界经济学大师诞生的摇篮。
路德维希·艾哈德,曾任德国总理,同时也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奠基者。一直以来,主流的经济学界一直忽略了艾哈德对德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二战战败的德国,为何能在一片废墟上实现经济的再次崛起?这与艾哈德有着密切的联系。
听中国驻慕尼黑首任总领事刘光耀独家讲述艾哈德的经济思想,揭秘德国崛起背后的秘密。从今天起,我们将详细介绍德国前总理艾哈德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
“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首先要讲奉献,讲道德,讲精神,有追求,有理想,然后才是合乎自己绩效的索取。”
——路德维希·艾哈德
艾哈德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和经济哲学
一、艾哈德社会市场经济的含义
现在,大家一般认为,阿尔弗雷德·米勒—阿玛克于1947年首先正式提出社会市场经济这个概念。但几乎与此同时,德国其他学者也提出了这个概念。艾哈德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市场经济这个概念,但早在1947年之前就已认同并使用过这个概念。
艾哈德早已提出了二战后德国应当建立何种经济和社会制度的观点。1948年货币和经济改革后,他又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了自己的理论,逐步建立了自己的独具特色的关于社会市场经济的理论。当然,像世界上任何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一样,随着国内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他的理论有一个萌芽、形成、发展和成熟的过程。
艾哈德关于社会市场经济的最深刻和最完整的阐述是在1957年夏对阿尔弗雷德·米勒—阿玛克在1956年为《社会科学手册》撰写的关于《社会市场经济》的文章进行修改时提出的。那年夏天,艾哈德仔细阅读了米勒—阿玛克呈送审阅的文章。艾哈德对米勒—阿玛克的关于社会市场经济定义的观点明确表示不赞成。米勒—阿玛克一向很尊重艾哈德,这不仅是因为艾哈德亲自把他从科隆大学调到联邦经济部并委以重任,也不仅是因为艾哈德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身居高位的联邦经济部长,而且还因为艾哈德是一位具有自己独特理论的经济学家。米勒—阿玛克在文章的开头用赞扬乃至讨好的口气说:联邦德国的经济政策自从以“社会市场经济”为标志的1948年货币改革以来就实行了。自从那时以来,这个概念就服务于经济政策总纲领。这个总纲领是联邦经济部长艾哈德制定和发展起来的。接着,米勒—阿玛克说:“社会市场经济的含义是,把市场上的自由原则同社会平衡结合起来。”(注1)这是一个在德国和在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关于社会市场经济的定义。德国政界、经济界、学术界、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大都采用这个表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派往德国考察社会市场经济的代表团和学者大都认同、接受并使用这个提法。
米勒—阿玛克是艾哈德亲自提拔起来的,并一直得到艾哈德的信赖和器重。两个人之间的私交也很好,是真诚的朋友。艾哈德重视情义,但更重视科学和真理。他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艾哈德认为,米勒—阿玛克对社会市场经济的表述不准确,不完整,而且更重要的是没有抓住社会市场经济的本质,缺少了灵魂。艾哈德认为,关于社会市场经济的定义问题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决不能采取含糊和容忍的态度,必须要旗帜鲜明。否则,会误人子弟,祸及后人,危害之大,不堪设想。于是,艾哈德公开地补充和纠正了时任他的联邦经济部基础政策司司长米勒—阿玛克的观点。
艾哈德强调指出:“社会市场经济的深刻含义在于,把市场上的自由原则同社会平衡和每个人对整个社会的道德上的负责精神结合起来。”(注2)这个著名论断成了德国关于社会市场经济的最权威的解释。在艾哈德担任联邦经济部长和联邦总理期间,常被各界引用并成了基督教联盟党在制订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时的重要理论依据。德国反对党也提不出有说服力的反驳意见。米勒—阿玛克是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有自己一整套理论和思想。但出于对艾哈德的尊重,自那以后,他在关于社会市场经济的表述上一直很谨慎。
在德国,有学者认为,在米勒-阿玛克正式提出“社会市场经济”概念之前,有人曾经使用过这个概念,只不过没有正式地郑重地提出过。不错,这是艾哈德亲自经历的一个不争的事实。
