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管理期间,老人不听劝阻执意洗澡竟猝死,家属起诉,法院:养老院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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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看到这么一个案件。说的是养老院封闭管理期间,一半自理老人不顾护理员劝阻,执意要在气温突降的晚上洗澡,结果第二天多脏器衰竭而死。家属质疑养老院未尽到妥善看护义务,遂将养老院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养老院和家属,双方各有说法,究竟谁该担责?
案情介绍
2020年10月,由于家人无法照顾老王,便把老王送到了市区的一所星级养老院。入住前,养老院给老王做了评估检查,发现老人身体比较虚弱伴有基础慢性疾病,定为半自理老人。后因疫情影响,养老院开始封闭管理,家人无法到院里,只和老王通过视频联系。
2021年1月28日,天气突变,气温竟低至零下8摄氏度,老王白天在院内活动了,感觉身上不舒服,便提出想要在晚上洗澡。
养老护理员多次劝他:天气太冷,是否改天再洗,但遭老王反对。护理员只能带他去装有取暖设施的浴室洗澡。洗澡回来当天,老人依然有说有笑,但第二天护理员便发现老人开始发烧。养老院立即通知家属,要求紧急处理送老人就医。
可老王的儿子小王却坚持要求养老院给药先治疗下再说。这样一拖就是两个小时,后养老院和上级申请特殊处理把老人送到就近的医院,待老人被送至医院时已病入膏肓,医院诊断为多脏器衰竭,并于两天后死亡。
老人死后,小王闹到养老院来,小王认为养老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老人洗澡死亡为由,要求养老院赔偿老人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36万元。
养老院表示,院方已多次劝说过老王,但老王不听非得要洗澡,出事后,也第一时间通知了家属,已尽到义务,不用负赔偿责任。
但这样的说法显然与小王的赔偿要求相去甚远,于是小王不顾疫情政策要求,多次闹到养老院,但均未得到能令其“满意”的结果。最后,小王将养老院告上法院,期望能讨回“公道”。
个案焦点
本案属于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托养期间因多脏器衰竭意外死亡引发的养老服务纠纷案件,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养老院作为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人,是否存在过错及对老年人死亡后果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老人家属认为养老机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尽护理之责,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认定,养老院已尽其义务,因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裁判理由:
本案中虽已发生损害结果,但该结果发生与院方行为无直接关系,且延误治疗亦系因老人子女所致,故院方应不承担责任。
第一,案例中养老院对老人进行了规范的评估检查,证明了老人身体的衰竭状态,具有了相当有力的证据。
第二,院方在浴室装有取暖设施,确保冬季老人的洗浴设施完善,洗浴环境较好。
第三,养老院能及时发现老人发烧,并采取立即通知家属并要求主动送老人入医院治疗的措施,也避免了可能存在的延误责任。
且养老院在老王执意洗澡之前已多次进行了劝阻。因此,法院驳回了小王的起诉。
律师说法
(一)分析点评
养老院在服务过程中管理有效、服务规范,加上院方具有法院“审理认定”的有效记录作证据,确保养老院尽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避免了责任风险。
此案例告诉我们,符合标准要求的设施配置以及规范的服务流程是降低服务风险的最好办法。
(二)改进建议
1、养老机构应当完善入住协议的签订及日常管理。
养老机构应当与入住老人或其家属签订入住协议,协议中应确定护理级别、既往病史和双方权利义务等。明确合理的照护等级,有利于为老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减少因服务疏失引发的风险。
在事故纠纷发生时,入住协议也可作为证据提交,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合理划分各方的责任。养老机构也应当为入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早期疾病,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2、完善入院评估机制
在老人入住养老院之前,应完整地评估健康状况,告知老人及其监护人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风险告知书,并明确隐瞒健康状况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当然,养老院不能借此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
入院后老人的健康状况会随时间推移发生缓慢或剧烈的改变,养老院应建立定期体检评估与即时体检治疗相结合的体检机制,实时监控老人的健康数据,应对预期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3、加强规范养老护理员操作技能培训工作
一家优秀的养老机构,应该具备一套正规的护理人员培训体系。
因为护理人员面对的就是老人,提高养老护理员人员的护理技能和安全意识,这是机构负责人所必须重视的。
而且养老护理员的所言所行,代表的都不是个人,而是一个机构,一个行业。
4、意外发生时应采取及时的救助措施
为了防范和减少承担责任的风险,首先要做到意外情况发生及时地发现,其次要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可以通过相关区域安装监控视频及床位呼叫按铃、加强工作人员巡视检查,尤其是夜间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可以配备一定数量的医护人员或者对护理员进行培训,发生意外情况时采取一些临时的紧急救助措施,同时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或将老人送往附近医院进行专业诊治。
纠纷案例中,常见情况是养老机构联系了老人家属,等待家属赶到后才作出是否送医治疗的决定,这种做法违反了救治优先原则,存在较大风险。
5、养老机构负责人要重视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工作,特别是应加强日常管理,防范各类风险事故。
九防对应评估表
养老机构要贯彻落实新国标、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中列举的九种养老机构日常服务过程中的常见风险,简称“九防”,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伤、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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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国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全文操作指南,建议收藏
2、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这样做好新国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3、收藏:新国标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九防”内容(可上墙)
4、新国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节日安全检查清单
笔者看法
随着养老机构的兴起,老人入住比率的不断升高,相应的各种纠纷也随之产生,产生纠纷的大部分涉及到养老机构是否尽到相应护理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
要明确的是,老人到养老院养老,只是将老人的起居生活交由养老院负责,而不是将所有的赡养义务或监护职责都交由养老院承担。
但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安全保障义务是养老机构的法定义务,在老人发生意外事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及时积极与家属沟通相关情况,并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改善居住条件,增加各种便于老人生活的各种设施,并且提高对护理人员的管理,增强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参考来源:
1.腾讯;
2.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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