艾哈德二战过程中许多文章失传,只有1944年3月写成的《战争筹款和债务整治》在1977年被找到。艾哈德在这个专题报告中所阐述的关于经济和社会政策的思想体现在社会市场经济之中。
在二战末期,艾哈德的经济思想和理论已经具有一定影响。于是,帝国经济部国务秘书(副部长)的代表奥伦多夫想同艾哈德进行交谈,并试图同艾哈德和他的经济研究所建立联系和合作。为此,鲁道夫·斯塔尔(Rudolf Stahl)在1944年11月10日给奥伦多夫寄去了艾哈德的专题报告《战争筹款和债务整治》的节录。1944年11月16日,奥伦多夫会见了艾哈德,并进行了交谈。艾哈德把他的研究报告全文给了他。两人约定下一次会晤安排在1945年1月12日进行。
由于种种原因,奥伦多夫只能通过他属下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卡尔·君特·维斯(Kar Guenther Weis)代表他同艾哈德进行交谈。艾哈德认识他的父亲封·乌尔沃特(德国议会议员)。艾哈德同他谈话很坦率。艾哈德首先嘲讽了奥伦多夫的显而易见的观点。他企图把艾哈德的工作从属于他的世界观之下。
懂得外交的卡尔·君特·维斯察觉和理解到艾哈德的反感,于是找到一个正确的方法,以使他平缓下来。维斯指出,科学家们经常声称,他们的作品没有价值取向,不允许做任何政治解释,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就连艾哈德的评估也是为既定的世界观和一定政治措施作宣传的。在这种情况下,比较恰当的做法是,把题目设定在有思想目标的范围之内,然后由人们去选择和确定。这样一来,艾哈德把他的著作放在他们预先设定的“社会市场经济”的题目下出版。艾哈德指出:“您们想要的,我所彻底理解的,是一个范围宽广的有自由市场和私有财产保障的经济制度。不管您们现在称之为民主的市场经济,还是社会市场经济……这都不是本质的东西。”在这里,艾哈德强调未来的经济制度必须包含两个重要因素:一个范围宽广的自由市场和有保障的私有财产。
维斯认为并相信,艾哈德喜欢社会市场经济这个概念。艾哈德宣称未来将继续使用这个概念。这是发生在1945年初的事情。换言之,这比米勒—阿玛克提出社会市场经济概念早了近两年。
面对这个情况,米勒—阿玛克明确主张并强调,社会市场经济这个概念是他首先正式提出的,并在1947年作为第一人首先使用。米勒—阿玛克在1947年发表的文章《经济调控和市场经济》中称社会市场经济是“有意控制的,而且是社会调控的市场经济”,就是一种更高的社会目的的工具。他甚至认为,在分配的道路上每个人可以达到他所希望的社会平衡,而且同市场的游戏规则并不矛盾。
艾哈德没有去批评米勒—阿玛克早期的作品,认为关于社会市场经济诞生的日期的争论没有特别的意义。然而,他对米勒—阿玛克关于社会市场经济的定义不能同意。
艾哈德早在从政之初就多次明确地阐述了他关于社会市场经济的立场。艾哈德指出:“不是过去时代自由主义的唯利是图的自由市场经济,也不是‘力量的自由游戏’和诸如此类的沿街叫卖的废话,而是向社会负责的市场经济。这种市场经济使个人的能力得到施展,使人的价值得到最大实现,有益于他的工作取得最大成效。这就是具有现代特色的市场经济。”(注3)艾哈德认为,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经济自由、社会安全和公正”是不变的。(注4)艾哈德还指出:“社会市场经济基础的精神态度——那就是,愿意为自己的命运负责,从事于真正的自由竞争的态度——如果在其他领域受到了有关社会措施的损害,那么社会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欣欣向荣地前进。”(注5)针对这种情况,艾哈德还特别强调了社会市场经济是要建立一个经济和社会制度,既要实现共同富裕,更要实现人的价值观理念。
艾哈德在这里强调了他关于社会市场经济理论最基本的原则:
一是自由竞争原则。艾哈德认为,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高原则、核心和命脉,也是市场经济成功的秘密。只有坚持不懈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垄断,最充分地发挥和保护自由竞争的机制和功能,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经济繁荣,达到“共同富裕”。如果没有竞争自由,市场就会没有生气和活力,经济就会畸形发展,人民生活最终也不会改善。他还认为,“共同富裕”是目的,“自由竞争”是达到经济繁荣和“共同富裕”的最重要途径和手段。
二是发展经济和社会平衡的人道原则。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个人条件和所处环境千差万别,必然出现收入不尽相同的阶层和群体,出现成功者和失败者,出现富人和穷人。为了避免两极分化,避免贫富过于悬殊,同时也要坚持人道原则,因此,一定要考虑到社会的弱者。要实行必要的社会保障,对社会财富进行尽可能合理的再分配,但绝不是搞平均主义,必须按照自力更生和团结互助的原则对社会弱者施以援助,但必须是授之以渔为主,授之以鱼为辅,要帮助他们建立起继续生存的能力和信心,从而达到社会成员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持必要的适度的动态平衡。
三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必须要主动自觉地提高自身素质、道德修养,坚持向社会和他人负责的原则。每个社会成员必须通过自己诚实的劳动不断创造和积累财富。人在积极发展自己的同时,要对社会、对他人和对自己家庭负责,关心他人,关心弱者 ,决不能唯利是图,不能自私自利,不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艾哈德认为,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首先要讲奉献,讲道德,讲精神,有追求,有理想,然后才是合乎自己绩效的索取。只有每个社会成员都去这样做,经济才能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政治局面才能稳定,道德情操才能高尚,世间才能充满友爱,社会才能长治久安。这些是艾哈德社会市场经济理论的深刻含义、核心和灵魂所在。
四是中庸的原则。艾哈德在其所著《来自竞争的繁荣》(即共同富裕一书,前译大众福利国家)英文版再版序言中说:“西德并没有采用过什么秘密科学。我在事实上不过实践了发展西方各国的现代经济学原理,把漫无限制的自由与残酷无情的政府管制两者之间长期存在着的矛盾予以解决,从而在绝对自由与极权之间寻找一条健全的中间道路。”(注6)艾哈德知道,自由和责任,自由和约束是矛盾的。他认为,这个矛盾可以化解。经济自由和社会负责可以结合起来。
过犹不及。艾哈德在当选联邦总理后强调过,他的政策是中间政策,一种互相理解的政策。(注7)温舍指出,对艾哈德来说,“社会市场经济是介于自由放任政策和国家干预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事实上,艾哈德对传统资本主义进行了充分的扬弃,精心地挑选和保留了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中一切优秀的东西,同时又吸纳了社会主义体制中主张公正、公平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先进理念。
五是“社会的自由主义”原则。艾哈德最重要的导师奥本海姆自称他的理论是“自由的社会主义”。艾哈德基本同意并认可这个理论。不同的是,艾哈德把“自由的社会主义”中形容词和主语的位置和次序换了个位置。艾哈德强调指出,他所信仰的是“社会的自由主义”,重点是“社会”,而不是“自由主义”,但是他却仍然忠于其原则。艾哈德在奥本海姆的“自由的社会主义”理论中看到了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艾哈德认为,“社会”和“自由主义”是同根同源的,指出“主张阶级斗争的社会主义不能战胜经济的自由主义,因为它是与自由主义同根同源的一棵幼芽,因为它承认自由主义的运动法则,并愿服务于其目标的实现。正确的理解是,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自由主义的基础之上的。”(注8)。艾哈德认为,通常情况下,人们要么只强调了主张阶级斗争的社会主义(即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要么只强调了经济方面,即曼彻斯特的自由主义,二者都有失于偏颇。这并不是说,艾哈德把“自由”置于“社会主义”之上,甚至去追求经济自由主义,更不是说,把“社会主义”置于“自由主义”之上,去追求社会主义。艾哈德虽然崇拜他的导师奥本海姆,但从来不承认自己是 “自由的社会主义者”。艾哈德对那种既不能带来真正自由,也抹杀了社会主义的合理内涵的“自由主义”表示怀疑。
艾哈德认为,“社会自由主义”,既不是单纯的社会主义,也不是单纯的自由主义。艾哈德的理论符合奥本海姆的“自由社会主义”,就是说,既非自由主义,也非社会主义,而是两者兼而有之的立场。奥本海姆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既是“自由的”又是“社会主义的”理想社会。艾哈德倾向于建立这样的社会。他试图建立一个既包含自由主义,也包含社会主义的社会。艾哈德认为,他可以凭借社会市场经济实现这个理想社会。这个理想社会就是艾哈德主张的“组合社会”。
六是社会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和“市场经济”密不可分,是相互依存和相依为命的生命共同体,但又不能把“社会”和“市场经济”二者等量齐观的原则。“社会”二字必须大写。“社会”包含了人们所追求的价值观念和理想目标。
“社会”部分是“市场经济”部分的平衡器、稳定器和定位器。“市场经济”部分是“社会”部分的推进器。失去前者,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会失衡,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就会失去了方向和目标,失去后者,前者就失去了物质基础和前进的动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只有把市场上的竞争自由、社会平衡、个人对社会负责、中庸、“社会自由主义”、“社会”和“市场经济”两部分相结合这六个基本要素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原则,才能准确地理解和掌握艾哈德社会市场经济的真谛。还要注意的是,市场上的竞争自由原则、社会平衡原则、个人对社会负责原则、中庸原则、“社会”和“市场经济”两部分相结合的原则不是平行并列,不能简单地相加,而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是缺一不可的。抽掉其中任何一点,都不符合艾哈德社会市场经济的本意。其中,“每个人对整个社会道义上的负责精神”是社会市场经济的精髓和灵魂。不少德国经济学家或者过多地强调市场自由竞争,或者过多地强调“秩序政策”(游戏规则),或者过多地强调社会平衡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或者过多地强调如何把“社会”内涵不断丰富和扩大,无节制地要求增加社会福利,或者过多地强调市场功能和效率最大化,失去了对真正的社会弱者的关怀和照顾,或者过多地强调国家的干预和必要的介入,或者过多地强调劳资双方和对立的党派应当妥协和让步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忽视了社会成员在道德和道义上对整个社会的负责精神。如果忽视或忘记了这一点,就是丢掉了艾哈德社会市场经济中最本质的内容,社会市场经济也就失去了灵魂。换言之,如果社会成员没有自力更生精神,没有道德、没有教养,没有同情心,没有团结友爱,没有奉献,而只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尔虞我诈,唯利是图,都靠国家来“养活”,那么,不仅社会市场经济不会存续,社会上任何事业都必然归于失败,最后社会市场经济就必然会异化成另一种经济和社会制度,国家也必然逐步衰败,最终走向灭亡。
因此,事实上,只有把这六个原则有机地、恰如其分地结合起来,社会市场经济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健康的、总是充满活力的经济和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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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德国]Alfred Mueller—Armak: Wirtschaftsordnung und Wirtschaftspolitik(德文版)第245页.
(2)[德国]ST Verlag Soziale Marktwirtschaft alshistorische Weichenstellung(德文版)第168页.
(3)[德国]Horst Friedrich Wuensche:Ludwig Erhards Soziale Marktwirtschaft Wissenschaftliche Grundlagenund politische Fehldeutungen Lau Verlag.
(4)[德国]Christoph Heusgen:Ludwig Erhards Lehrevon der Sozielen Marktwirtschafrt Urspruenge,kerngehald,Wandlundlungen VerlagPaul Haupt Bern und Stuttgart第248页.
(5)[德国]路德维希.艾哈德 著:《来自竞争的繁荣》第178页 商务印书馆.
(6)同上书,第8页.
(7)[德国]路德维希.艾哈德著:《来自竞争的繁荣》第36页 商务印书馆.
(8)Horst Friedlich Wuensche:Ludwig Eerhards Gesellschafts-undWirtschaftskonzeptionVerlag Bonn Aktuell Horst PollerVerlag 7000 Stuttgart31第62页.
刘光耀先生简介
河北省人。196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德语专业。1983年11月至1985年1月在外交部第一期经济调研干部培训班学习并以优异成绩结业。1976年至1982年在驻奥地利使馆工作,任研究室副主任。1985年至1989年在驻德国使馆研究室工作,任一等秘书,主管经济调研。1990年至1993年在外交部政策研究室世界经济处工作,任处长。1993年至1996年在驻德国使馆工作,任政务参赞兼研究室主任。1996年至2001年任驻慕尼黑首任总领事。在德国和奥地利工作长达18年之久,深入地研究了德国和奥地利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双边关系以及欧洲联盟的形成和发展。
第11期:亚当·斯密对艾哈德思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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